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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 第02单元 家庭与婚姻单元测试 (B卷·提升能力)-高二政治同步单元AB卷(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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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02单元 家庭与婚姻单元测试 (B卷·提升能力)-高二政治同步单元AB卷(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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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份第02单元 家庭与婚姻单元测试 (B卷·提升能力)-高二政治同步单元AB卷(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文件包含第02单元家庭与婚姻单元测试B卷·提升能力原卷版docx、第02单元家庭与婚姻单元测试B卷·提升能力解析版docx等2份试卷配套教学资源,其中试卷共25页, 欢迎下载使用。
      班级 姓名 学号 分数 第02单元 家庭与婚姻单元测试 (B卷·提升能力)(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一、选择题(本题共20小题,每小题3分,共60分。)1.(2021·全国·高二期末)张某创办了一家物流公司,在其苦心经营下,公司的效益非常不错。但几年之后张某因车祸不幸去世,留下两处房产和一大笔现金,且生前没有留下遗嘱。下列不能作为张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是( )①一起生活了三十年的妻子②关系十分密切、一起创业的堂兄③寡居的并对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儿媳④仍健在的并与其共同生活的九十岁祖母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C【详解】①③:《民法典》 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法定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一起生活了三十年的妻子、寡居并对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儿媳是张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①③不符合题目要求。②④:关系十分密切、一起创业的堂兄,不是张某的法定继承人,仍健在的并与其共同生活的九十岁祖母是其第二顺序继承人,二者均不是其第一顺序继承人,②④符合题目要求。故本题选C。2.(2021·全国·高二期末)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关于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①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开始于子女出生②父母一方不应把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推给对方③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是无条件的和绝对的④抚养和教育没有区别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A【详解】①②: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开始于子女出生,这是父母应尽的义务,应由双方共同承担,①②说法正确。③: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对未成年子女来说是无条件的,对成年子女来说则是有条件的,③说法不准确。④:抚养是指父母在物质上、生活上对子女的养育和照料,如负担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教育是指父母在思想、品德、学业等方面对子女的全面培养,使子女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成长。所以不能将抚养和教育等同,④说法错误。故本题选A。3.(2021·天津·高二期末)“90后”赵某与刘某在2016年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女。由于婚后琐事双方矛盾日益激化,便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二人都愿意离婚,对财产处置无异议,但两人都不愿抚养身体健健康康的女儿。针对上述情况网友各抒己见( )①甲:“90后生活压力大,情有可原”②乙:“抚养是义务,必须接受;而教育与保护子女是父母的权利,权利可以放弃”③丙:“如果赵某和刘某是因为没有监护能力还可以理解,家庭中具有监护能力的其他近亲属应当承担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④丁:“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B【详解】①: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①错误。②:父母对子女有教育义务,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②错误。③: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可由有关个人或组织担任监护人,③正确。④: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④正确。故本题选B。4.(2021·山东·济宁市兖州区实验高级中学高二期末)徐老汉与邻居孙小乙签订协议,约定徐老汉将其房屋赠与孙小乙,孙小乙承担徐老汉生养死葬的义务。