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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题四 法侓与生活(选择性必修2)-2026年高考思想政治复习课件(含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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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题四 法侓与生活(选择性必修2)-2026年高考思想政治复习课件(含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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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份专题四 法侓与生活(选择性必修2)-2026年高考思想政治复习课件(含答案解析),共228页。PPT课件主要包含了考情分析,备考建议,典例分析,维护人身权利,保护各类物权,尊重知识产权,配套训练等内容,欢迎下载使用。
      (1)夯实基础知识。系统梳理各单元的知识点,构建知识框架,如第一、第四单元组合构建,准确理解和记忆民事权利与义务、社会争议解决途径等基本概念、原理和法律条文。(2)强化案例分析。通过大量的案例分析练习,提高运用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案例分析过程中,要注意培养逻辑思维,清晰地分析法律关系、权利义务和争议解决方式。(3)关注社会热点。关注国家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与政策,如:国家出台的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新法律法规;关注网络安全与数据保护方面的事件,如大规模数据泄露事件等;新出台的关于婚姻登记、离婚
      程序或夫妻财产制度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婚姻的成立、解除及财产分配等法律知识;有关家庭赡养、抚养纠纷的典型案例及处理结果→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内容;劳动领域的重大改革政策,如劳动保障制度的完善、新业态下劳动者权益的保障措施→劳动法律关系、劳动者权利与义务;知名企业因劳动纠纷引发的社会关注事件,如大规模裁员的合规性、加班补偿争议等→劳动合同、劳动争议解决;国家鼓励创业的新政策,包括税收优惠、创业补贴等→创业的法律环境和政策支持;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重大案例,特别是涉及新兴技术或热门行业的侵权纠纷→创业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因就业歧视(如性别、年龄、学历等)引发的舆论热点→劳动者公平就业的权利;家庭继承方面的争议案例,如遗嘱的有效性、遗产的分配纠纷
      →继承法律制度等。(4)规范答题训练。在平时的练习中,要注重答题的规范性,包括答题格式、语言表达、逻辑结构等方面。非选择题要做到条理清晰、观点明确、论据充分、语言准确。
      个人、家庭和社会关系的法律要求  
      法律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第一条线:权利。(权利——侵权行为——侵权责任——维权途径)第二条线:合同。[合同(含劳动合同) ——订立程序与有效性条件——履约原则——违约表现——违约责任——维权途径]第三条线:法律关系。[民事关系——权利与义务(界限)、相邻关系、劳动关系、经营者与消费者]第四条线:法律程序。(社会公平正义;细节性的程序)
      权利—合同—法律关系—法律程序(考向线索串联)  
      从教材单元角度串联知识  
      考点01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1.(2025·浙江1月卷)下列行为中,属于侵犯当事人人格权的是 (  )①未经南某某同意,潘某在其出版的学术论著中多次出现“南某某认为”等内容 ②未经叶某同意,某医院使用其整体面部创伤治疗前后的照片作为病案广告 ③某商店使用某空调公司生产的空调,因空调线路故障起火烧伤店主程某 ④陈某通过某网站平台账号,言辞激烈地指责洪某某有关英雄烈士的不当言论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人格权主要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未经允许在学术论著中引用他人观点,主要涉及学术规范以及侵犯著作权等方面,不涉及对人格权的侵犯,①与题意不符。未经叶某同意,某医院使用其整体面部创伤治疗前后的照片作为病案广告。医院的这种行为侵犯了叶某的肖像权,肖像权属于人格权的一种,②符合题意。某商店使用某空调公司生产的空调,因空调线路故障起火烧伤店主程某,这主要是产品生产者或销售者对程某健康权等权益的侵害,健康权属于人格权,③符合题意。陈某通过某网站平台微博账号,言辞激烈地指责洪某某有关英雄烈士的不当言论,陈某的行为是对洪某某不当言论的回应,且目的是维护英雄烈士的尊严等,并没有侵犯洪某某的人格权。相反,如果洪某某对英雄烈士发表不当言论,可能侵犯了英雄烈士的人格权(如名誉权等),④与题意不符。
      2.(2025·安徽卷)甲在乙公司购买了一双H品牌女鞋,在确认所购鞋子不是H品牌正品后,要求乙公司按鞋子价格给予3倍赔偿,遭到拒绝。于是,甲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在消费者协会的主持下,双方就退货赔偿问题达成了调解协议。本案例中 (  )①甲的安全消费的权利受到了侵害 ②乙公司的经营行为违背了诚信原则 ③该调解协议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④甲与乙公司之间建立了民事法律关系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安全消费的权利主要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本题案例并没有提及甲因为购买这双非正品鞋而导致人身或财产安全受到损害,所以甲的安全消费的权利未受到侵害,①排除。乙公司将非H品牌正品女鞋卖给甲,这种以假充真的行为是对消费者的欺骗。诚信原则要求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讲诚实、守信用。乙公司的这种经营行为显然违背了诚信原则,②正确。判决书是由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书。消费者协会的调解属于民间性质的调解行为,旨在促使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达成和解。如果双方在消费者协会的调解下达成一致并签订调解协议,该协议在双方自愿履行的情况下具有约束力。但如果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不能直接依据协议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需要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因此该调解协议不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③错误。甲在乙公司购买女鞋,双方就形成了买卖关系,这种买卖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范畴,即甲与乙公司之间建立了民事法律关系,④正确。
      3.(2025·广东卷)某中学高二(1)班开展专题研讨,同学们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适用范围问题展开热烈讨论。下列社会关系适用民法典调整的是 (  )①甲承包经营的村集体鱼塘期限未满被收回②乙自主创业,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企业登记 ③丙丢失宠物猫,发寻猫启事,承诺给予送还者酬金300元 ④丁对同学表示,如果自己在跳高比赛中获得冠军,将来就报考体育学院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甲承包经营村集体鱼塘,这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民事财产关系。村集体在鱼塘期限未满时收回,属于民事主体之间因财产权益产生的纠纷,适用民法典中关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等相关规定进行调整,①符合题意。乙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企业登记,这是乙与行政机关之间的行政许可关系,不是由民法典调整,②不合题意。丙丢失宠物猫后发寻猫启事并承诺给予送还者酬金300元,这在丙与送还者之间形成了一种以悬赏为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属于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等方面的调整范畴,适用民法典调整,③符合题意。丁对同学表示自己在跳高比赛中获得冠军就报考体育学院,这仅仅是丁对未来行为的一种意愿表达,属于情谊行为,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不属于民法典调整的范围,④不合题意。
      考点02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4.(2025·陕西卷)法律是社会生活的重要规范。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甲要求乙还款10万元,乙否认借款事实。乙有责任证明自己没有借款B.甲购买金项链送给妻子,妻子欣然接受并佩戴。该项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C.甲网购了一束花,快递员因甲不在家,私自将花交给甲的邻居。甲已取得该花的所有权D.甲未经许可,使用新上映动画片中的人物形象制作了一款蛋糕模型,摆在自营店橱窗中。甲侵犯了权利人的著作权
      【解析】甲乙之间的借款还款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在举证责任上应该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甲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如借条、转账记录等),而乙作为被主张方无需自证“没有借款”,A错误。甲购买金项链赠送给妻子,属于个人赠与行为,妻子接受后,该项链归其个人所有,属于妻子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B错误。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以交付为标志,网购商品的所有权转移以“签收”为准。快递员未经甲同意将花交给邻居,属于未完成交付,甲未取得所有权,C错误。动画人物形象属于美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甲未经许可使用其制作蛋糕模型并摆在自营店橱窗中,将其用于商业用途,这种行为属于对权利人著作权的侵犯,D正确。
      5.(2025·河北卷)某语文教师复印了杨某所写畅销小说的部分内容用于教学研究。小说副标题是“射雕英雄的大学生涯”,讲述了汴京大学郭靖、黄蓉等人的校园故事,其中主要角色的名称、性格、关系与金庸颇具影响力的小说《射雕英雄传》有诸多相似之处。于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杨某被诉侵权,其小说属于物证 ②杨某侵犯了金庸相关作品的著作权 ③该小说副标题内容的设置构成不正当竞争 ④该教师使用杨某小说的行为属于法定许可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物证是指以其存在的形状、质量、规格、特征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本案中,杨某的小说属于书证,①错误。杨某所写的畅销小说,其中主要角色的名称、性格、关系与金庸颇具影响力的小说《射雕英雄传》有诸多相似之处,杨某侵犯了金庸相关作品的著作权,②正确。该小说副标题将自己的作品直接指向金庸作品,借助金庸作品的影响力吸引读者获得利益的意图明显,与文化产业公认的商业道德相背离,因此,该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③正确。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④错误。
      6.(2025·江苏卷)2021年4月9日,某旅行社为吸引游客,擅自在其经营的微信公众号上使用冯某曾发表的风景照,且未注明作者及出处。2024年5月20日,冯某发现上述事实,遂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该旅行社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上述案例中 (  )A.冯某的著作人身权保护期至死后五十年B.冯某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已满三年C.该旅行社的不当行为侵犯冯某的姓名权D.该旅行社的行为并未侵犯冯某的发表权
      【解析】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其中发表权是有保护期限的。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五十年,著作权保护期届满,该作品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仍受法律保护,A错误。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是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2024年5月20日冯某发现权利受到某旅行社侵害,遂提起诉讼,诉讼时效未满三年,B不选。材料中,冯某的姓名权并未受到盗用、假冒等方式的侵害,旅行社的不当行为未侵犯冯某的姓名权,C不选。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是一次性行使的权利,该旅行社在微信公众号上使用的风景照是冯某曾发表的,旅行社并未侵犯冯某的发表权,D正确。
      7.(2025·安徽卷)2021年12月,甲公司自主设计建成的A大厦因外形设计独特、理念新颖而获得多项建筑领域奖项。2022年1月,乙公司在设计一款白酒酒瓶时,借鉴了该建筑的外形设计。2023年12月,甲公司发现乙公司销售的白酒酒瓶造型与A大厦外形及其设计图高度相似,便于2024年2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此案中 (  )①甲公司对A大厦的建筑设计享有著作权②乙公司负有证明自己的行为不构成侵权的责任 ③甲公司对乙公司提起的诉讼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④酒瓶与大厦非同类产品,乙公司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甲公司自主设计建成A大厦,其建筑设计属于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所以甲公司对A大厦的建筑设计享有著作权,①正确。在一般的民事侵权纠纷中,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甲公司主张乙公司侵权,应当由甲公司承担证明乙公司侵权的举证责任,而不是乙公司负有证明自己行为不构成侵权的责任,②错误。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甲公司2023年12月发现乙公司侵权行为,2024年2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从发现侵权行为到起诉未超过三年,所以甲公司对乙公司提起的诉讼没有超过诉讼时效,③正确。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借鉴甲公司享有著作权的A大厦外形设计用于白酒酒瓶设计,即使酒瓶与大厦非同类产品,这种行为也不属于合理使用,而是侵犯了甲公司的著作权,④错误。
      8.(2025·河南卷)2025年,已故作家丁某(1908—1973)的小说被甲公司改编拍摄成微短剧《跨越山海》。该剧市场反响热烈,多家电视台引用剧中精彩画面进行报道。随后,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经营的小程序在免费播放该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应在该剧中注明作者丁某的姓名 ②甲公司的改编应取得丁某继承人的同意 ③参与报道的电视台无需向甲公司支付使用费 ④如果该剧未进行登记,则乙公司不构成侵权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根据著作权相关法律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甲公司将丁某的小说改编拍摄成微短剧,丁某作为原作品的作者,其著作权中的署名权等受到法律保护。所以甲公司应在该剧中注明作者丁某的姓名,①正确。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著作权保护期届满,该作品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改编权属于著作权的财产权,但是作家已于1973年去世,2025年将其改编时,已经超过保护期限,不需要经过丁某继承人的同意,②错误。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属于合理使用,因此参与报道的电视台无需向甲公司支付使用费,③正确。小说被甲公司改编拍摄成微短剧《跨越山海》,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经营的小程序在免费播放该剧。说明该剧是甲公司享有相关权利的作品,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免费播放,侵犯了甲公司对该微短剧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④错误。
      考点03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9.(2025·陕西卷)小杨通过微信预订酒店房间,聊天记录如图所示。后因酒店未预留房间,小杨无法办理入住。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我先支付定金100元”是要约 ②小杨与酒店之间订立了口头合同 ③小杨无权要求酒店双倍返还定金 ④小杨有权要求酒店支付违约金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小杨明确表示支付定金100元预订房间,内容明确具体,酒店回复“好的”构成承诺,合同成立。因此“我先支付定金100元”就是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目的的要约(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①正确。小杨和酒店经理的微信聊天记录属于书面形式的数据电文,属于书面合同(书面合同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而非口头合同(口头合同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所形成的合同),②错误。酒店的回复“已收到订金100元”,使用了“订金”而非“定金”,这构成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根据民法典第488条,视为新要约,小杨的回复“好”,对酒店的新要约作出承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表明双方最终就“订金”性质达成合意。此时,支付款项的性质被确定为“订金”,而非“定金”,因此当酒店未预留房间构成违约时,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订金仅需原额返还(即退还100元),不适用双倍返还规则,③正确。违约金需以合同明确约定为前提。材料未提及双方在聊天记录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因此小杨无权要求支付违约金,④排除。
