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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高考政治真题分类汇编专题13 家庭婚姻与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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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选题
1.(2025河南高考)李某育有张甲、张乙两个子女。2022年,李某立下自书遗嘱,明确其所有遗产由张甲继承。后李某患病,张乙悉心照料。2024年,李某将其名下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后李某病故,留下2万元财产和1万元债务,张甲持遗嘱要求继承房产和其他财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赠与房产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遗赠
②该房产所有权已经转移,张甲不能继承
③房产赠与发生于自书遗嘱之后,故该遗嘱失效
④如果张甲继承遗产,则还需要承担1万元债务
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
【答案】C
【知识点】所有权类型及其取得方式、遗产继承和清偿责任、遗嘱继承、遗赠
【详解】①:遗赠是指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张乙属于法定继承人,李某在2024年直接将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过户登记,这是生前的赠与行为,不是遗赠,①不符合题意。
②:不动产所有权自登记时转移。李某在2024年将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过户登记,因此,房产在李某去世前已经属于张乙,不属于李某的遗产,张甲不能继承,②符合题意。
③: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遗嘱,但部分财产处置不自动使遗嘱完全失效。本案中自书遗嘱中涉及已赠与房产的部分失效,遗嘱对其他遗产(如2万元财产)仍可能有效,③不符合题意。
④: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李某留下2万元财产和1万元债务,若张甲继承遗产,需先用遗产清偿债务(1万元),剩余部分(1万元)可继承,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2.(2025湖南高考)周某用婚后工资买了一辆新电瓶车。某晚,他15岁儿子违规在家给该车充电,因电瓶车产品缺陷引发火灾,造成邻居陈某财产损失。两家对赔偿有分歧,陈某将周某和电瓶车生产商诉至法院。除特定情形外,本案中( )
①陈某应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其财产因火灾受到了损失
②电瓶车生产商即使主观上无过错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③若电瓶车系周某以个人名义购买则其为周某个人财产
④因火灾系周某的儿子私自充电导致,周某不承担责任
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
【答案】A
【知识点】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平等的财产关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责任、“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详解】①:在民事诉讼中,遵循 “谁主张,谁举证” 的原则。陈某主张自己的财产因火灾受到损失并要求赔偿,所以陈某应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其财产因火灾受到了损失,①正确。
②:产品质量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不论生产者主观上有无过错。本案中因电瓶车产品缺陷引发火灾造成陈某财产损失,电瓶车生产商即使主观上无过错也应承担赔偿责任,②正确。
③:周某用婚后工资购买电瓶车,婚后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该电瓶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不是周某个人财产,③错误。
④:虽然火灾系周某 15 岁儿子私自充电引发,但周某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对儿子的行为负有监护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周某不能免除责任,④错误。
故本题选A。
3.(2025北京高考真题)遗嘱关乎财富与爱的传承,普及遗嘱是社会共同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生前先办理了公证遗嘱,临终前又立了一份录像遗嘱,两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应以公证遗嘱为准
B.乙立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女儿,则女儿凭该遗嘱继承乙的遗产时不需要承担乙未偿还的债务
C.丙生前仅立有一份遗嘱,但该遗嘱因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而被认定无效,则其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
D.丁立遗嘱表示去世后要将自己收藏的字画赠给美术馆,这属于遗嘱继承
【答案】C
【知识点】法定继承、遗赠、遗产继承和清偿责任、遗嘱继承
【详解】A:根据民法典的新规定,公证遗嘱不再具有高于其他遗嘱的效力。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因此甲临终前的录像遗嘱是最后一份遗嘱,应以其为准,而非公证遗嘱,A错误。
B: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责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可见,女儿凭该遗嘱继承乙的遗产时需要承担乙未偿还的债务,但超过部分可以不负责清偿责任,B错误。
C: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但若遗嘱无效,则按法定继承办理。丙的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而被认定无效,其遗产应依法定继承办理,C正确。