后孙小乙拒绝扶养徐老汉,并将房屋擅自用作经营活动,徐老汉遂诉至法院要求孙小乙返还房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该协议是徐老汉与孙小乙的真实意思表示②该协议在徐老汉死亡后发生法律效力③法院应判决孙小乙向徐老汉返还房屋④法院应判决孙小乙取得该房屋所有权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A【详解】①③: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徐老汉与邻居孙小乙签订协议,约定徐老汉将其房屋赠与孙小乙,孙小乙承担徐老汉生养死葬的义务。该协议是徐老汉与孙小乙的真实意思表示。孙小乙拒绝扶养徐老汉,则孙小乙没有履行监护职责,法院应判决孙小乙向徐老汉返还房屋。①③符合题意。②:该协议属于有效合同,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②错误。④:孙小乙拒绝扶养徐老汉,则孙小乙没有履行监护职责,法院不应判决孙小乙取得该房屋所有权,④错误。故本题选A。5.(2021·天津一中高二期末)上海市妇儿工委发布“十三五”上海女性并福指数研究报告。该报告以上海市常住人口中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的女性为研究对象,从物质条件、家庭关系、精神生活等维度出发,深入研究上海女性的幸福水平。结果显示,与其他维度相比,上海女性在家庭关系维度上并福指数最高,有73%的女性认为幸福来源于家庭生活美满,有85.9%的女性从为家庭付出中感到快乐。这一报告结果表明( )①家庭是社会的细胞 ②家庭美满是人们幸福的重要来源③幸福的婚姻家庭需要亲情和爱情的精心维护④夫妻和睦相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答案】B【详解】①:题干中并不体现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故①不选。②③:上海女性在家庭关系维度上幸福指数最高,有73%的女性认为幸福来源于家庭生活美满,有85.9%的女性从为家庭付出中感到快乐。这一报告结果表明家庭美满是人们幸福的重要来源,幸福的婚姻家庭需要亲情和爱情的精心维护,故②③入选。④:题干中并不体现夫妻和睦相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故④不选。故本题选B。6.(2021·辽宁丹东·高二期末)张乙是张甲的弟弟,张母一直与张甲夫妇共同生活。后张甲早逝,其妻刘某一直尽心赡养张母,张乙只是偶尔探望张母。2021年张母与刘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死后将唯一财产三间房屋送给在生活和经济上照顾自己的刘某。听说此事后,张母的侄子、侄女及张乙等都争着要做扶养人。对上述材料认识正确的是( )①张乙可以做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②刘某无赡养张母的法定义务,可要求张乙补偿赡养费③儿媳刘某可以做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④张乙是张母的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其房产A.①③ B.②④ C.②③ D.①④【答案】C【详解】①:张乙是法定继承人,不可以做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①错误。②③:刘某是张母儿媳,张乙的嫂子,张乙张母之子,刘某无赡养张母的法定义务,可要求张乙补偿赡养费,同时儿媳刘某可以做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②③正确。④:张乙是张母的法定继承人,但其未尽到赡养义务,无权继承张母房产,而且已经有遗赠,遗赠继承优于法定继承,④错误。故本题选C。7.(2021·辽宁大连·高二期末)《孝经》有言:“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意思是说,孝道犹如天上日月星辰的运行,地上万物的自然生长,天经地义,是人民本有的自然的行为。关于子女对父母的义务,我国民法典也有相关规定。对此类规定理解正确的是( )①成年子女对父母有抚养的义务②成年子女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要受刑事处罚③父母签署成年人意定监护协议的,子女仍需尽赡养义务④赡养老人不仅是道德规范的要求,也是法律规定公民应尽的义务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D【详解】①: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①说法错误。②:成年子女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要受民事处罚,②说法错误。③④:孝道犹如天上日月星辰的运行,地上万物的自然生长,天经地义,是人民本有的自然的行为,说明了父母签署成年人意定监护协议的,子女仍需尽赡养义务,赡养老人不仅是道德规范的要求,也是法律规定公民应尽的义务,③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D。8.(2022·浙江·高考真题)钱某与妻子周某离婚,女儿小钱被判给周某。钱某后来与刘某再婚,刘某有一在外地独立生活的成年儿子小刘。钱某年迈去世,留下一处房产和数十万存款,未立遗嘱。可以继承钱某遗产的有( )①妻子刘某 ②前妻周某③女儿小钱 ④继子小刘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B【详解】①③:题中,钱某未立遗嘱,因此遗产按法定顺序继承,配偶、子女和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钱某的再婚妻子刘某和自己女儿小钱可以继承钱某遗产,①③符合题意。②:钱某的前妻不属于法定继承人,②不符合题意。④:继子小刘已经成年,与钱某没有扶养关系,所以不能继承遗产,④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B。9.(2022·北京海淀·高三期末)随着社会公众法律意识的提高,为避免因继承问题产生纠纷,订立遗嘱逐渐成为常见现象。关于继承,以下认识有误的是( )A.继承人在所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债务的清偿责任B.被继承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之外的组织、个人C.