      10.(2025·黑龙江卷)某家政公司委派员工杜某照护岳某。杜某烧水时,因岳某购买的新电水壶存在缺陷遭电击受伤,送医后由家政公司支付医疗费。事后,家政公司以给公司造成损失为由解除了与杜某的劳动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家政公司与岳某之间构成债权关系②杜某有权向生产电水壶的厂家请求赔偿③岳某无权要求出售电水壶的商家承担违约责任 ④杜某可以就解除劳动合同一事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家政公司委派员工杜某为岳某提供照护服务,双方形成服务合同关系(债权债务关系),岳某是债权人,家政公司是债务人,①正确。根据民法典,因产品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杜某)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销售者请求赔偿。杜某因电水壶缺陷受伤,有权向厂家索赔,②正确。岳某是电水壶的购买者,与商家构成买卖合同关系。若电水壶存在质量缺陷,商家违反了合同约定的质量义务,岳某有权要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如退货、赔偿等),③排除。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家政公司解除与杜某的劳动合同属于劳动争议,须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方可向法院起诉,杜某不能直接起诉,④排除。
      11.(2025·河北卷)下面为小张与其朋友小王的微信聊天内容截图。于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协议第17条属于格式条款,影楼应予以提示 ②若小张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由小张承担不利后果 ③若小张胜诉,影楼应承担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礼道歉的责任 ④影楼未经授权使用了小张的婚纱照,侵犯了小张的名誉权和肖像权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影楼在协议中预先拟定第17条“影楼拍摄的所有照片均授权本影楼对外宣传、展示等合法使用”,这是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且未与小张协商的条款,属于格式条款。该条款涉及小张的肖像权,与小张有重大利害关系,影楼应当予以提示,①正确。在民事诉讼中,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小张若要证明影楼构成侵权,须承担举证责任,若小张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应承担不利后果,②正确。若小张胜诉,说明影楼侵犯其肖像权,侵犯肖像权的责任承担方式主要是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不适用于材料中的侵权情形,③排除。影楼未经小张允许使用其婚纱照用于宣传,侵犯了小张的肖像权,但未侵犯小张的名誉权,④排除。
      12.(2024·江苏卷)小王路过一家新开的手机店,被派发手机广告宣传单的店员拦下,劝说其购买手机。经询问得知,新店开张优惠力度大,小王就手机型号、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内容与店方协商后,支付全款取走手机。回家后,小王为该手机正常充电时,手机爆炸导致其受伤。上述案例中 (  )A.店员派发的手机广告宣传单属于要约B.手机生产商对小王无需承担违约责任C.买卖手机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手机D.手机店对小王承担的是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解析】材料中店员向小王派发的广告宣传单是否属于要约需要具体分析,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其构成条件有:一是意思表示内容明确具体,二是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一般情况下,商业广告和宣传等属于要约邀请而不是要约,只有符合要约条件的,才构成要约。根据材料提供的情境并不能明确店员派发的广告一定属于要约,A不符合题意。材料中小王从手机店购买手机,与手机店形成了买卖合同关系,但与手机生产商不存在合同关系,手机生产商对小王无需承担违约责任,B符合题意。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买卖关系中的客体是交付买卖标的物的行为,上述手机买卖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给付手机的行为,而不是手机,C不符合题意。材料中小王为手机正常充电时,手机爆炸并使其受伤,手机店应承担相应的产品质量责任,民事责任的认定适用特殊侵权中的无过错侵权责任,而不是过错推定侵权责任,D不符合题意。
      考点04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13.(2025·山东卷)张某发现汽车后轮有明显裂损致难以行驶。通过查看物业监控,张某发现邻居王某持木棍有意将李某的狗驱赶至自己的车前,受惊的狗致车辆受损。张某找王某索赔被拒后,便擅自将王某的姓名、电话号码、可识别王某的监控视频发布网络,后王某遭受个别网民电话骚扰谩骂。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不论李某是否有过错,都不影响张某向李某追责 ②即使李某存在故意或过失,张某也可向王某索赔 ③张某的行为侵害了王某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④王某应委托辩护人维护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权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本案中王某的行为导致狗受惊撞坏张某车辆,李某并非直接侵权人。张某车辆受损是因王某驱赶狗这一行为引发,所以张某应向直接侵权人王某追责。但李某是狗的主人,李某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故不论李某是否有过错,都不影响张某向李某追责,①正确。根据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王某持木棍有意将李某的狗驱赶至张某车前,致使狗受惊撞坏车辆,王某实施了侵权行为,且该行为与张某车辆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使李某对狗的管理等方面存在故意或过失,但王某的行为也是导致张某车辆受损的直接原因之一,张某作为被侵权人,有权向实施直接侵权行为的王某索赔。所以“即使李某存在故意或过失,张某也可向王某索赔”说法正确,②当选。张某擅自将王某的姓名、电话号码、可识别王某的监控视频发布网络,这
      一行为侵犯了王某的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权,但题干并没有明确信息表明张某的行为侵犯了王某的肖像权,同时王某遭受个别网民电话骚扰谩骂并非张某直接侵犯其名誉权的行为表现,③排除。在民事诉讼中,维护当事人权益的是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是在刑事诉讼中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本题中王某个人信息权益等受侵害属于民事纠纷范畴,王某应委托诉讼代理人维护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权,而不是辩护人,④排除。
      14.(2025·湖南卷)周某用婚后工资买了一辆新电瓶车。某晚,他15岁儿子违规在家给该车充电,因电瓶车产品缺陷引发火灾,造成邻居陈某财产损失。两家对赔偿有分歧,陈某将周某和电瓶车生产商诉至法院。除特定情形外,本案中 (  )①陈某应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其财产因火灾受到了损失 ②电瓶车生产商即使主观上无过错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③若电瓶车系周某以个人名义购买则其为周某个人财产④因火灾系周某的儿子私自充电导致,周某不承担责任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在民事诉讼中,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陈某主张自己的财产因火灾受到损失并要求赔偿,所以陈某应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其财产因火灾受到了损失,①正确。产品质量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不论生产者主观上有无过错。本案中因电瓶车产品缺陷引发火灾造成陈某财产损失,电瓶车生产商即使主观上无过错也应承担赔偿责任,②正确。周某用婚后工资购买电瓶车,婚后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该电瓶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不是周某个人财产,③错误。虽然火灾系周某15岁儿子私自充电引发,但周某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对儿子的行为负有监护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周某不能免除责任,④错误。
      15.(2025·重庆卷)2022年实施的《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将驾驶自动化分为L0到L5六个等级。其中,L0、L1、L2为驾驶辅助,驾驶主体为驾驶人;L3、L4、L5为自动驾驶,当功能激活时,驾驶主体是系统。当前,国内量产汽车最高仅达L2。驾驶人在使用驾驶自动化系统时,确实避免了一些车祸的发生,但也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形。如交通事故纯粹因系统缺陷导致,关于汽车生产厂商责任,说法正确的是 (  )A.只有生产汽车时有过错,厂商才承担责任B.不管生产汽车时有没有过错,厂商都应承担责任C.如能证明生产汽车时没有过错,厂商就无须承担责任D.不管生产汽车时有没有过错,厂商都应与驾驶人共同承担责任
      【解析】系统缺陷导致交通事故时,汽车生产厂商的责任适用产品缺陷责任原则,即无过错责任——无论生产时是否有过错,厂商都需承担责任,B正确。这两个选项均强调“有过错才承担责任”,不符合无过错责任原则,A、C排除。事故纯粹因系统缺陷导致,驾驶人无责,不能要求厂商与驾驶人共同承担责任,D错误。
      考点05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16.(2025·山东卷)郭某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工作、2021年与何某结婚。2022年,郭某以个人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购买了房屋A与何某共同居住。2023年,郭某与S公司签订专利许可协议并收取费用。何某和郭某一直全力照顾何某外祖母的生活。2024年,何某外祖母订立遗嘱,明确其名下的房屋B归何某所有,其他财产归何某行动不便的母亲。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虽然房屋A由郭某个人贷款、但房贷仍可成为郭某夫妻共同债务 ②郭某的专利虽被S公司付费使用,但只要保密得当就可一直受法律保护 ③郭某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保护何某外祖母合法权益 ④当遗嘱发生效力时,何某将以遗嘱继承方式取得房屋B的所有权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房屋A虽由郭某以个人名义贷款购买,但用于夫妻共同居住,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此,房贷可成为夫妻共同债务,①正确。专利保护具有法定期限,且专利需公开才能获得保护,与保密无关。专利到期后即进入公共领域,不再受法律保护,题干中“保密得当就可一直受法律保护”混淆了专利与商业秘密(商业秘密需保密且无期限),②排除。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意识清醒时,以书面形式与近亲属或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协商确定监护人,以便在其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题干中,何某外祖母于2024年订立遗嘱,表明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郭某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与其协商订立监护协议,以保护其合法权益,③正确。何某作为外孙,非法定继承人,因此外祖母将房屋B留给何某的行为属于遗赠,而非遗嘱继承,④排除。
      17.(2025·北京卷)遗嘱关乎财富与爱的传承,普及遗嘱是社会共同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生前先办理了公证遗嘱,临终前又立了一份录像遗嘱,两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应以公证遗嘱为准B.乙立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女儿,则女儿凭该遗嘱继承乙的遗产时不需要承担乙未偿还的债务C.丙生前仅立有一份遗嘱,但该遗嘱因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而被认定无效,则其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D.丁立遗嘱表示去世后要将自己收藏的字画赠给美术馆,这属于遗嘱继承
      【解析】根据民法典的新规定,公证遗嘱不再具有高于其他遗嘱的效力。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因此甲临终前的录像遗嘱是最后一份遗嘱,应以其为准,而非公证遗嘱,A错误。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承担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可见,女儿凭该遗嘱继承乙的遗产时需要承担乙未偿还的债务,但超过部分可以不承担清偿责任,B错误。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但若遗嘱无效,则按法定继承办理。丙的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而被认定无效,其遗产应依法定继承办理,C正确。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这属于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因此丁立遗嘱将财产通过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如美术馆),属于遗赠,D错误。
      18.(2025·广东卷)2025年春节,7岁女孩甲收到压岁钱2000元,其叔叔乙以代为保管的名义将甲的压岁钱收走。甲的父母知晓后要求乙返还,乙不愿返还,认为自己是甲的亲叔叔,也有监护的职责。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对自己的行为已有基本认知,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②乙是甲的亲叔叔,有权利对甲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 ③甲的父母是甲的法定监护人,可以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 ④甲的父母应当保护甲的财产利益,有权利要求乙返还甲的压岁钱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故7岁女孩甲自出生就具有民事权利能力,①正确。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虽然乙是甲的亲叔叔,但在法律上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是其父母。除非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等特殊情况,乙并非甲的法定监护人,一般情况下没有权利对甲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②错误。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因此,甲的父母是甲的法定监护人,必须(而不是可以)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③错误。甲的压岁钱属于甲的个人财产,乙以代为保管名义收走且不愿返还,侵害了甲的财产权益。甲的父母基于监护职责,有权利要求乙返还甲的压岁钱,④正确。
      19.(2025·河南卷)李某育有张甲、张乙两个子女。2022年,李某立下自书遗嘱,明确其所有遗产由张甲继承。后李某患病,张乙悉心照料。2024年,李某将其名下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后李某病故,留下2万元财产和1万元债务,张甲持遗嘱要求继承房产和其他财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赠与房产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遗赠②该房产所有权已经转移,张甲不能继承③房产赠与发生于自书遗嘱之后,故该遗嘱失效 ④如果张甲继承遗产,则还需要承担1万元债务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遗赠是指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张乙属于法定继承人,李某在2024年直接将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过户登记,这是生前的赠与行为,不是遗赠,①不符合题意。不动产所有权自登记时转移。李某在2024年将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过户登记,因此,房产在李某去世前已经属于张乙,不属于李某的遗产,张甲不能继承,②符合题意。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遗嘱,但部分财产处置不自动使遗嘱完全失效。本案中自书遗嘱中涉及已赠与房产的部分失效,遗嘱对其他遗产(如2万元财产)仍可能有效,③不符合题意。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李某留下2万元财产和1万元债务,若张甲继承遗产,需先用遗产清偿债务(1万元),剩余部分(1万元)可继承,④符合题意。
      考点06 珍惜婚姻关系20.(2025·云南卷)甲得知好友患重病急需医疗费,打算相助。目前,甲的财产状况为:未到期婚前债权6万元;婚前房屋1套,婚后与他人签订租赁协议,约定租金每年3万元;婚后存款10万元。甲可依法采用的筹措医疗费的办法有 (  )①与债务人协商提前偿还债务 ②预支3万元房租,事后经配偶追认 ③从夫妻共有存款中,拿出5万元赠与好友 ④经配偶同意后,以房屋的土地所有权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甲拥有未到期的婚前债权6万元,这属于其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有权与债务人协商变更债务履行期限,所以甲可协商让债务人提前还款来筹措资金,该做法合法,①入选。房租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预支3万元房租,但是需要事后得到配偶追认,②入选。婚后存款1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甲单独拿出5万元赠与他人,若未经过配偶同意,就擅自处分了夫妻共同财产,这种行为不合法,③不选。我国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个人无法取得土地所有权。以“以土地所有权抵押”的说法本身错误,该选项不合法,④不选。
      考点07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21.(2025·甘肃卷)小永与某公司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领导经常在节假日通过电话或微信给小永布置工作,小永在家花费大量时间按要求完成了交办的任务。临近年底,小永要求公司支付“隐形加班”报酬却遭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永在非办公场所的工作不能算作加班②只要支付报酬,公司可让小永随时加班③公司应支付小永高于正常工资的加班费④公司没有保障小永享有的休息休假权利A.①④ B.①③ C.②③ D.③④