D: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这属于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因此丁立遗嘱将财产通过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如美术馆),属于遗赠,D错误。
故本题选C。
4.(2025山东高考)郭某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工作、2021年与何某结婚。2022年,郭某以个人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购买了房屋A与何某共同居住。2023年、郭某与S公司签订专利许可协议并收取费用。何某和郭某一直全力照顾何某外祖母的生活。2024年,何某外祖母订立遗嘱,明确其名下的房屋B归何某所有、其他财产归何某行动不便的母亲。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虽然房屋A由郭某个人贷款、但房贷仍可成为郭某夫妻共同债务
②郭某的专利虽被S公司付费使用,但只要保密得当就可一直受法律保护
③郭某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保护何某外祖母合法权益
④当遗嘱发生效力时,何某将以遗嘱继承方式取得房屋B的所有权
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
【答案】A
【知识点】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平等的财产关系、专利的取得及其保护方式、遗赠
【详解】①:房屋A虽由郭某以个人名义贷款购买,但用于夫妻共同居住,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此,房贷可成为夫妻共同债务,①正确。
③: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意识清醒时,以书面形式与近亲属或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协商确定监护人,以便在其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题干中,何某外祖母于2024年订立遗嘱,表明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郭某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与其协商订立监护协议,以保护其合法权益,③正确。
②:专利保护具有法定期限,且专利需公开才能获得保护,与保密无关。专利到期后即进入公共领域,不再受法律保护,题干中“保密得当就可一直受法律保护”混淆了专利与商业秘密(商业秘密需保密且无期限),②排除。
④:何某作为外孙,非法定继承人,因此外祖母将房屋B留给何某的行为属于遗赠,而非遗嘱继承,④排除。
故本题选A。
5.(2025广东高考)2025年春节,7岁女孩甲收到压岁钱2000 元,其叔叔乙以代为保管的名义将甲的压岁钱收走。甲的父母知晓后要求乙返还,乙不愿返还,认为自己是甲的亲叔叔,也有监护的职责。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对自己的行为已有基本认知,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②乙是甲的亲叔叔,有权利对甲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
③甲的父母是甲的法定监护人,可以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
④甲的父母应当保护甲的财产利益,有权利要求乙返还甲的压岁钱
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
【答案】B
【知识点】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责任、民事权利能力
【详解】①: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 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故7岁女孩甲自出生就具有民事权利能力,①正确。
②: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虽然乙是甲的亲叔叔,但在法律上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是其父母。除非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等特殊情况,乙并非甲的法定监护人,一般情况下没有权利对甲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②说法错误。
③: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因此,甲的父母是甲的法定监护人,必须(而不是可以)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③错误。
④:甲的压岁钱属于甲的个人财产,乙以代为保管名义收走且不愿返还,侵害了甲的财产权益。甲的父母基于监护职责,有权利要求乙返还甲的压岁钱,④说法正确。
故本题选B。
6.(2025陕高考)法律是社会生活的重要规范。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甲要求乙还款10万元,乙否认借款事实。乙有责任证明自己没有借款
B.甲购买金项链送给妻子,妻子欣然接受并佩戴。该项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甲网购了一束花,快递员因甲不在家,私自将花交给甲的邻居。甲已取得该花的所有权
D.甲未经许可,使用新上映动画片中的人物形象制作了一款蛋糕模型,摆在自营店橱窗中。甲侵犯了权利人的著作权
【答案】D
【知识点】著作权及其保护、“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所有权类型及其取得方式、平等的财产关系
【详解】A: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甲主张乙还款,那么举证责任在甲,甲需要证明乙借款的事实,而不是乙证明自己没有借款,A选项不符合法律规定。
B:甲购买金项链送给妻子,这属于赠与行为,且妻子已欣然接受。该项链是赠送给妻子一方的,属于妻子的个人财产,并非夫妻共同财产,B选项不符合法律规定。
C:快递员未经甲同意私自将花交给邻居,这一交付行为不符合正常的交付流程,不能视为有效的交付。在这种情况下,花的所有权并未转移给甲,C选项不符合法律规定。
D:动画片中的人物形象受著作权法保护,甲未经许可使用其制作蛋糕模型并摆在自营店橱窗中,这种行为属于对权利人著作权的侵犯,D选项符合法律规定。
故本题选D。
7.(2025安徽高考)甲在乙公司购买了一双H品牌女鞋,在确认所购鞋子不是H品牌正品后,要求乙公司按鞋子价格给予3倍赔偿,遭到拒绝。于是,甲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在消费者协会的主持下,双方就退货赔偿问题达成了调解协议。本案例中( )
①甲的安全消费的权利受到了侵害