有扶养能力但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少分但不能不分D.法律尊重遗嘱人生前意愿,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答案】C【详解】A: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A正确但不符合题意。B:遗赠是指公民通过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接受遗产,被继承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之外的组织、个人,B正确但不符合题意。C: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C错误但符合题意。D: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法律规定遗嘱继承优先,体现了尊重遗嘱人(亦即财产所有人)意愿的原则,D正确但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C。10.(2022·浙江·高三专题练习)张某和李某离婚,10岁的儿子小明随张某生活。2年后,张某与王某再婚,王某有一女已工作,小明则与他们共同生活。小明成年后与沈某结婚并育有一子。一日,小明开车载王某外出途中遭遇车祸,小明当场丧生,王某则于一天后过世。在继承未产生前,小明和沈某有共同财产50万,张某和王某有共同财产20万。小明的儿子能继承( )A.5万 B.6.25万 C.8.33万 D.10万【答案】D【详解】D:小明和沈某有共同财产50万,小明可被继承的财产是25万。张某和李某作为父母、王某作为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配偶沈某、小明的儿子均有继承权,因而小明的儿子能继承5万。王某可被继承的财产是15万(夫妻财产20万加继承小明的遗产10万共30万,可被继承的是一半15万),配偶张某、其女和代位继承的小明的儿子各可分得5万。所以小明的儿子共可继承10万。 ABC:通过以上分析发现,ABC均是错误的。 故本题选D。11.(2021·浙江·镇海中学高三阶段练习)张某在结婚前花费70万购置了一套婚房。婚后第二年张某儿子出生,张某的父母考虑到孙子将来的入学问题,便出资购买了一套学区房,过户在张某名下。六年后,张某儿子上学,全家搬至学区房居住,便将原婚房出售,此时该房市场价格已涨至200万元。在这里( )①学区房属于张某夫妇的共同财产②出售前的婚房属于张某的个人财产③婚房增值的130万元属于张某夫妇的共同财产④出售婚房所得的200万元属于张某的个人财产A.①④ B.②③ C.①③ D.②④【答案】D【详解】②④:婚房是张某婚前购买,出售婚房所得的200万元应属于张某的个人财产,②④正确。①:学区房是张某父母出资购买,属于其父母共同财产,而不是张某夫妇的共同财产,①错误。③:婚房增值的130万元属于张某个人财产,而非夫妇的共同财产,③错误。故本题选D。12.(2021·浙江·无高三阶段练习)男青年小罗(20周岁)与同龄女青年小英一见钟情,因小罗未到法定婚龄,遂伪造证件与小英登记结婚。3年后,小罗外出务工时与女青年小惠相恋,两人同居并共同经营一家服装店,获利20万元。小英发现后,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20万元利润。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有( )①小英无权要求分割20万元②法院会支持小英的诉求请求③法院会宣告两人的婚姻无效④小惠有权获得10万元的利润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B【详解】①③:设问要求错误的,题干20万元利润是小罗与小英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小英有权要求分割20万元,3年后小罗已经达到法定婚龄,其婚姻受到法律保护,法院不会宣告两人的婚姻无效,①③符合题意。②:设问要求说法错误的,题干20万元利润是小罗与小英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会支持小英的诉求请求,且小罗三年后已经达到国家法定婚龄,其婚姻受到法律保护,②说法错误。④:设问要求说法错误的,题干20万元利润是小罗与小英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但这20万元是小罗与小惠共同经营服装店所得,小惠有权获得10万元的利润,④说法错误。故本题选B。13.(2021·浙江·高三阶段练习)婚后,王某用婚前个人积蓄30万元购买股票,获利8万元;同时创办公司经营所得100万元,王某母亲赠予王某个人价值50万元的小轿车一辆。上述全部财产中,属于王某个人财产的是( )①王某用于购买股票的30万元②王某创办公司经营所得100万元③王某投资股票获利8万元④王某母亲赠予的小轿车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答案】D【详解】①④ :属于王某个人财产的是王某用于购买股票的30万元,王某母亲赠予的小轿车,故①④符合题意。②③:我国法律规定,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题干中婚后王某用婚前个人积蓄30万元购买股票,获得的8万元利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时创办公司经营所得100万元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②③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D。14.(2021·浙江·海亮高级中学模拟预测)王某(男,婚前欠朋友1万元人民币)与李某(女,婚前在股市投资了1万元人民币)于2017年10月办理了结婚登记。次年8月,李某继承了父亲指定给她的房屋1间。2021年2月,李某生下一子。期间,王某向朋友借款2000元用于购买各种母婴用品,另瞒着妻子向朋友借款3000元帮胞弟购房。据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婚后李某的股票如有收益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王某所欠1万成为夫妻共同债务B.李某继承其父的遗产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王某所欠1万不是夫妻共同债务C.