      【解析】根据最高法工作报告,“付出实质性劳动”和“明显占用时间”是“隐形加班”的认定标准。小永在节假日在家通过电话或微信完成公司领导布置的工作,付出了实质性劳动,明显占用了休息时间,应认定为加班,①错误。用人单位安排加班需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不得违反劳动法关于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的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是有条件限制的,并非只要支付报酬就可以安排员工随时加班,②错误。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小永在节假日为公司工作,公司应支付其高于正常工资的加班费,③正确。劳动者拥有休息权,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时间属于劳动者个人休息时间。公司领导经常在节假日给小永布置工作,占用了其休息时间,没有保障小永的休息休假权利,④符合题意。
      22.(2025·浙江1月卷)廖某自主创业。廖某与王某签订书面协议,双方约定:实施王某的玫瑰萃取技术;王某遵守管理制度,服从安排,领取报酬。半年后,因与廖某发生劳动争议,王某辞职。随后,廖某聘请李某,李某拥有与王某相同的萃取技术且获得发明专利。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王某与廖某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双方未建立劳动关系 ②廖某自主创业必须订立投资人协议,制定公司章程 ③李某实施的发明专利与王某的技术相同,但不构成侵权 ④王某与廖某之间的劳动争议可以采取人民调解方式化解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即使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实际上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劳动关系仍然可以成立。本案中,王某遵守管理制度,服从安排,领取报酬,可见双方已经建立劳动关系,①排除。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必须订立投资人协议、制定公司章程,②排除。李某的发明专利是独立研发并获得了专利权,那么即使与王某的技术相同,也不构成侵权,③正确。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选择协商、申请调解、申请劳动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因此王某与廖某之间的劳动争议可以采取人民调解方式化解,④正确。
      23.(2025·文科综合全国卷)某企业员工甲购买了某公司生产的烟花。甲点燃烟花后,本应腾空向上的烟花突然改变方向并炸伤了甲,甲因此住院治疗。甲出院后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该公司赔偿损失。甲提交的证据包括事发时的监控视频和他人拍摄的照片等。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可以进行调解②该案中的监控视频和照片属于物证③甲有权要求该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④甲有权获得法律援助,由律师为其无偿提供法律服务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甲在身体受到伤害后,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后可以进行调解,此种由人民法院主持的调解为诉讼调解,①正确。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其中,物证是指以其外形、重量、质量、规格、损坏程度等标志和特征证明待证事实的物品或痕迹。如合同的标的物、受到损坏的物品等。题干中的监控视频和照片不具备以上特征,不属于物证,②错误。某公司生产的烟花存在缺陷致燃放烟花的甲受伤,该公司依法应当对甲承担侵权责任,此为生产者产品责任。根据法律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
      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甲被烟花炸伤,人身受到伤害,有权要求生产者赔偿法律规定的合理费用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即误工费,③正确。根据法律规定,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劳动报酬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涉及维护英雄烈士人格权益或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等情形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本题所设情境不符合以上条件,甲无权获得法律援助,④错误。
      考点08 自主创新与诚信经营24.(2025·黑龙江卷)酷爱运动的小郑路过一家体育用品专卖店时,看到“同城最优,全场5-7折”的广告,遂进店询问。在店员的极力推荐下,小郑选中一款篮球。店员以最新款为由,以九折优惠与小郑达成交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专卖店的宣传广告属于要约 ②该专卖店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③该专卖店将篮球出售给小郑的行为不构成欺诈 ④店员的极力推荐行为侵害了小郑的自主选择权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宣传广告通常属于“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而非要约(内容具体明确,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即受约束)。题干中“全场5-7折”为概括性宣传,未明确特定商品的具体价格、数量等,不符合要约构成要件,①排除。专卖店宣传“同城最优”属于虚假宣传(若实际并非“最优”),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经营者不得对商品的质量、性能、用途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②正确。欺诈需满足“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隐瞒重要事实,使对方误解并作出意思表示”的条件。题干中店员以“最新款”为由给予九折,若“最新款”属实,交易基于双方合意,不存在欺诈;若“最新款”虚假,但题干未明确其为虚假信息,无法认定欺诈。因此,该行为不构成欺诈,③正确。自主选择权是指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不受强迫。店员“极力推荐”属于正常营销行为,若未限制小郑的选择(如强买强卖),则未侵害其自主选择权,④排除。
      25.(2025·河北卷)大学毕业生小王计划回乡创业,下列建议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父亲:采取合伙企业形式,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②母亲:注册电子商务公司,无需公示企业登记信息 ③朋友甲:以厂房设立质押向银行贷款,无需转移占有 ④朋友乙:通过仲裁解决与客户商事纠纷,比诉讼更便捷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为避免重复征税,国家取消对合伙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这些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①正确。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等,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所以母亲的观点不符合法律规定,②错误。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小王可以以厂房设立抵押向银行贷款,不是质押,所以朋友甲的观点不符合法律规定,③错误。当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双方可以将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商事仲裁较诉讼而言,具有诸多优点,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一裁终局,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仲裁更加便捷、经济,所以朋友乙的建议符合法律规定,④正确。
      26.(2025·江苏卷)汪某大学毕业后,与三位同学均以股东身份各出资10万元,设立主营人工智能产品服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后发展势头迅猛,获利颇丰。竞争对手甲企业在网络上散布不实消息,对公司恶意诋毁,致使公司商业信誉受损而负债20万元,汪某深受打击,情绪低落。根据材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汪某及三位同学创业选择的组织形式属于非法人组织B.在公司章程中应当载明汪某及三位同学各自的出资额C.汪某有权基于商业信誉受损获得甲企业精神损害赔偿D.汪某及三位同学以自己的财产对20万元债务承担责任
      【解析】汪某与同学创业选择的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属于营利法人,A排除。汪某等人成立的是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股东的出资额(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需要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的占资额,机构等事项),B正确。精神损害赔偿是因侵犯人格权致公民精神痛苦而承担的民事责任,材料中未涉及甲企业对汪某人格权的侵犯,C排除。汪某等人成立的是有限责任公司,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而不是以自己的财产对20万元债务承担责任(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D排除。
      27.(2025·湖北卷)王某生产的“小王牌”代餐粉广受市场好评。李某仿冒“小王牌”代餐粉包装,生产“小玉牌”代餐粉。某日,孙某在超市挑选了一盒代餐粉,误以为是“小王牌”,随即扫码支付离开。孙某食用后严重腹泻,这才发现代餐粉为“小玉牌”,遂要求超市赔偿。超市未予理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的行为侵害了王某的姓名权 ②李某的行为可能构成法律禁止的混淆行为③孙某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④孙某可以直接就自己与超市之间的争议申请仲裁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姓名权是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的权利。“小王牌”是商品名称或品牌标识,不属于姓名权范畴,李某仿冒“小王牌”包装的行为,侵害的是王某的商标权或构成不正当竞争,而非姓名权,①排除。李某仿冒“小王牌”代餐粉包装,生产“小玉牌”代餐粉,孙某在超市挑选了一盒代餐粉,误以为是“小王牌”,这种容易使消费者发生误认的行为,符合法律禁止的混淆行为的特征,属于不正当竞争,②符合题意。孙某作为消费者,因购买到存在质量问题且因商家仿冒包装导致自己误购的商品,合法权益受损,而超市又未予理会其赔偿要求时,孙某有权向相关行政部门投诉,比如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③符合题意。仲裁需双方事先达成仲裁协议,孙某与超市之间没有事先达成仲裁协议,所以孙某不可以直接就自己与超市之间的争议申请仲裁,④错误。
      28.(2025·重庆卷)2022年实施的《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将驾驶自动化分为L0到L5六个等级。其中,L0、L1、L2为驾驶辅助,驾驶主体为驾驶人;L3、L4、L5为自动驾驶,当功能激活时,驾驶主体是系统。当前,国内量产汽车最高仅达L2。关于汽车厂商的营销宣传,说法正确的是 (  )①贬低竞争对手夸大自家汽车的自动化水平,侵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②某款汽车的自动化水平接近L3,“L2.9”的宣传不会侵害消费者知情权 ③“解放双手”“开智驾可睡觉”等宣传语会导致消费者盲信,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 ④厂商应避免夸大驾驶自动化水平,并提示风险,以免侵害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贬低竞争对手侵害的是对手的公平竞争权,而非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①错误。“L2.9”并非行业标准分级,“L2.9”的宣传模糊了L2与L3的界限,会误导消费者,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②错误。“解放双手”“开智驾可睡觉”等宣传夸大了驾驶自动化水平,导致消费者盲信,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③正确。厂商应避免夸大宣传并提示风险,以免侵害消费者安全消费权,④正确。
      考点09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29.(2025·甘肃卷)小兰在某餐馆打工,老板王某拖欠小兰六个月工资。小兰辞职后多次索要工资未果,于是想打官司,她的朋友从不同角度给出的建议。以下建议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王某的叔叔在当地法院当法官,此案很有可能交给他审理 ②小兰经济困难,诉求属于支付劳动报酬,可申请法律援助 ③小兰应尽快起诉,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时效为两年 ④可以找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如果能达成协议还省时省力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根据法律规定,审判人员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也有权申请其回避。王某的叔叔是法官,属于当事人的近亲属,因此不能审理此案,①错误。根据法律规定,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小兰经济困难,诉求是支付劳动报酬,符合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②正确。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而不是两年;且进行劳动争议诉讼通常需先申请劳动仲裁,而不是直接起诉,③错误。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纠纷,程序简便,省时省力,④正确。
      30.(2025·湖北卷)甲家的牛误入乙家的农田,踩坏了田里的庄稼。双方就赔偿事项协商不成,乙于是提起诉讼。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没有侵权故意,无须承担侵权责任②诉讼中,法院可依法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③诉讼中,乙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④乙要求甲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主张可以得到法院支持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即使甲没有侵权故意,也需承担责任,①错误。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可依法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这是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②正确。民事诉讼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本案属于民事诉讼,乙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③正确。甲家的牛已经踩坏了庄稼,侵害行为已经发生且结束,不适用停止侵害这一责任承担方式,乙可以要求甲赔偿损失,但“停止侵害”的主张不符合实际情况,④错误。
      31.(2025·湖南卷)赵某家的石墙因连日暴雨倒塌,导致邻居李某地里的茶树被埋,双方就赔偿问题争执不下。村调委会积极为双方当事人搭建沟通桥梁,既释法析理,又从情感上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赵某和李某达成调解协议,一起矛盾被化解在“茶园地头”。本案例中 (  )①李某的茶树被埋,因此赵某应该赔偿李某不动产的损失 ②赵某可主张暴雨属于不可抗力从而免除自己的法律责任 ③双方经村调委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强制执行效力 ④将矛盾化解在“茶园地头”是“枫桥经验”的生动体现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茶树属于不动产,赵某应该赔偿李某不动产的损失,①正确。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连日暴雨,只能满足“不能避免”,但不一定能满足“不能预见与不能克服”。连日暴雨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赵某不能免除自己的法律责任,②排除。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③错误。“枫桥经验”的核心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将赵某和李某的矛盾化解在“茶园地头”,正是“枫桥经验”就地解决矛盾这一理念的生动体现,④正确。
      32.(2025·云南卷)某商家在网络平台销售无人机,授权平台在收到消费者已退货信息后即可退款,落实“七天无理由退货”。在销售过程中,商家发现有顾客退回非本店售卖的无人机,且平台已将货款退还到顾客账户。商家 (  )①可以依法通过仲裁解决  ②应该向其注册登记地法院起诉 ③必须通过平台要求顾客返还货款 ④不能要求平台返还已划扣的货款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消费者以虚假理由退回非本店商品并申请退款,属于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商家有权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追索货款,法律支持经营者要求消费者承担相应责任,①正确。网络消费纠纷的管辖法院通常为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并非必须为商家注册登记地,②排除。商家无需依赖平台,可直接通过法律途径(如诉讼)要求消费者返还货款,平台介入非强制,③排除。平台根据商家授权和规则操作退款,若平台已履行审核义务(即使存在失误),商家一般需直接向消费者追偿,而非要求平台返还货款。平台的责任限于规则执行,而非承担消费者欺诈的后果,④正确。