②乙公司的经营行为违背了诚信原则
③该调解协议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④甲与乙公司之间建立了民事法律关系
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
【答案】C
【知识点】消费者权益及其维权的途径、调解—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详解】①:安全消费的权利主要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在本题案例中,并没有提及甲因为购买这双非正品鞋而导致人身或财产安全受到损害,所以甲的安全消费的权利未受到侵害,①排除。
②:乙公司将非H品牌正品女鞋卖给甲,这种以假充真的行为是对消费者的欺骗。诚信原则要求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讲诚实、守信用。乙公司的这种经营行为显然违背了诚信原则,②正确。
③:判决书是由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书。消费者协会的调解属于民间性质的调解行为,旨在促使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达成和解。如果双方在消费者协会的调解下达成一致并签订调解协议,该协议在双方自愿履行的情况下具有约束力。但如果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不能直接依据协议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需要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因此,该调解协议不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③错误。
④:甲在乙公司购买女鞋,双方就形成了买卖关系,这种买卖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范畴,即甲与乙公司之间建立了民事法律关系,④正确。
故本题选C。。
8.(2025河北高考)某语文教师复印了杨某所写畅销小说的部分内容用于教学研究。小说副标题是“射雕英雄的大学生涯”,讲述了汴京大学郭靖、黄蓉等人的校园故事,其中主要角色的名称、性格、关系与金庸颇具影响力的小说《射雕英雄传》有诸多相似之处。于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杨某被诉侵权,其小说属于物证
②杨某侵犯了金庸相关作品的著作权
③该小说副标题内容的设置构成不正当竞争
④该教师使用杨某小说的行为属于法定许可
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
【答案】C
【知识点】著作权及其保护、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作品的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使用、证据含义及其作用
【详解】①: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物证是指以其存在的形状、质量、规格、特征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本案中,杨某的小说属于书证,①错误。
②:杨某所写畅销小说,其中主要角色的名称、性格、关系与金庸颇具影响力的小说《射雕英雄传》有诸多相似之处,杨某侵犯了金庸相关作品的著作权,②正确。
③:该小说副标题将自己的作品直接指向金庸作品,其借助金庸作品的影响力吸引读者获取利益的意图明显,与文化产业公认的商业道德相背离,因此,该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③正确。
④: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④错误。
故本题选C。
9.(2025江苏高考)汪某大学毕业后,与三位同学均以股东身份各出资10万元,设立主营人工智能产品服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后发展势头迅猛,获利颇丰。竞争对手甲企业在网络上散布不实消息,对公司恶意诋毁,致使公司商业信誉受损而负债20万元,汪某深受打击,情绪低落。根据材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汪某及三位同学创业选择的组织形式属于非法人组织
B.在公司章程中应当载明汪某及三位同学各自的出资额
C.汪某有权基于商业信誉受损获得甲企业精神损害赔偿
D.汪某及三位同学以自己的财产对20万元债务承担责任
【答案】B
【知识点】创办企业的具体要求
【详解】B:汪某等人成立的是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股东的出资额(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需要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的占资额,机构等事项),B正确。
A:汪某与同学创业选择的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属于营利法人,A排除。
C:精神损害赔偿是因侵犯人格权致公民精神痛苦而承担的民事责任,材料中未涉及甲企业对汪某人格权的侵犯,C排除。
D:汪某等人成立的是有限责任公司,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而不是以自己的财产对20万元债务承担责任(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D排除。
故本题选B。
10.(2025黑吉辽高考)酷爱运动的小郑路过一家体育用品专卖店时,看到“同城最优,全场5~7折”的广告,遂进店询问。在店员的极力推荐下,小郑选中一款篮球。店员以最新款为由,以九折优惠与小郑达成交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专卖店的宣传广告属于要约
②该专卖店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③该专卖店将篮球出售给小郑的行为不构成欺诈
④店员的极力推荐行为侵害了小郑的自主选择权
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
【答案】C
【知识点】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要约与承诺、消费者权益及其维权的途径
【详解】①:宣传广告通常属于“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而非要约(内容具体明确,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即受约束)。题干中“全场5~7折”为概括性宣传,未明确特定商品的具体价格、数量等,不符合要约构成要件,①排除。