婚后李某所拥有的股票市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王某所欠的2000元是夫妻共同债务D.婚后李某的股票如有收益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王某所欠的3000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答案】D【详解】A: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李某股票婚后产生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王某婚前欠朋友1万元属于个人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A说法错误。B: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李某继承的父亲指定给她的房屋1间属于李某个人财产,B说法错误。C:李某婚前投资的1万元股票属于个人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李某股票婚后产生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C说法错误。D: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李某股票婚后产生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王某瞒着妻子向朋友借款3000元帮胞弟购房,该3000元属于王某个人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D说法正确。故本题选D。15.(2021·浙江嵊州·二模)2018年,23周岁的小海与同龄女孩小蒙在婚礼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2020年儿子出生,不久小海不幸因交通事故身亡,肇事方支付了死亡赔偿金80万。小海与小蒙共同生活期间两人共有储蓄存款10万。小海父母独自占有了80万赔偿金,小蒙因未能分到赔偿金,丢下小孩,携带10万存款至今不知去向。这一案件中( )A.赔偿金应由小海父母与小蒙母子共同继承B.小蒙未能分到赔偿金,可以拒绝抚养小孩C.小海与小蒙共同的10万存款属夫妻共同财产D.小蒙有权分割10万存款,但无权分割赔偿金【答案】D【详解】A:死亡赔偿金不能直接继承,A错误。B: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小蒙不能拒绝抚养小孩,B错误。C:小海与小蒙并非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小海与小蒙共同的10万存款不属夫妻共同财产,C错误。 D:储蓄存款10万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蒙有权分割,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均属于夫妻一方的,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小蒙无权分割,D正确。故本题选D。16.(2022·浙江·高三专题练习)杨某婚前拥有个人独资企业,孩子出生后,杨某要求妻子金某辞职回家当“全职太太”,金某虽有不乐意,但最终同意丈夫请求。后来,杨某与金某因夫妻关系不和离婚。从中可以推断( )①杨某侵犯了其妻的人身权②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主要由金某承担③婚后企业经营所得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④离婚时金某有权要求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答案】D【详解】③④:杨某婚前拥有个人独资企业,孩子出生后,杨某要求妻子金某辞职回家当“全职太太”,金某虽有不乐意,但最终同意丈夫请求。后来,杨某与金某因夫妻关系不和离婚。从中可以推断婚后企业经营所得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金某有权要求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故③④入选。①:依据题意,杨某并未侵犯其妻的人身权,故①不选。②: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应有杨某和金某二人承担,故②不选。故本题选D。17.(2021·新疆莎车·高三期中)陈某与李某于2014年结婚,后因感情不和于2020年离婚,但在财产分割问题上发生争议。下列财产中属于他们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①陈某于2014年结婚时获赠的5万元彩礼②李某于2018年从叔叔处继承的两居室房屋③陈某于2021年创作的长篇小说《心在远方》④李某于2016年用陈某工资买的价值500元的剃须刀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A【详解】①:陈某于2014年结婚时获赠的5万元彩礼,是婚姻关系续存期间的受赠财产,属于他们夫妻共同财产。①符合题意。②:李某于2018年从叔叔处继承的两居室房屋,是婚姻关系续存期间的继承财产,属于他们夫妻共同财产。②符合题意。③:陈某与李某于2020年离婚,陈某于2021年创作的长篇小说,是在离婚后创作,属于陈某个人财产。③不符合题意。④:李某于2016年用陈某工资买的价值500元的剃须刀,是李某的专用生活用品,是李某的个人财产。④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A。18.(2021·浙江·模拟预测)刘甲与王乙于2016年结婚,婚后王乙用婚前存款购买了股票。自2019年以来,被告人刘甲经常酒后殴打其妻子王乙。2020年9月3日下午,被告人刘某酒后再次殴打王乙,致其左眼失明。经鉴定为重伤。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①刘甲的行为构成虐待②刘甲属于酒后致人重伤,应减轻处罚③刘甲的行为构成犯罪,应由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④股票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A.