      考点10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33.(2024·浙江卷)为监测住宅周边,小李在自家门上安装了一款采用人脸识别技术、可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门铃正对着邻居小张家的卧室和阳台,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小李安装监控设施应照顾到他人的合法权益 ②小李安装监控设施行为已侵害小张的隐私权 ③小张和小李若经过人民调解达成协议,该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④小张提起诉讼,如果小李不提交答辩状,会影响法院审理案件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材料中指出小李使用具有人脸识别技术、可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侵害了原告的隐私权,这启示我们应正当、规范使用智能家居产品,避免侵害他人人格权益,小李安装监控设施应照顾到他人的合法权益,①正确。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不得滥用民事权利,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材料中小李使用具有人脸识别技术、可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小李安装监控设施行为已侵害小张的隐私权,②正确。小张和小李若经过人民调解达成协议,双方当事人如果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该协议才具有强制执行力,否则不具有强制执行力,③错误。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小张提起诉讼,小李是被告,如果小李不提交答辩状,不会影响法院审理案件,④错误。
      34.(2023·全国卷)某日,夏某到甲餐厅用餐,餐厅员工擅自将其品尝新菜的画面拍摄下来,并将照片作为宣传文章的内容发布在餐厅官方微信公众号上,照片中夏某的脸部和身体特征清晰可辨。夏某得知此事后,要求甲餐厅删除该照片,遭到拒绝。夏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荣誉权  ②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肖像权 ③甲餐厅发布的照片属于物证  ④夏某与甲餐厅之间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本案中不涉及夏某的荣誉权,甲餐厅并未侵害夏某的荣誉权,①不符合题意。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中,甲餐厅擅自拍摄夏某照片,并在无授权的情况下将该照片发布于微信公众号用作商业宣传,且在夏某提出删除的要求后予以拒绝,主观上具有侵权的故意,故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肖像权,②正确。物证是以物品或者文字为表现形式的实物证据,而本案中甲餐厅发布的照片是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且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数据,属于电子数据证据,③错误。民事诉讼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本案中夏某因肖像权被侵害,并与甲餐厅产生人身权利方面的民事纠纷,遂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④正确。
      35.(2023·辽宁卷)网络平台利用其收集的消费者偏好、消费金额、消费次数等信息进行差异定价的情况频频发生。最近,某平台对钻石会员销售的高档宾馆住宿费定价高于线下一倍多,给消费者利益造成损害。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平台根据不同消费者的信息进行差异定价,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②消费能力、特殊消费偏好属于个人信息,但均不属于个人隐私 ③消费者若想向平台主张损害赔偿,要承担损害事实的举证责任 ④消费者若主张平台侵犯其个人信息权益,要证明平台存在过错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平台根据不同消费者的信息进行差异定价,隐瞒了商品及服务的真实价格,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①正确。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网络平台利用其收集的消费者偏好、消费金额、消费次数等信息进行“大数据杀熟”,违反了民法典中对个人信息处理的合法性、正当性和必要性原则,属于侵犯了个人隐私,②错误。根据民事诉讼举证规则,消费者主张平台存在侵权行为,则应当承担损害事实的举证责任,③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个人信息处理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因此应当由平台承担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的举证责任,④排除。
      36.(2023·辽宁卷)甲公司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乙公司侵犯其商标权,该局受理后展开调查,经查明事实,对乙公司作出行政处罚。乙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维持该行政处罚决定,驳回了乙公司的诉讼请求,乙公司未上诉。这体现了该局 (  )①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范地行使了行政权力 ②对争议事实进行查证,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 ③运用了行政裁决、行政诉讼等纠纷解决机制 ④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公平正义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甲公司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乙公司侵犯其商标权,该局受理后展开调查,经查明事实,对乙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这体现了该局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范地行使了行政权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公平正义,①④符合题意。材料反映该局对乙公司侵犯其商标权进行了查证,并对侵权者作出行政处罚,不存在化解行政争议问题,②与题意不符。材料反映该局运用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处理商标侵权,不涉及行政裁决、行政诉讼等纠纷解决机制,③与题意不符。
      37.(2023·北京卷)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A.化学原料泄漏是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化工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B.化工公司如能证明自己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C.化工公司如能证明歉收并非化学原料泄漏所导致,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D.本案符合举证责任倒置情形,草莓采摘园主无需提交合法权益受损的证据
      【解析】化学原料泄漏是因当地长期过度开采地下水导致的,不属于不可抗力,A错误。该案属于环境污染问题,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故不需要化工公司证明自己有没有过错,B错误。化工公司如能证明自己的行为与歉收无因果关系,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C正确。本案属于环境污染问题,符合举证责任倒置情形,但是不意味着草莓采摘园主不提供任何证据,主要证据由化工公司提供,D错误。
      38.(2023·北京卷)某居民去办理户政业务,因异地往返不便,一时难以提供相关证明。户籍民警了解到这一情况,主动告知该居民可以采用“个人承诺”的方式先期提交材料,后续由派出所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核实,最终手续得以顺利完成。
      对上述材料的解读,正确的是 (  )①申请人明确其承诺为真实的意思表示,体现了民事活动的自愿原则 ②申请人承诺失实应承担法律责任,说明权力与责任是相匹配的 ③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渠道畅通,有助于“告知承诺制”的落实 ④政府通过“减证”实现了便民利民,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根据民法,民事主体地位平等,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等原则,但该题属于政府的管理活动,公民和政府不是地位平等的民事主体,①不符合题意。申请人承诺失实应承担法律责任,说明权利与义务是相匹配的,权力与责任指向公权力,而非个人权利,②错误。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渠道畅通,有助于“告知承诺制”的落实,材料中居民因异地往返不便,一时难以提供相关证明,民警主动告知该居民可以采用“个人承诺”的方式先期提交材料,表明政府通过“减证”实现了便民利民,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③④符合题意。
      39.(2023·浙江卷)某私立高中招聘的语文教师万河,出版《蓓蕾诗选》时采用了自己所教学生小童的两首诗歌。小童认为万老师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学校因此解除与万河的劳动合同。万河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下列说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因两起案件相互牵连,法院应当将两案合并审理 ②若小童与万河达成庭外和解,则学校不能仅以师生发生诉讼关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③小童起诉万河属民事诉讼,若不能证明该两首诗歌为自己的作品,则承担败诉后果 ④若万河在《蓓蕾诗选》中指明作者小童和作品出处,则构成作品的合理使用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这是两起不同的民事诉讼,适应的法律不同,法院不应当将两案合并审理,①错误。若小童与万河达成庭外和解,则学校不能仅以师生发生诉讼关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②正确。小童起诉万河属民事诉讼,若不能证明该两首诗歌为自己的作品,则承担败诉后果,③正确。万河在《蓓蕾诗选》中采用小童的两首诗歌属于商业性质,即使指明作者和出处,也不是合理使用,可以是法定许可使用,④错误。
      40.(2023·河北卷)某旅行社开展“集满38个赞,免费游港澳”活动。按要求集赞后,丁某获得免费贵宾券。在行程中,丁某多次被该旅行社带到自费景点并强制购买价格虚高的商品。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旅行社集赞免费游的活动涉嫌虚假宣传 ②该旅行社的强制消费行为侵犯了丁某的自主选择权 ③旅行社“集满38个赞,免费游港澳”的意思表示属于承诺 ④丁某要求旅行社赔偿需要证明旅行社行为有过错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丁某按要求集赞后,获得了免费贵宾券,并免费参与了本次旅行,这方面并没有虚假宣传,①错误。行程中,该旅行社多次将丁某带到自费景点并强制其购买商品,侵犯了丁某的自主选择权,②正确。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集满38个赞,免费游港澳”的意思表示属于要约邀请,③错误。权利保障,于法有据,丁某要求旅行社赔偿需要证明旅行社行为有过错,才能依法维权,④正确。
      41.(2023·河北卷)王某在某俱乐部滑轮滑时,未戴安全护具,不慎摔倒后受伤,并住院治疗。经查,该俱乐部在门口设置了温馨提示及入场须知。但未提供证据证明向王某作出了明确的安全警示以及说明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于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未戴安全护具,未谨慎滑行是其受伤的原因,承担全部责任 ②王某未戴安全护具,未谨慎滑行是其受伤的主要原因,承担主要责任 ③俱乐部未尽到安全说明和警示义务是王某受伤的次要原因,承担次要责任 ④俱乐部已经在门口设置了温馨提示及入场须知,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王某未戴安全护具,未谨慎滑行是其受伤的主要原因,承担主要责任,而不是承担全部责任,俱乐部对王某受伤也负有责任,①不选,②符合题意。证据是证明的根据,如果不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一旦发生纠纷,难免处于不利地位。该俱乐部在门口设置了温馨提示及入场须知,但未提供证据证明向王某作出了明确的安全警示以及说明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故这是王某受伤的次要原因,承担次要责任,③符合题意,④不选。
      42.(2023·山东卷)甲公司从乙公司购入一批配件,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均由A仲裁委员会仲裁”。后该批配件迟延两个月才交货,且用该批配件生产的甲公司产品造成了数起伤人事故。甲公司召回产品检验后,意外发现配件内部设计使用了自己的发明专利,因此要求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乙公司则申请行政主管部门宣告甲公司的专利权无效。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针对配件迟延交货之事,甲公司无权请求法院判决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②针对甲公司产品造成的伤人事故,甲公司即使无过错也应向受害人承担责任 ③若主管部门作出了专利权无效宣告,甲公司可向法院起诉且需承担举证责任 ④即使乙公司申请失败,仍可通过证明自己系独立作出相同发明来实现免责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双方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均由A仲裁委员会仲裁”,表明双方订立了有效的仲裁协议。法律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因此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管辖权,甲公司无权向法院提起诉讼,①正确。甲公司生产的产品造成他人伤害,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无过错侵权责任中的生产者产品责任处理,即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故甲公司即使无过错也应向受害人承担责任,②正确。甲公司起诉行政主管部门,属于行政诉讼,应当由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而不是由甲公司承担主要举证责任,③错误。发明人取得专利,是以公开其发明内容为条件,换取国家在限定时间内给予强有力的法律保护,其他人即使独立作出了相同的发明,也不得实施该发明,④错误。
      一、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知识分析
      (2023辽宁卷)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红色剧本杀”以角色扮演方式在游戏中传承红色基因,这种沉浸式体验深受青少年喜爱。A剧本杀店张贴海报,吸引玩家纷至沓来。某日,大三学生小明约同学去该店玩以某英雄连事迹为主线的情景式剧本杀。在游戏过程中,小明发现剧本内容包含对某英烈的侮辱性言辞。震惊之余,小明与主持人发生争执,不牢固的布景装置导致了小明小腿骨折。小明向执法机关举报了该店。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A剧本杀店涉嫌哪些违法行为;若小明诉至法院请求损害赔偿,可提出哪些理由。(13分)
      (1)①剧本内容包含对某英烈的侮辱性言辞,侵犯了英烈的名誉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2分)②不牢固的布景装置导致了小明小腿骨折,侵犯了小明的身体权和健康权。(2分)③在宣传海报中,“海量下载、改编的红色剧本”涉嫌侵犯他人的著作权。(2分)(2)理由:①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4分)②英烈和小明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该店主观上存在过错,该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3分)
      (1)从材料中提取信息。(2)运用法律话语权表达方式进行逻辑分析:
      (2024江西卷)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近日,某校组织小李等同学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不少居民前来咨询。孙某:“我上个月找了份工作,现在还在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昨天公司通知要辞退我,理由是:我才17岁,还是未成年人,而且这岗位需要去外地出差,到时肯定不能很好地完成工作。公司辞退我的行为是否合法?”王某:“不久前,我在义卖活动中从张某手中购得一幅画,后来有一位画家找到了我,要求取回该画。经了解,该画是画家送给张某的,两人还约定了该画只能用于收藏、不得转让。画家是否有权取回该画?”若你是小李,请你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两位居民的问题并说明理由。(9分)
      该公司行为不合法。(1分)该公司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违反了平等原则);(1分)且未能证明劳动者不胜任此工作。(1分)画家无法要回。(1分)张某合理取得该画所有权(赠与合同已履行),(善意取得、不当得利无分)(3分)王某购买该画并完成交付,取得了所有权。(2分)(只答取得了所有权无分)
      (2023北京卷)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儿童散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北京扎燕风筝以燕子为造型,通过拟人化的手法,创造出一个和谐的燕子家族——肥燕、瘦燕、比翼燕、半瘦燕、小燕、雏燕,具有独特的文化魅力。  许多人致力于扎燕风筝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其中王某独创的雏燕风筝广受欢迎。
      ◇在学校的劳动课上,有老师使用王某的作品讲解风筝的画法和扎法,在老师的悉心指导下,每个同学都制作了自己的“雏燕”。◇一直致力于推广扎燕风筝文化的张某购买了王某最新版雏燕风筝,将其拆解后又重新组装,并将这一过程拍成视频在网络上发布,引发网友广泛关注,吸引了很多人加入扎燕风筝的创作中来。但有人指出,这样将别人独创的风筝公开讲解,可能涉嫌侵犯著作权。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谈谈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创新中,法律规定著作权并对其加以限制的意义。(7分)
      优秀精神产品是人类的共同财富。为鼓励创新,维护创造者的利益,法律确立了著作权;但为避免阻碍文化传播,法律规定了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对著作权加以限制。(4分)老师在课堂上使用王某的风筝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有利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而张某的行为超出了合理使用的范围,法律在此情况下保护著作权人的权利,推动文化创新。(3分)