②:专卖店宣传“同城最优”属于虚假宣传(若实际并非“最优”),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经营者不得对商品的质量、性能、用途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②正确。
③:欺诈需满足“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隐瞒重要事实,使对方误解并作出意思表示”。题干中店员以“最新款”为由给予九折,若“最新款”属实,交易基于双方合意,不存在欺诈;若“最新款”虚假,但题干未明确其为虚假信息,无法认定欺诈。因此,该行为不构成欺诈,③正确。
④:自主选择权是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不受强迫。店员“极力推荐”属于正常营销行为,若未限制小郑的选择(如强买强卖),则未侵害其自主选择权,④排除。
故本题选C。
2025年高考模拟试题汇编
一、单选题
1.(2025河南模拟)老李在村里拥有一处宅基地并建有房屋。随着年龄增长,老李打算进城与儿子一起生活,将宅基地上的房屋出租给同村的老张,将自己在村集体土地上承包的耕地流转给种粮大户老孙。后来,老李因病去世。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老李对承包耕地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
②老张在租赁期内享有对房屋的占有、使用、处分权利
③老李去世后,其儿子可以继承宅基地的所有权
④老孙可以获得该耕地一定期限内的经营使用权
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
【答案】B
【知识点】所有权类型及其取得方式、用益物权含义及其分类、法定继承
【详解】①: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等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属于用益物权。老李对承包耕地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符合用益物权的特征,①说法正确。
②:老张租赁老李的房屋,在租赁期内,老张享有对房屋的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但处分权属于房屋的所有权人老李(老李去世前),老张没有处分权,不能随意对房屋进行买卖、拆除等处分行为,②说法错误。
③: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③说法错误。
④:老李将自己在村集体土地上承包的耕地流转给种粮大户老孙,根据土地流转的相关规定,老孙可以获得该耕地一定期限内的经营使用权,④说法正确。
故本题选B。
2.(2025陕西模拟预测)王某去世后留下价值170万元的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买房时钱不够王某向别人借了10万元未还。王某去世时妻子怀孕临产尚未生育。王某留有一份遗嘱要给其宠物猫和狗留2万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①王某借的10万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②只要遗嘱是真实的,宠物猫和狗就可以得到继承的份额
③王某尚未出生的孩子不是自然人
④王某的孩子可以继承价值40万元的财产
A.①③B.①②C.②③D.②④
【答案】B
【知识点】遗嘱继承、平等的财产关系
【详解】本题属于逆向选择题。
①: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王某借的10万元购房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①符合题目要求。
②:在中国,宠物不能继承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因此,遗嘱继承的继承人,只能是个人、国家、集体、组织,动物植物都没有继承权,②符合题目要求。
③: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王某尚未出生的孩子不是自然人,③不符合题目要求。
④:王某去世后留有价值170万元的房产,去除10万元的债务,价值共计160万元,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析产后,王某留有的遗产价值共计80万元,王某的孩子与其母亲各继承价值40万元的财产,④不符合题目要求。
故本题选B。
3.(2025安徽模拟)2013年5月,陈某与妻子李某办理了协议离婚,女儿小陈(8岁)跟随母亲生活。2013年10月,陈某因突发疾病导致大脑缺氧成了植物人,生活不能自理。陈某的两个姐姐负担起了对陈某日常生活起居的照顾义务。2024年陈某去世,留下房产一套和2万元存款。女儿小陈要求依法继承父亲遗留的房屋和存款,与陈某的两个姐姐就该房屋和存款的分割问题产生矛盾。陈某的两个姐姐遂起诉至法院。基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前妻李某已不享有对陈某遗产的法定继承权
②女儿小陈依法享有对陈某全部遗产的继承权
③两个姐姐依法享有对陈某部分遗产的继承权
④两个姐姐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不享有继承权
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
【答案】A
【知识点】法定继承
【详解】①:本案中陈某与前妻李某已办理了协议离婚,已就相关的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因此对陈某去世后留下的遗产不具有法定继承权,①正确。
②:女儿小陈作为陈某的直系血亲,是法定继承人,依法享有对陈某遗产的继承权,但只能继承陈某的部分遗产,并非全部遗产,因为陈某的两个姐姐主要负担了陈某生活的扶养照顾义务,因此陈某留下的遗产,其两个姐姐虽是其第二顺序继承人也应依法适当分得遗产,②错误。
③④:陈某的两个姐姐主要负担了陈某生活的抚养照顾义务,因此陈某留下的遗产,其两个姐姐虽是其第二顺序继承人也依法享有对其遗产的继承权,女儿小陈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履行对陈某的抚养义务,但作为法定继承人依法享有对陈某部分遗产的继承权,③正确,排除④。
故本题选A。
4.(2025山东二模)2023年5月,范某与许某(男)登记结婚。许某父母将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屋转移登记至双方名下。范某与许某婚后未生育子女。2024年12月,因家庭矛盾较大,范某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其与许某离婚,并平均分割该房屋。许某辩称,该房屋是其父母全款购买,范某无权分割。
关于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起诉离婚前,双方应就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
②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支持范某的诉求