②③ B.①④ C.①② D.③④【答案】A【详解】①④:刘甲经常酒后殴打其妻子王乙,某次刘某酒后再次殴打王乙,致其左眼失明。经鉴定为重伤。刘甲的行为已经构成虐待;王乙用婚前存款购买了股票,因此股票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④正确,但与题意不符。②:醉酒的人犯罪,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不应该减轻处罚;②错误。但符合题意。③:刘甲的行为构成犯罪,应受到刑罚处罚。③错误。但符合题意。故本题选A。19.(2021·浙江·模拟预测)从2021年开始,离婚需要双方共同申请,30天后才可以去民政局领取离婚证,“三十日”在实践中被称为“离婚冷静期”。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从统计数据看,今年上半年,全国办理的离婚登记较去年同期下降明显。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旨在( )A.限制离婚自由,化解婚姻危机B.加强民政局对离婚的管辖和处理C.引导当事人严肃对待婚姻,对家庭和社会负责D.维系夫妻共同财产关系,子女健康成长【答案】C【详解】A:我国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而不是限制离婚,故A不选。B: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目的不在于加强民政局对离婚的管辖和处理,故B不选。C:通过增加离婚冷静期,目的是为了反对轻率离婚,促进家庭社会和谐,同时也是为了促进人们严肃对待婚姻,进一步增强家庭责任意识,引导当事人严肃对待婚姻,对家庭和社会负责,故C入选。D: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与维系夫妻共同财产关系无关,故D不选。故本题选C。20.(2021·浙江嘉兴·高三阶段练习)村民曾某与李某于2018年2月登记结婚,次年8月女儿出生。李某重男轻女思想严重,经常打骂、凌辱曾某母女,甚至禁止曾某外出。2021年初,曾某偶然知悉李某婚前已身患艾滋病且长期服药,遂以此为由向法院提出离婚诉求。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李某侵犯了曾某参加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的自由②曾某有权请求村民委员会予以劝阻、调解③李某打骂、凌辱曾某及其女儿的行为不属于家庭暴力④曾某提出的准予其离婚的诉求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答案】A【详解】①:李某重男轻女思想严重,经常打骂、凌辱曾某母女,甚至禁止曾某外出,体现了李某侵犯了曾某参加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的自由,①符合题意。②:《民法典》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②符合题意。③:李某重男轻女思想严重,经常打骂、凌辱曾某母女,甚至禁止曾某外出,李某的行为属于家庭暴力,③说法错误。④:“2021年初,曾某偶然知悉李某婚前已身患艾滋病且长期服药,遂以此为由向法院提出离婚诉求”,不是离婚的合理诉求,因此得不到法院的支持,④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A。二、非选择题(本题共3小题,共40分。)21.(2021·江苏·泰州中学高二阶段练习)阅读材料,完成下列任务。北京的苏爷爷与李奶奶育有四个子女:在西城区有一套四居室住房。小儿子夫妇没有住房,一直与老人共同居住,并照顾其日常起居。其他三个子女经济条件较好,每月只给老人赡养费,但较少探望。苏爷爷与李奶奶在无其他人见证的情况下立下口头遗嘱,将房子赠送给小儿子。李奶奶去世后,苏爷爷和小儿子签订了一纸房屋买卖合同,象征性地约定房款为100元,并迅速办完了产权过户手续。其他三个子女得知房子被父亲“送”给了小弟后,把父亲和弟弟告上法院。苏爷爷不明白,和睦的一家怎么就对薄公堂了?结合本案,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假如你是审理此案的法官,请断一断这起房产纠纷案。【答案】①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才能生效,苏爷爷和李奶奶在无见证人情况下订立的处分房产遗嘱无效。李奶奶去世后,应析出房产中李奶奶的部分,按法定继承处理。②苏爷爷与其子女同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共同继承李奶奶的遗产:分配遗产时,对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小儿子可以多分。③苏爷爷与小儿子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侵犯了其他子女的合法权益,合同无效,虽然已经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分析】背景素材:房产纠纷考点考查:《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核心素养:人文底蕴、科学精神【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主体为考生,需要调用继承、合同、产权的有关知识,分析自己作为法官该如何审理案件。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有效信息①:苏爷爷与李奶奶在无其他人见证的情况下立下口头遗嘱→可联系遗嘱继承。有效信息②:北京的苏爷爷与李奶奶育有四个子女,在西城区有一套四居室住房,李奶奶去世→可联系法定继承。有效信息③:苏爷爷和小儿子签订了一纸房屋买卖合同,象征性地约定房款为100元,并迅速办完了产权过户手续→可联系合同效力、产权登记。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得分点①: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苏爷爷和李奶奶在无见证人情况下订立的处分房产遗嘱无效。李奶奶去世后,房产中属于李奶奶的部分变为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得分点②: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李奶奶去世后,房产中属于李奶奶的部分变为遗产,由苏爷爷与其子女共同继承。