      (2023浙江卷)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2023年2月1日,红星酒店向大华渔场订购鳜鱼200千克,单价100元/千克,要求1周内将鳜鱼送到红星酒店,大华渔场当日回复红星酒店:单价变更为103元/千克,分两批交货,第一批100千克鳜鱼,1周内送达酒店;第二批100千克鳜鱼,1周后2周内由酒店到大华渔场自行提取。因连日大雨,2月10日晚上,附近的向阳化工厂污水池外溢,污染了大华渔场,导致渔场内鳜鱼大量死亡。
      4.合同签订、生效与履约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指出红星酒店与大华渔场之间是否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说明理由。(3分)(2)大华渔场向法院提出诉讼主张,针对鳜鱼死因,指出应由谁负责举证,并说明理由。(3分)(3)指出向阳化工厂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并说明理由。(3分)
      (1)没有。(1分)大华渔场对红星酒店的回复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构成新要约。而红星酒店未做出承诺回复,二者没有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2分。采意给分,未写出承诺,但是有答出符合前文法理的材料即可)(2)向阳化工厂应当承担举证责任。(1分)本案是由环境污染引发的侵权责任案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于大华渔场缺乏化工的相关专业知识,处于弱势地位,向阳化工厂应承担举证责任。(2分。采意给分,放宽要求,只要写出符合前文法理的材料即可)(3)应当。(1分)环境污染责任遵循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向阳化工厂污水池外溢,损害了大华渔场的利益,无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2分)
      (2024广东卷)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某企业响应政府号召,开展“以旧换新”活动。张某换购了该企业生产的某款压力锅,使用时该锅发生爆裂,导致其受伤住院治疗。出院后,张某认为自己是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使用的,因此就人身损害要求该企业支付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和误工费。该企业认为自身并无过错,不同意承担任何责任。张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该企业认为“无过错不担责”是否成立?张某的各项请求是否有法律依据?请分别说明理由。(7分)
      5.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①企业认为“无过错不担责”的观点不成立。(1分)理由:承担侵权责任一般规定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但法律也规定了产品生产者的无过错侵权责任。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产品生产者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3分) ②张某的各项请求有法律依据。(1分)理由: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本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2分)
      (2024浙江卷)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父亲去世后,30岁的小赵不愿赡养有扶养关系的继母江某。经乡政府协调,小赵、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书面供养协议。协议约定:小赵放弃继承权;由赵小华负担江某的生活、生病及死后安葬事宜,江某所有的5间旧房由赵小华继承;在江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赵小华履行监护职责。达成协议后,江某与赵小华一家共同生活,直至2023年3月去世。同年5月,因附近小学扩建,县政府欲对江某原居住的旧房实施征收补偿。小赵得知后,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将原属江某房产2/5份额归其所有。
      二、运用“家庭与婚姻”的知识分析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指出江某将赵小华确认为自己的监护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4分)(2)指出县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小赵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5分)
      (1)合法。(1分)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专门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本案中,江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通过协商与其近亲属赵小华签订了书面协议,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符合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规定。(3分)(2)不应当支持。(1分)其一,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本案中,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供养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其二,小赵出尔反尔提出的诉讼主张,违背了合同履行的诚信原则。(4分)
      (2024安徽卷)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2022年9月,江某入职某公司,双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江某的工作岗位为办公室文员,工作地点为H市。2023年9月,公司进行人事调整,将江某的工作地点由H市变更为W市,江某拒绝这种安排。公司遂以江某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将其辞退。江某认为公司的辞退行为违法,于是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在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下,江某到公证处,把她和公司相关领导之间关于工作地点变更的社交聊天记录办理了公证;之后,江某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主张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2023年10月,在仲裁员的调解下,双方就赔偿金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公司于一个星期内向江某支付赔偿金 10 000元。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角度谈谈如何做一个明白的劳动者。(10分)
      三、运用“就业与创业”的知识分析
      ①劳动者入职时应认真审阅劳动合同内容,熟知各项条款,特别是关乎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合同期限等重要事项。(3分)②在企业提出变更劳动合同条款时,劳动者有权拒绝不合理之处。当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劳动者应勇于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维权。(3分)③劳动者可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支持,且在维权过程中,劳动者需积极收集并保存证据;若协商无果,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在本案中,江某在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下,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经过仲裁调解最终获得赔偿金。(4分)
      本题为措施类试题,解答措施类试题一般用“一审、二定,三落实”的方法。“一审”就是要审读设问和材料,明确设问和材料所包含的信息。“二定”就是在审读的基础上,依据材料信息或者设问信息,明确此题的知识指向和主体指向。“三落实”就是通过对材料和设问的分析,实现从设问到教材知识的落实,明确具体的知识体系。
      (2024湖北卷)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郝某常请朋友去家门口的A餐馆吃饭,除了方便、口味不错,还因为老板爽快,每次买单遇到总价不是整数时,都主动抹了零头,但最近的一次很不愉快。郝某这次实际消费了529元,买单后才发现被收了530元,于是顺口问了一句:“咋还多收了我的钱呢?”新来的收银员不认识郝某,斜眼问他:“你差那一块钱吗?”郝某感觉被冒犯,与对方争吵了起来,要求返还一元钱并赔礼道歉。没想到老板这次也较真了,拒绝返还,理由是过去每次的抹零加起来远不止一元钱。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A餐馆老板能否多收这一元钱并说明理由;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和解,郝某坚持维权,请你给他一些建议。(9分)
      不能。(1分)该餐馆过去每一次少收,都是基于过去的买卖合同成立且双方已经履行完毕,现在餐馆多收一元钱是新的合同关系的产生。(2分)收钱环节即消费者履行付款义务,餐馆行使收款权利。民事权利可以自由处分,减免消费者的付款是餐馆单方面行使民事权利的表现,不需要任何人同意,这是权利的法定性质决定的。但多收一元钱是对消费者义务的加重,除非消费者自己愿意,否则餐馆单方面不可以。在没有经过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餐馆单方面不能多收这一块钱。(4分)建议:郝某坚持维权,可以保留证据,留存消费小票;向有关部门投诉;申请调解;提起诉讼。(2分)
      (2023广东卷)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2022年12月15日,甲方(××预制菜有限责任公司)与乙方(××商场)签订预制菜买卖合同,合同金额100万元,交货时间为2023年1月5日,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1万元。合同签订后,乙方如约向甲方支付了定金10万元。后因临近春节,预制菜价格上涨,2022年12月25日,甲方致电乙方要求提价,乙方不同意,甲方遂要求解除合同,乙方亦拒绝。合同期满后,甲方未履行合同义务,乙方单方面向其所在地A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A市仲裁委员会是否应当受理?乙方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是否合法?请分别说明理由。(7分)
      四、运用“法律程序”的知识分析
      ①不应当受理。(1分)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1分)本案中,乙方未与甲方达成一致协议,单方面提出仲裁,故仲裁委员会不应当受理。(1分) ②不合法。(1分)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2分)因而,乙方不能既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又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定金。(1分)
      【真题训练】1.(2025·广东卷)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某网络科技公司(下称甲公司)成功研发了一款计算机软件,某计算机公司(下称乙公司)请求甲公司许可使用该软件。在双方达成许可使用协议前,乙公司为提升计算机性能,将该软件安装在自己生产的计算机中,且未标明作者和软件来源。甲公司知悉后要求乙公司立即停止侵权,乙公司认为自己安装该软件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甲公司遂诉至法院。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乙公司的观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8分)
      ①不符合法律规定/错误/不正确。(1分)②作品合理使用的情形由法律明确规定,(1分)主要是为个人学习、研究、欣赏以及为学校教学或科研等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1分,答到任意一点可得分)他人未经许可使用著作权人作品可能构成侵权,(1分,若未写“可能”不得分)合理使用或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也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1分)③本案中,乙公司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作品合理使用情形,且未经权利人甲公司许可使用,(1分)也未标明作者和软件来源,(1分)擅自将该软件安装在自己生产的计算机中,不属于合理使用/构成侵权。(1分)(侵权可用侵犯知识产权/著作权/著作财产权/版权替代)[本题判断1分,法理依据4分,材料分析3分。注意:①写到专利权,商标权不给分;②如果结论判断错误(写成不合理/不科学/不完全正确/片面等都属于判断错误),分析不给分,整道题0分。]
      2.(2025·山东卷)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王某以十二生肖为蓝本,结合古汉字、文物等,创作并发表了十二生肖图腾美术作品(以下称图腾作品),甲旅游文化公司(以下称甲)是某传统文化景区经营者,与王某签订合同,约定甲有权在景区宣传册上使用图腾作品。甲将署名甲的图腾作品上传网络,并印制在宣传册上。为完善景区建设,甲与乙公司(以下称乙)签订承揽合同,约定乙以甲提供的图腾作品为模板设计并铺设甬道,甲需分期向乙支付报酬共二十万元,同时对甲名下的一辆汽车设定抵押。乙以图腾作品为基础,创作了生肖年画新作品(以下称新作品),并以此完成甬道设计与施工。
      王某在宣传册及网上发现图腾作品后,又发现刻在甬道上的新作品与图腾作品十分相似,遂向法院起诉甲。经审理,法院判决甲立即停止侵权并向王某支付版权使用费,但驳回王某销毁甬道的诉请。诉讼过程中,王某得知新作品属于乙,便向仲裁机构提交申请进行维权,但仲裁机构不予受理。甲拒不支付后期报酬,乙遂向法院起诉甲,并递交起诉状,法院已受理。(1)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①甲乙分别侵害了王某的哪些著作权利?(2分) ②仲裁机构为何对王某的仲裁申请不予受理?(1分) ③依据承揽合同的约定,乙能在起诉状中提出哪些诉讼请求?(2分)(2)针对王某与甲的纠纷,法院的判决彰显了什么价值取向?(2分)
      (1)①甲侵犯了王某的署名权(1分)以及信息网络传播权;(1分)乙侵犯了王某的改编权。(1分)(3选2,最多2分)②提起仲裁需要双方自愿签订有效的仲裁协议书为前提或者双方没有签订有效的仲裁协议书。(1分)③乙可以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剩余报酬,(1分)赔偿损失或者赔偿金,(1分)确认乙对甲汽车的抵押权或将汽车折价优先受偿。(1分)(3选2,最多2分)(2)①坚持绿色原则,节约资源(提升资源利用效率)。(1分)②尊重保护著作权,保护创新(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保护知识产权/著作权的合法使用与保护)。(1分)③坚持公序良俗原则/契约精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1分)(3选2,最多2分)
      一、选择题1.生活处处见法律。下列说法或行为中,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  )①为编写小学教科书,小美未经著作权人小潘的同意无偿汇编其作品 ②小美父亲开办的个人独资企业,应依法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企业所得税③小美表弟小郝将自己在农村的一处住宅出卖后,再申请宅基地未获批准 ④小美堂哥小华与女友小禾登记结婚,可到小华或小禾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训练1 民事权利与义务、社会争议解决
      【解析】为编写小学教科书,小美未经著作权人小潘的同意无偿汇编其作品,侵犯了小潘的著作权,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①错误。小美父亲开办的个人独资企业,应依法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是企业所得税,②错误。小美表弟小郝将自己在农村的一处住宅出卖后,再申请宅基地未获批准,这是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③正确。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小美堂哥小华与女友小禾结婚登记,可到小华或小禾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④正确。
      2.小吴在某网络平台注册账号,经常上传一些生活照片和日常心得。某日,小吴登录账号时,看到评论区有些攻击其人品的不实言论,其住址、家庭背景、电话号码也被曝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网民曝光小吴家庭背景的行为侵犯了小吴的隐私权 ②网民捏造事实攻击小吴人品,侵犯了小吴的肖像权 ③小吴的住址和电话号码不是隐私,曝光这类信息不构成侵权 ④如果网民仅对小吴的日常心得发表不同看法,则不构成侵权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网民曝光小吴家庭背景的行为侵犯了小吴的隐私权;但如果网民仅对小吴的日常心得发表不同看法,这是公民言论自由的表现,不构成侵权,①④符合题意。网民捏造事实攻击小吴人品,侵犯了小吴的名誉权,而不是肖像权,②错误。小吴的住址和电话号码等属于小吴的个人信息,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曝光这类信息属于侵权行为,③错误。
      3.黄某为满足自住需求,向某开发商购买一套房产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黄某按约定履行了付款义务并入住,但该开发商未协助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黄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开发商协助黄某办理产权登记。后开发商又将该房屋恶意抵押给了毫不知情的某银行,黄某再次将该开发商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该银行对涉案房屋享有因为抵押而产生的用益物权 ②黄某可通过依法登记的方式取得涉案房屋的所有权 ③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因开发商无出卖房屋的真实意愿 ④法院应基于公平原则判决注销银行已经登记的抵押权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该银行对涉案房屋享有因为抵押而产生的担保物权,而非用益物权,①错误。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②正确。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房屋买卖合同是黄某与开发商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自成立时生效,③错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平原则体现了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不仅从当事人利益出发,也从社会一般角度判断某项交易行为的价值要求和合理性。黄某为自住与开发商签订了有效的购房合同、全面履行了义务,并产生事实占有。开发商不履行协助义务且恶意把房屋抵押给银行,侵犯了黄某的合法权益,故法院应基于公平原则判决注销银行已经登记的抵押权,④正确。