③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④法院可以综合考虑并判决房屋归许某所有
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
【答案】D
【知识点】离婚的方式、平等的财产关系
【详解】①:裁判离婚与协议离婚是离婚的两种方式,协议离婚需财产分割协议,但诉讼离婚中法院可直接判决财产分割,无需当事人事先达成协议,①说法错误。
②: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父母全款购房并登记在双方名下,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将房屋判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但需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进行补偿。题干未明确赠与约定,故不能直接认定共同财产,②不符合题意。
③: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此为法定程序,③说法正确。
④:法院可依据司法解释,综合考虑离婚过错、家庭贡献等因素判决房屋归许某所有,并决定是否补偿范某,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5.(2025河北考试)某宠物店提供“撸猫”等消费项目,某日,九岁的乐乐在其母亲带领下到宠物店消费,在“撸猫”时被宠物猫抓伤,后花费治疗费1500元。乐乐的父母要求宠物店赔偿,宠物店辩称店内已张贴“造成损害责任后果自负”的告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乐乐的父母遂将宠物店诉至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宠物店的店主作为经营者,应保障乐乐安全消费的权利
②乐乐在母亲同意下进店消费,即接受了宠物店告示的内容
③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乐乐的父母应加强对乐乐的安全教育
④宠物店的店主要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因此要证明自己无过错
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
【答案】A
【知识点】合同的含义和种类、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责任
【详解】①:宠物店的店主作为饲养动物的管理人,利用饲养的动物作为卖点吸引消费者,应当保障消费者在其经营场所内的人身安全,①符合题意。
②:宠物店张贴的免责告示,属于不合理地免除责任的格式条款,不得以此主张免责,②说法错误。
③:乐乐九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乐乐的父母应加强对乐乐的安全教育,③符合题意。
④:宠物店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承担过错推定责任,推定宠物店的店主有过错,因此宠物店的店主要证明自己无过错,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A。
6.(2025广东一模)小学生小明(7岁)在老师的引导下跟随同学们有序下楼时,在楼梯处不慎摔倒,牙齿磕到了墙面。带队老师发现后立即联系家长并陪同送医。小明父亲以学校对学生人身安全监管不力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学校承担医疗费等损失。学校认为,已在课前课后常态化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多次强调“上下楼梯,按序行走”等内容,楼梯等学校设施场所亦不存在导致小明受伤的隐患。经法院审理,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本案中( )
①小明不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小明父亲依法维护其身体权
②家长应该厘清责任边界,理性对待孩子受伤和表达诉求
③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带队老师举证学校已经消除隐患
④学校已尽教育管理职责,不应过度拔高其安全保障义务
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
【答案】C
【知识点】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责任
【详解】①: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小明7岁具备民事权利能力,①错误。
②:在本案中,学校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家长应理性分析,厘清责任边界,不能盲目认为学校要承担责任,应该理性对待孩子受伤和表达诉求,②正确。
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适用过错推定侵权责任,而非无过错侵权责任;且应由学校举证已经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消除安全隐患,而不是带队老师,③错误。
④:学校已在课前课后常态化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楼梯等学校设施场所亦不存在导致小明受伤的隐患,说明学校已尽教育管理职责,不应过度拔高其安全保障义务,④正确。
故本题选C。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八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并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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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份2025年高考政治真题分类汇编专题13 家庭婚姻与就业创业,共11页。试卷主要包含了单选题等内容,欢迎下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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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份2025年高考政治真题分类汇编:专题13 家庭婚姻与就业创业(全国通用)(解析版),共33页。试卷主要包含了单选题,主观题等内容,欢迎下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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