      4.小王(15岁)的摄影作品“紫光大桥”在甲杂志公开发表。小王及其父母同意甲杂志社许可第三方使用该作品。经甲杂志社许可,乙杂志转载了该作品。丙公司未经许可,将该作品作为商标用于产品外包装设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杂志社与丙公司之间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 ②乙杂志转载该作品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③丙公司侵犯了小王的著作权和甲杂志社的商标权 ④小王可以在父母的帮助下以原告身份对丙公司提起诉讼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甲杂志社与丙公司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①正确。报刊转载其他报刊已经刊登的作品是对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②错误。丙公司侵犯了小王的著作权,并未涉及侵犯甲杂志社的商标权,③错误。小王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在父母的帮助下以原告身份对丙公司提起诉讼,④正确。
      5.张三喜添二孩,同事陈六带了10斤鸡蛋上门贺喜,张三说“来就来嘛,客气啥”,然后收下了鸡蛋,并和陈六约定等孩子满月了来喝酒。后来张三办了满月酒,但没有邀请陈六,陈六感觉很受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陈六送张三鸡蛋是合同关系 ②张三请陈六喝酒是合同关系 ③陈六有权要求张三赔礼道歉 ④陈六无权要求张三返还鸡蛋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赠与是一种合同行为,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其成立也要经过要约与承诺的阶段。陈六带10斤鸡蛋上门贺喜,其行为是赠与的要约,张三收下鸡蛋的行为是承诺,二人之间成立赠与合同关系,该合同成立的同时即履行完毕,鸡蛋的所有权已经转移给张三,所以陈六无权要求张三返还鸡蛋,①④正确。张三与陈六约定喝酒的行为不属于合同行为,二人之间不会发生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法律关系,其原因在于行为人之间在做出这种“约定”时,并不具有受法律约束的意思,即不具有缔结法律关系的意图,这种情谊关系不在民法调整的范围之内,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虽然陈六感觉受伤,但张三的行为并不构成对陈六合法权益的侵害,故陈六无权要求张三承担赔礼道歉的侵权责任,②③不正确。
      6.“双减”政策实施后,小玲妈妈为高一的小玲报名寒假兴趣班,微信记录如图所示。小玲去上课时被要求在报名表上签字,其上记载:课费不退。后受疫情影响小玲未能完成剩余9次课程,小玲妈妈向兴趣班主张退费被拒,遂诉诸法院。本案中 (  )①销售人员发送价目表的行为是要约邀请,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合同在回复“好的”时成立,“课费不退”不作为合同内容 ③合同自小玲签字时生效,可以主张不可抗力请求退费 ④合同系以书面形式订立,微信记录构成电子数据证据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要约邀请是希望别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①排除。材料中的合同系以书面形式订立,微信记录构成电子数据证据,合同在回复“好的”时成立,“课费不退”是报名表上记载的内容,不属于合同内容,②④符合题意。合同在回复“好的”时成立,后受疫情影响小玲未能完成剩余课程,可以主张不可抗力请求退费,③排除。
      7.廖某在甲家具公司的网站上看到“本店所有家具凭优惠券打折30%,当日有效”的弹窗,遂凭优惠券在该网站成功下单一张红木茶几,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后廖某又修改了订单中的付款方式,提前付清了打折后的价款。下单第二天,甲公司的仓库所在地因洪灾实施交通管制。甲公司工作人员告知廖某无法及时交货,廖某表示反对。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网站“凭优惠券打折30%”的弹窗内容属于要约邀请 ②廖某付清价款时买卖合同成立 ③无论廖某是否表示反对,甲公司均有权直接取消订单 ④甲公司在交通管制期间交货延迟,无需承担违约责任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要约邀请仅仅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并不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因此,甲公司网站“凭优惠券打折30%”的弹窗内容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即要约邀请,①正确。案例中,廖某凭优惠券在该网站成功下单一张红木茶几,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时买卖合同就成立,后廖某又修改了订单中的付款方式,提前付清了打折后的价款,属于新要约下的新合同,②错误。法律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③错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者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案例中甲公司的仓库所在地因洪灾实施交通管制,并且甲公司工作人员告知廖某无法及时交货,属于不可抗力带来的影响,故甲公司无需承担违约责任,④正确。
      8.小曹在打印硕士毕业论文时遗落U盘,其同班同学小孙发现后,将U盘中小曹的搞怪视频上传到校内网论坛,引发学生围观,评论不乏挖苦调侃,导致小曹抑郁。学校知道后立即删除帖子并对小孙进行批评教育。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孙侵害了小曹的隐私权,但未侵害其身体权②小孙父母应对小孙侵权行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③责任承担可以采取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方式④若小曹向法院提起诉讼,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隐私权是指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题干中小孙侵害了小曹的隐私权,责任承担可以采取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方式,①③正确。侵权行为发生时子女不满18周岁,在诉讼时已满18周岁,并有经济能力的,应由子女本人承担民事责任;子女没有经济能力的,应当由父母承担民事责任。子女致人损害时年满18周岁的,应当由本人承担民事责任;没有经济收入的,由抚养人垫付,垫付有困
      难的,也可以判决或者调解延期给付,②错误。所谓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指基于法律规定,将通常情形下本应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一般是原告)就某种事由不负担举证责任,而由他方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就某种事实存在或不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该方当事人不能就此举证证明,则推定原告的事实主张成立的一种举证责任分配制度,④错误。
      9.某电脑商城做开学季促销宣传,预付200元订金即可享受本年度8月18日特惠活动。以现价8.8折购买某热销款电脑1台,小李当即预付了200元订金。活动当日,小李去该店选电脑时被告知因厂家产能不足,该款电脑暂时无货,由此双方产生纠纷。本案中 (  )①电脑商城应向小李支付违约金 ②小李有权请求电脑商城继续履行合同 ③小李无权要求电脑商城双倍返还订金 ④厂家产能不足属于不可抗力,电脑商城可以免于承担违约责任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约时,根据合同的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材料中电脑商城与小李没有相关约定,故电脑商城无需向小李支付违约金,①不符合题意。材料中随着小李预付订金行为发生,小李与电脑商城之间形成合同关系,但因厂家产能不足原因电脑商城暂不能履行合同,因此小李有权请求电脑商城继续履行合同,②符合题意。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小李交付的订金因没有与电脑城进行约定,不属于定金,③符合题意。厂家产能不足不属于不可抗力,④错误。
      10.信鸽运动是一项有益的群众体育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刘某在自己房屋内饲养了十余只信鸽。后来,刘某在其室外空调机位处加装鸽舍,又在鸽舍外搭建了附属设施以方便信鸽起落,鸽子的叫声,粪便和落羽等给楼下邻居李某的生活造成了困扰,李某将刘某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法院应支持李某所诉拆除鸽舍及附属设施、停止饲养信鸽的请求 ②刘某取得相应的资质后饲养信鸽应当提倡和鼓励,但应文明养鸽 ③若刘某不服法院的判决,可在一审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④刘某有无偿利用自己空调机位的权利,但应当照顾到相邻方利益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刘某在室外的鸽舍及附属设施对李某的生活产生了不良影响,而这种不良影响超过了相邻关系人容忍义务的边界,因此法院应该支持李某所诉拆除鸽舍及附属设施。但饲养信鸽是刘某的自由,刘某在其室内(建筑物专有部分内)饲养信鸽并不必然影响相邻权人李某的生活,因此法院不应支持李某“停止饲养信鸽的请求”,①不选。信鸽活动是一项有益的群众体育项目,刘某在取得相应资质后饲养信鸽不仅无可厚非,而且值得提倡和鼓励,但刘某应当文明养鸽,正确处理好相邻关系,合理行使相邻权,避免对邻居李某的生活造成不必要的妨碍,②正确。刘某若不服法院的判决,其提起上诉的期限是在一审判决生效前而不是在一审判决生效后,③错误。刘某对自己空调机位行使物权,可无偿使用,但其应注意行使权利的边界,不能对相邻关系方产生超过对方容忍义务的影响,④正确。
      11.刘某将自己的一套房屋签约卖给汪某,但在办理过户登记前去世。刘某之子刘某甲作为刘某遗产的唯一继承人,将该房屋卖给李某并过户。汪某得知后,要求李某和刘某甲赔偿自己的损失。李某认为,自己与汪某素不相识,不应对汪某的损失负责。刘某甲认为,父债子偿已经过时,刘某卖房给谁与自己无关。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汪某无权要求李某赔偿自己的损失 ②汪某可主张李某未获得该房屋所有权 ③刘某甲既然未放弃继承该房屋,就应该向汪某承担责任 ④若刘某甲与汪某经人民调解达成协议,则该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案例中汪某与刘某签约,因此汪某可以向刘某之子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求刘某之子赔偿自己损失,而不是要求李某赔偿自己的损失,①正确。房屋为不动产,不动产所有权的获得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案例中刘某甲作为刘某遗产的唯一继承人,将该房屋卖给李某并过户,表明李某已获得该房屋所有权,②错误。我国法律规定,遗产继承人不仅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案例中,刘某甲继承刘某遗产(房屋),同时应该向汪某承担责任,③正确。经人民调解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后,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④错误。
      12.吴某家住西城区,在东城区经营一家炒货店,经调查认定,吴某在经营中存在虚假宣传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据此,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吴某作出行政处罚。吴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本案由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②吴某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帮助自己诉讼 ③本案既可以由东城区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西城区人民法院管辖 ④吴某如果对判决不服,还可以采取行政复议方式解决争议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行政案件原则上,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该案例中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吴某作出行政处罚,应由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①正确。行政诉讼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由法院指定,或受当事人委托,以当事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为当事人进行行政诉讼活动,但其诉讼法律后果由当事人承受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因此,吴某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帮助自己诉讼,②正确。本案应由东城区基层人民法院管辖,③错误。对法院判决不服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但依法可提起上诉和再审程序,④错误。
      13.“无救济则无权利。”权利需要得到保护,当发生纠纷时,法律提供了多种救济途径。下列救济途径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某公司营业执照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该公司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B.张某与祁某因购车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张某遂提出仲裁申请C.赵某与吴某因子女监护问题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赵某遂提出仲裁申请D.孙某夫妇因离婚财产分割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故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解析】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是两个并行的法律救济制度。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制度,是在行政诉讼之前进行的。而行政诉讼是司法救济,由人民法院作出诉讼裁决,是最终的解决办法,“某公司营业执照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该公司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表述不准确,A错误。仲裁是解决纠纷的有效途径,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B符合题意。《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C错误。依据仲裁法的规定,离婚纠纷不适用仲裁法规定,所以不能申请仲裁解决纠纷,D错误。
      14.郭某骑车与五岁的罗某相撞,造成罗某受伤倒地,郭某意欲离开。孙某见状,上前阻止郭某,并与其发生争执。情绪激动的郭某被物业公司保安劝阻后坐在石墩上,不久因心脏骤停死亡。郭某家属将孙某和物业公司诉至法院。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孙某的行为与郭某的死亡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②孙某申请法律援助,不因其是否存在经济困难情形而受限制 ③物业公司保安是否存在主观过错,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关键 ④郭某家属提出赔偿的诉讼主张,应由孙某和物业公司举证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孙某见状,上前阻止郭某,并与其发生争执”但孙某与郭某仅是争执,并未冲突,说明孙某阻拦郭某某的方式和内容均在正常限度内,对郭某某死亡后果的发生没有过错,孙某的行为与郭某的死亡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①正确。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且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郭某骑车与五岁的罗某相撞,造成罗某受伤倒地,郭某意欲离开。孙某见状,上前阻止郭某”,因此,孙某申请法律援助,不因其是否存在经济困难情形而受限制,②正确。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只是侵权责任的一个构成要件,损害事实才是侵权赔偿责任成立的前提条件,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是侵权责任的必备条件,况且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过
      错责任,物业公司保安是否存在主观过错,并不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关键,更何况,案例中,保安劝阻郭某某的方式和内容均在正常限度内,保安的履职行为与郭某的死亡亦无因果关系,物业公司也不承担侵权责任,③错误。民事诉讼中,谁主张权利谁负有举证责任,刑事自诉案件中承担证明责任的主体是自诉人,郭某家属提出赔偿诉讼主张,此时郭某家属负举证责任,④错误。
      15.张某在楼道内长期堆放大量杂物,堵住了消防通道,影响了邻居李某通行,双方为此发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在业主群陈述张某堆放杂物的事实,致张某社会评价降低,侵害了张某的名誉权 ②业主对楼道享有共有的权利,但行使权利时不得违反法律和违背公序良俗 ③李某和张某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纠纷,双方应依照约定履行达成的协议 ④李某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张某承担排除妨碍的侵权责任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名誉作为一种社会评价,是指社会或他人对特定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的品德、才干、信誉、资历,声望和形象等方面的客观评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李某客观陈述事实,并未侵害张某的名誉权,①错误。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不得违反法律和违背公序良俗,②正确。纠纷的处理方式可以采用和解、调解、仲裁或诉讼等,③正确。行政诉讼是行政相对人认为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不合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受理、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李某和张某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李某有权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④错误。
      16.【模拟预测】某小区业主王女士将自家位于15楼的阳台改造为封闭花房,在花房外侧加装了一排悬挂式花架,用于摆放多肉植物。一日,狂风暴雨导致其中一盆未固定牢固的多肉植物坠落,砸中楼下散步的居民李先生,造成其腿部骨折。事后,李先生要求王女士赔偿医疗费等损失,王女士以“损害系天气原因导致,自己无过错”为由拒绝赔偿。从民事侵权责任角度看,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王女士应对李先生的损害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②王女士是否存在过错,不影响其承担侵权责任③若王女士能证明自己对植物坠落无过错,则无需承担责任 ④李先生需提供证据证明王女士存在过错,才能获得赔偿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即无论有无过错,均需承担责任。材料中王女士自家的多肉植物坠落,砸中楼下散步的居民李先生,按照法律规定,该案中王女士应对李先生的损害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王女士是否存在过错,不影响其承担侵权责任,①②正确。占有人对因其管理的高度危险物品造成的损害承担无过错责任。材料中的王女士无论有无过错,均需承担责任,李先生不用提供证据证明王女士存在过错,③④不选。
      二、非选择题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以人为本,智能向善。脑机接口被称为人脑与外界沟通交流的“信息高速公路”,通过识别脑电波特征,读取人脑意图,实现人与外部设备之间的交互,其技术路径主要包括植入式和非植入式。目前,在医疗健康领域,脑机接口为神经系统疾病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和康复途径,如帮助丧失行动能力的人在植入式手术后重拾运动机能。科技是发展的利器,也可能成为风险的源头。脑机接口技术是对大脑神经活动的干预和指导,技术实施方要充分认识到该技术的使用可能会给人的
      身心和权利带来影响,对使用中可能导致的身心伤害与权利侵犯应采取严格的伦理审查措施。我们要坚持科技向善,前瞻性研判脑机接口技术带来的挑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坚持以人为本,人格权独立成编,有效协调了人格权请求权和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关系,采用多种方式实现对人格权的全面保护。脑机接口技术发展需要法律的保驾护航。结合材料,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知识,谈谈脑机接口技术应用会对哪些人格权益产生影响,以及如何依法保护这些人格权益。
      (1)脑机接口对人格权产生影响:①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脑机接口技术涉及对大脑神经活动的干预,尤其是植入式技术,在手术及使用过程中,若操作不当或技术存在缺陷,可能对人体的生命安全、身体完整性及身体健康造成损害。②隐私权。该技术通过识别脑电波特征读取人脑意图,人的脑电波信息包含个人的思维、想法等隐私内容,若技术实施方对这些信息管理不善,可能导致个人隐私被泄露,侵犯隐私权。
      (2)保护人格权益:①技术实施方作为责任主体,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伦理规范。在实施脑机接口技术前,要进行严格的伦理审查,建立伦理审查机制,确保技术应用符合道德和法律要求。同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保护使用者的生命、身体和健康安全,防止隐私信息泄露。②通过法律强制力保障人格权益得到全面保护,为脑机接口技术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权利人可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维护自身权益。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建设法治中国是系统性工程,要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甲和乙是羽毛球球友。某周六打球后,甲乙约定:甲以700元价格购买乙的一支闲置球拍,下周六交付。甲当场支付了100元定金。两天后,乙使用该闲置球拍打球时被丙不小心损坏。到了约定时间,乙无法交付球拍,影响了甲的训练安排。甲遂要求乙双倍返还定金,而乙认为球拍系丙损坏,属于不可抗力,自己无须承担责任。甲又找到丙,要求赔偿损失,丙不愿赔偿。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别判断甲对乙、丙的主张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
      ①甲对乙的诉讼请求合理。甲乙双方达成约定,该合同合法有效,甲支付100元定金,而乙是违约方,应该双倍返还定金。且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丙的行为导致球拍无法交付,不属于不可抗力。②甲对丙的诉求不合理。丙由自身过错导致乙的球拍坏掉,应承担过错侵权责任,但甲与丙无直接合同关系,且甲对球拍无所有权,故甲不能直接要求丙赔偿自身损失(如训练安排受影响)。甲只能通过乙向丙追偿,或乙赔偿甲后向丙追偿。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张某和李某是邻居,也是同事。张某上下班时经常免费搭乘李某的私家车。某日,李某边驾驶边接听手持电话,并超速50%行驶,导致车辆撞上路边护栏,同乘的张某受伤住院。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应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张某要求李某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李某认为自己无偿搭载张某,应当减轻赔偿责任。双方就赔偿数额协商未果,李某被诉至法院。在承办法官多次调解下,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李某同意适当承担上述费用,张某同意减少李某的赔偿数额。随后,李某如约履行了赔偿义务。
      【好意同乘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调解协议约定内容的依据以及此纠纷被成功化解的意义。
      ①李某因过错造成张某人身损害应承担侵权责任,应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②李某的行为属于好意同乘,但存在重大过失,不满足法定的减轻赔偿责任条件,张某同意减少李某赔偿数额的行为符合自愿原则。③诉讼调解节省了司法资源,有利于便捷、高效地解决纠纷,提醒公众在乐善好施的同时应遵守法律规定,在鼓励互帮互助与承担法律责任之间寻求平衡。
      20.【模拟预测】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视频网红探店博主张某到A餐厅探店,因等餐时间过长心生不满,未就餐便拂袖而去。随后,张某在账号上发布了贬低该餐厅菜品质量的视频和文案,播放量达万次,评论近千条。同在餐厅就餐的邻桌顾客李某,在当场明确表达了不能被拍摄的意愿后,她的形象甚至其手机屏幕内容仍清晰出现在这条视频中。A餐厅和李某获知后与张某沟通无果,遂分别诉至法院。诉讼中,张某辩称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已及时删除了视频中涉及李某的镜头。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请代表A餐厅或李某中任意一个主体,向法院提出诉求,并说明理由。(2)在李某诉张某一案中,应由谁来承担举证责任?请说明理由。
      (1)选择A餐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消费者对经营者的产品或者服务质量有批评监督权,但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张某在短视频账号上发布贬低A餐厅菜品质量的不实评价,影响餐厅声誉,侵害了餐厅的名誉权。(选择李某: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张某未经李某同意,擅自发布含有李某形象和手机屏幕内容的视频,侵害了李某的肖像权和隐私权。)
      (2)李某和张某都应举证。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本案中,李某对张某的侵权行为有责任提供证据,张某则要为自己的辩称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一、选择题1.孤寡老人文某因晚年生活无法自理,在居委会的关心和协调下,与邻居明某签订协议,约定文某的日常生活起居、生病陪护、死后安葬等事宜由明某负责,文某死后的全部遗产归明某所有。此后,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并获得文某遗产。该案例中,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 (  )①明某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 ②明某对文某履行了赡养义务 ③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 ④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训练2 家庭与婚姻、就业与创业
      【解析】明某为文某的邻居,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畴,明某不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①不选。明某与文某并非赡养关系,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②不选。遗赠扶养协议是公民与扶养人之间签订的关于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权利的协议,所以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③正确。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履行了协议中的扶养义务,因此可以获取其遗产,④正确。
      2.王某在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6年后王某的公公去世,王某与丈夫的弟弟李某在分割遗产时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和李某均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 ②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王某作为儿媳可以成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李某作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李某是王某公公的儿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王某作为儿媳,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①②正确,③④错误。
      3.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还有以个人名义借的购房款10万元未还。此时,李四的孩子李小四尚在妈妈的肚子里。李四留有一份遗嘱,要给其宠物犬旺财1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 ②只要遗嘱是真实的,旺财就可以继承1万元 ③李四借的10万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④李小四可以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与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所以自然人的民事主体资格取得是以出生为条件,未出生的李小四还不是法律上的“人”,①正确。在民事主体的类型中,法人与非法人组织虽然有别于自然人,但也是自然人的集合,因为具备法定条件而取得独立于其自然人成员的主体资格。也就是说,能够成为权利主体的仅限于人,而旺财是狗不是人,故李四对旺财的遗赠无效。旺财能不能取得1万元,与遗嘱真实与否无关,关键是旺财不是民事主体,不能与其发生民事法律关系,②错误。10万元的借款虽然是李四以个人名义借的,但是用于购买夫妻共有的房屋,属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条
      件,③错误。李四的法定继承人为其妻子和孩子,210万元属于李四夫妻共同财产,扣减10万元的共同债务,1万元的遗赠无效所以不必扣减,剩下200万元析产后有100万元属于李四的妻子的财产,剩下李四的100万元才属于被继承的财产,故李小四可以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④正确。
      4.赵某与荀某育有一子赵甲,一女赵乙。荀某去世后,因赵甲长期在外地工作,赵乙照顾赵某的衣食起居。2018年2月,赵某自己写了一份遗嘱,内容为房子留给赵甲,存款留给赵乙。2020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遗嘱载明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2024年11月,赵某去世。按法律规定,赵某遗产的分配应该是 (  )A.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B.赵甲、赵乙通过协商分配C.房子给赵甲,存款给赵乙D.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
      【解析】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2020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该遗嘱有效,所以应该按照遗嘱继承,A不选。赵某的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应该按照遗嘱继承,而不是赵甲、赵乙协商分配,B不选。赵某的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立有前后相悖的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所以按照赵某的遗嘱,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C不选,D入选。
      5.民法典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下列漫画描述的情境符合民法典规范的是 (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进行商品买卖活动,①正确。法定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②错误。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公序良俗原则是指民事主体的行为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不得违反国家的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断绝父子关系有违公序良俗原则,这个行为是无效的。所以小李依然有义务照顾和赡养老李,③错误。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游客无视动物园警示,不遵守园区规定,在动物园被动物袭击造成损害,如果动物园方能够证明已经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④正确。
      6.小张经其妻小陈同意,用婚后继承自张父的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为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小张、小陈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后小张受伤住院,小陈接手甲公司经营,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小张和小陈约定由小张负责还款,则葛某仍有权要求小陈偿还 ②小陈不是张父的法定继承人,所以不享有处理40万元遗产的权利 ③葛某有权针对小张、小陈的住房和购入设备优先受偿,但无权占有 ④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小张、小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用于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这说明借款100万元是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且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因此100万元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葛某有权要求小陈偿还,①正确。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不属于共同财产。材料中没有指明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遗产只归小张一人所有,因此遗产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此情况下,小陈享有处理40万元遗产的权利,②排除。小陈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葛某享有此住
      房的抵押权,能优先受偿,但无权占有。但公司设备并没有进行抵押,葛某对公司设备无抵押权,不能优先受偿,更不能占有设备,③排除。小张用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小张小陈夫妻共同经营。民法典第六十条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公司应以其全部财产独立偿还债务,小张小陈对公司债务没有偿还责任,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④正确。
      7.2022年1月,张某在H市购买一处房产。2024年5月,张某与王某结婚,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不动产归共同所有,取得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2024年9月,王某在N市购买一处房产。2025年3月,张某发表小说作品获稿酬5万元,王某获得其父母赠与的小车一辆。关于财产的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H市和N市房产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B.H市房产归张某所有,N市房产归王某所有C.稿酬5万元和小车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D.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小车归王某所有
      【解析】H市的房产是婚前张某所购财产,应归张某所有。N市房产是婚后财产,应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A错误。N市房产是婚后财产,应归张某、王某所有,B错误。按双方约定财产的规定,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C错误。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王某获得的父母赠与的小车归王某所有,D正确。
      8.现如今买了电器,有故障需要维修时,常会遇到保修附加条件多、小病大修、乱收费等花式套路,让消费者感到买得起修不起,既“头疼”又“心疼”。为解决这一问题,需要政府 (  )①加强监管,增加行业透明度 ②反垄断,打击不正当竞争 ③建立国有家电维修连锁企业,做好便民服务 ④引导行业协会发挥自律作用,倡导诚信经营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电器维修时常会遇到保修附加条件多、小病大修、乱收费等花式套路,这需要政府加强监管,增加行业透明度,引导行业协会发挥自律作用,倡导诚信经营,①④符合题意。材料体现的是经营者欺诈消费者,不涉及反垄断,打击不正当竞争,②不合题意。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是要正确处理好与市场的关系,不需要建立国有家电维修连锁企业提供便民服务,③错误。
      9.某生物公司与刘某订立劳动合同。在合同中,该公司聘请刘某担任公司销售处总经理,并强制要求优先使用刘某享有的一项发明专利。1年后,该公司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合同,双方发生争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该公司可以不经刘某同意,强制实施其发明专利②该公司与刘某之间相关合同约定,违反了劳动合同订立原则 ③在解除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刘某应先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④刘某若不愿意履行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专利权人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①错误。“该公司聘请刘某担任公司销售处总经理,并强制要求优先使用刘某享有的一项发明专利”,这违反了订立劳动合同的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②正确。在解除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刘某可以(而不是应先)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③错误。发生劳动争议,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于1年后该公司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合同而双方发生的争议,可以申请调解,刘某若不愿意履行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④正确。
      10.甲公司与彭某的劳动合同约定“公司每月为彭某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由彭某向公司全额支付补偿,否则暂停发放下月工资”。后彭某不满到手的工资太少,遂又在乙公司兼职销售直播,每晚直播3小时,时段和专勤事宜由乙公司统一安排。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彭某有权主张与甲公司合同中的“全额支付补偿”条款无效 ②甲公司只要发现彭某为乙公司直播,就有权直接解聘彭某 ③彭某应与乙公司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双方劳动关系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建立 ④如果甲公司暂停向彭某发放工资,则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其支付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用人单位必须给职工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彭某向公司全额支付社保和公积金的行为违法,因此彭某有权主张与甲公司合同中的“全额支付补偿”条款无效,①正确。彭某不满到手的工资太少,遂在乙公司兼职销售直播。如果不影响彭某与甲公司的合同约定,甲公司无权直接解聘彭某,②排除。双方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并非补签书面劳动合同生效之日起建立,③排除。用人单位如果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因此,如果甲公司暂停向彭某发放工资,则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其支付,④符合题意。
      11.16周岁的小刘与某保安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其中约定:“法定节假日一律不得休假。”今年“五一”来临之前,小刘已经连续工作了一个月有余,计划“五一”期间回家探亲,向单位相关负责人请假未被批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小刘与保安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B.小刘可以直接向保安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C.小刘作为劳动者享有法律规定的休息休假的权利D.小刘不应享受劳动法规定的对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
      【解析】合同约定:“法定节假日一律不得休假”,符合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情形,因此该劳动合同关于休假部分无效,并不是全部无效,A错误。关于劳动争议须先仲裁再诉讼,不经仲裁不得诉讼,因此小刘不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B错误。休息休假属于劳动者的合法权利,C符合题意。材料中小刘16周岁,属于未成年人,国家对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行特殊劳动保护,D错误。
      12.对下述案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饭店要求最低消费侵害了张某的知情权 ②饭店禁止自带酒水侵害了张某的名誉权 ③“每桌最低消费158元”属于格式条款 ④饭店禁止自带酒水侵害了张某的自主选择权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饭店要求最低消费侵害了张某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的权利,不是知情权,①排除。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是单方事先制定的,不能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的,设置最低消费属于典型的格式条款,③正确。饭店禁止客人自带酒水,不是侵害了张某的名誉权,而是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的权利,是不合法的。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②错误,④正确。
      13.甲公司与王某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期限为2年,每周休息1天,若遇公司业务繁忙,须无条件接受安排,每2周休息1天。公司公布施行的《安全生产规程》要求员工注意安全,否则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伤害,公司概不负责。王某入职3个月后因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司遂解除其劳动合同。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②公司与王某关于休息时间的约定违法 ③《安全生产规程》有关工伤的规定合法 ④劳动合同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王某入职3个月后因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甲公司与王某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期限为2年,每周休息1天,若遇公司业务繁忙,须无条件接受安排,每2周休息1天,公司与王某关于休息时间的约定违法,侵犯了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①②符合题意。劳动保护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公司要求员工注意安全,否则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伤害,公司概不负责”,这一规定不合法,③排除。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④错误。
      14.“温馨斋”糕点作为老字号有较好的品牌声誉,当地消费者提起它就想起特殊的风味。后来当地某糕点铺使用“温馨居”字号,并在店铺招牌标注“童年的味道”。案例中该店铺 (  )A.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B.侵害了老字号的商标权C.没有违背公序良俗和公共利益D.使用“温馨居”字号应先注册商标
      【解析】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误认的混淆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某糕点铺使用“温馨居”字号,并在店铺招牌上标注“童年的味道”,这构成不正当竞争,已经违背公序良俗和公共利益,A符合题意,C错误。商标应依法向商标局申请注册,未经注册,其使用人不得取得商标权,根据材料,“温馨斋”糕点作为老字号是否得到商标局申请注册,并不明晰,所以无法判断该店铺是否侵犯了老字号的商标权,B错误。案例中,某糕点铺使用“温馨居”字号不能注册商标,“温馨居”与“温馨斋”相近似,是在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D错误。
      15.“五一”假期临近之际,甲矿泉水公司在未经知名厂商乙公司许可的情况下,仿冒其注册商标销售矿泉水,并要求员工加班加点销售。有顾客举报甲公司的销售行为,行政机关对此进行了查实,并作出相关行政行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仿冒乙公司注册商标实施销售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②因加班加点发生劳动争议,甲公司员工有权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③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依法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④乙公司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解决与甲公司之间的侵权纠纷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甲公司仿冒乙公司注册商标属于典型的搭便车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①正确。劳动争议需先经劳动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②错误。乙公司作为被侵权方,有权要求甲公司依法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③正确。乙公司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解决与甲公司之间的侵权纠纷,④错误。
      16.【模拟预测】贾某未婚,在直系亲属中仅有贾某一、贾某二、贾某三和贾某四这四个兄弟姐妹,其中贾某四于2020年去世,生前育有一女张某。2024年贾某去世,贾某二、贾某三在贾某生前尽到了更多的扶养义务,在贾某去世后亦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现贾某一、张某将贾某二、贾某三诉至法院,主张共同继承贾某名下房产,各享有25%的产权份额。对于此案,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张某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②尊重被继承人的遗嘱意愿是法院判决的首选 ③若张某自愿放弃继承权利,法院应依法予以准许④贾某二、贾某三均可主张继承超过25%的产权份额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贾某未婚,无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张某是贾某四(已去世)的女儿,贾某四是贾某的兄弟姐妹,张某可代位继承,不是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①错误。题干未提及贾某有遗嘱,且尊重被继承人的遗嘱意愿是法院处理继承案件时的基本原则,但并非法院判决的首选,②排除。公民的法律义务必须履行,权利可以放弃,继承人可自愿放弃继承权,若张某自愿放弃,法院依法准许,③正确。法律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贾某一、贾某二、贾某三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张某属于代位继承,4人都可分得贾某的遗产,其中贾某二、贾某三在贾某生前尽到了更多的扶养义务并操办了丧葬事宜,对于贾某名下房产,他们可以主张继承超过25%的产权份额,④正确。
      二、非选择题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老年人期盼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然而,现实生活中的纠纷仍时有发生。胡大爷与老伴育有一儿一女,老伴已过世。儿女就胡大爷的赡养问题订立合同,其中包含如下内容:儿子放弃继承权;女儿负责照料父亲,儿子不再承担父亲的赡养义务。天有不测风云,胡大爷突发重病,生活不能自理。女儿为父亲治病花光了家中的全部积蓄,生活遇到了极大困难,向胡大爷儿子求助。儿子认为:合同约定在先;自己既不需要出钱,也不需要照料父亲。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胡大爷儿子的观点是否成立,并分别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说明理由。
      胡大爷儿子的观点不成立。法律层面:①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根据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该义务不能通过协议免除。②合同约定无效,儿子与女儿订立的合同条款(儿子不承担赡养义务)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条款。③继承权与赡养义务无关,儿子不能以放弃继承权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道德层面:①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子女应当自觉履行对父母的赡养责任,体现孝道和家庭责任感。②家庭成员应互相扶持,在父亲患病、妹妹经济困难的情况下,儿子应主动承担赡养责任,而非推卸义务。③诚信友善是社会公德,儿子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违反了社会公序良俗,不利于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综上,胡大爷的儿子必须依法承担赡养责任,同时也应该弘扬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甲入职某信息技术公司,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公司因经营不善,将工资中四个月的工龄补贴部分以消费券形式发放。该消费券无法提现,只能用于购买公司所属平台商品。后来甲在工作中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甲的平台账户中还剩1500余元消费券无法使用和提现。甲与公司协商,要求公司以现金形式支付工龄补贴差额1500余元,并主张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双方协商不成,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简要分析公司行为和甲主张权益过程中存在的不合理之处。
      ①公司行为的不合理之处:根据我国相关劳动法律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公司将工资中四个月的工龄补贴部分以消费券形式发放,且该消费券无法提现,只能用于购买公司所属平台商品,这种行为违反了工资支付的法定形式,侵犯了劳动者获取货币工资的权利。②甲主张权益过程中存在的不合理之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材料中明确表明甲在工作中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所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甲这一主张缺乏法律依据。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未经劳动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做法不合理。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沈某大学毕业后与周某共同投资设立“某市创美创意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恰逢全国两会,沈某了解到神舟十五号将在年底前与神舟十四号在太空“会师”,于是决定以“神舟美绘”为主题,采用抽象画的方式呈现会师美景,并应用于创意解压系列产品。客户对此颇为青睐,遂与创美公司签订《独家许可使用合同》。创美公司要求全体员工对产品研创严格保密。两个月后产品研创成功,在准备履行合同时,发现市面上出现画样几近相同的抱枕。经调查:员工徐某在朋友圈发工作照片时带入该画样,朋友孙某点赞转发后,被A公司发现并用于自己的产品。客户遂主张违约责任。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创美公司是否有权向A公司、孙某、徐某请求承担责任;若创美公司全部财产不足以承担违约责任,沈某和周某是否承担清偿责任。请分别说明理由。
      ①客户与创美公司签订《独家许可使用合同》,转移该图样的著作使用权,客户享有该图样的使用权。未经允许,其他人不能使用该作品,否则构成侵权,故客户有权主张违约责任。A公司未经允许,将该图样用于自己的产品,构成侵权,应承担侵权责任。创美公司要求全体员工对产品研创严格保密,徐某却在朋友圈发工作照时带入该画样,导致画样外流,根据民法典和劳动法相关规定,劳动者有保密义务,徐某应承担相应责任。朋友孙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转发该信息,属于善意第三人,但转发行为造成了严重影响,应立即删除该信息,消除影响,赔礼道歉。②沈某与周某共同投资设立“某市创美创意有限责任公司”,创美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认缴出资承担有限责任,所以,创美公司全部财产不足以承担违约责任,沈某和周某不承担清偿责任。
      20.【模拟预测】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某东来”是总部位于A省的商业零售企业,于1997年注册服务商标,主要从事商业经营,在全国范围内具有较高知名度。2025年“五一”期间,B省的“某都来”商场火爆开业,聘请了众多国内明星为其宣传,宣传视频传至网络后,引发广泛争议。据了解,该商场在名称、LOGO(商标)、拼音缩写、装潢风格等方面与知名零售品牌“某东来”高度相似,且经营业态相同。“某东来”遂向市场监管部门提出投诉,并向“某都来”发出律师函,要求“某都来”停止侵权行为,否则将诉至法院。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某东来”提出上述要求的法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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