分配遗产时,对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小儿子可以多分。得分点③: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而签订的合同无效,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苏爷爷与小儿子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侵犯了其他子女的合法权益,合同无效,虽然已经办理产权过户手续。22.(2021·上海青浦·一模)阅读下列案例,并回答问题。温馨幸福的婚姻家庭离不开法律的有力保护。徐甲与徐乙系兄妹,二人父亲徐某某于2003年去世,母亲李某某于2018年去世,遗留徐某某名下房产一处,李某某名下房产一处。徐甲起诉徐乙要求继承父母遗留的房产。徐某某名下房产系其与李某某的夫妻共同财产,李某某名下房产系其个人财产。李某某生前自书遗嘱一份,内容为其名下房产由徐乙继承。该份遗嘱经徐甲辨认系其母亲书写,是李某某真实意思表示。(1)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在上述案例中,2018年前被继承人徐某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 。(2)案例中的兄妹二人应当如何处理两处房产的继承问题?请说明理由。【答案】(1)徐甲、徐乙、李某某。(2)母亲李某某有自书遗嘱一份,是李某某真实表示名下房产由徐乙继承,故母亲李某某名下房产应当按照遗嘱继承办理,由徐乙继承。而父亲徐某某名下房产因系夫妻共同财产,无自书遗嘱,故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原则上均等,兄妹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析】背景素材:温馨幸福的婚姻家庭离不开法律的有力保护考点考查: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能力考查:获取解读信息、调动运用知识、描述阐释事物核心素养:法治意识(1)本题设问指向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在上述案例中,2018年前被继承人徐某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谁。 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父母和子女。本案中2018年前被继承人徐某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徐甲、徐乙、李某某。(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指向案例中的兄妹二人应当如何处理两处房产的继承问题?请说明理由。本题考查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关系,解答时明确材料中的法律关系,调动运用教材知识加以分析。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有效信息①:徐某某名下房产系其与李某某的夫妻共同财产,李某某名下房产系其个人财产。有效信息②:李某某生前自书遗嘱一份,内容为其名下房产由徐乙继承。该份遗嘱经徐甲辨认系其母亲书写,是李某某真实意思表示。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母亲李某某有自书遗嘱一份,是李某某真实表示名下房产由徐乙继承,故母亲李某某名下房产应当按照遗嘱继承办理,由徐乙继承。而父亲徐某某名下房产因系夫妻共同财产,无自书遗嘱,故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原则上均等,兄妹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23.(2021·全国·高三专题练习)某村女青年李珍(19岁)家境贫寒,其父母强迫其嫁给邻村个体户陈林。李珍本人不同意该婚事,但其父母威胁道:“如果你不嫁给陈林,便赶你出家门。”李珍无奈,只得应允。2020年5月,李珍父母一手操办了她的婚事,并宴请了亲朋好友宣布他们成为夫妻,李家收取陈家彩礼1万元。婚后不久,李珍发现陈林性情暴躁,有赌博恶习,且经常打骂李珍。李珍万般无奈,提出与陈林离婚,李家与陈家均不同意,李珍遂离家出走。你认为李珍与陈林的婚姻有哪些不合法的地方?【答案】①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是否结婚、与谁结婚,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本案中李珍是在父母的威胁逼迫下与陈林结婚,违背了“完全自愿”这一结婚条件要求。②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婚龄,即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本案中李珍的年龄只有19岁,没有达到结婚的法定年龄。③结婚必须履行结婚登记程序。本案中李珍与陈林只是在父母的操办卜,宣布结婚成为夫妻,并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因此婚姻不会得到法律保护。【分析】本题以李珍与陈林的婚姻为背景材料设置有关问题,考查考生解读材料,获取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的能力。【详解】本题意要求回答李珍与陈林的婚姻有哪些不合法的地方。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试题,材料“某村女青年李珍(19岁) 家境贫寒,其父母强迫其嫁给邻村个体户陈林”说明违背了“完全自愿”这一结婚条件要求;李珍的年龄只有19岁,没有达到结婚的法定年龄。材料“2012年5月,李珍父母一手操办了她的婚事,并宴请了亲朋好友宣布他们成为夫妻,李家收取陈家彩礼1万元。”说明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违背了结婚必须履行结婚登记程序。【点睛】政治主观题的答题要求(1)联想相关知识:通过审设问明确要考查的知识点或知识范围,然后通过审材料,确定要调动和运用哪一个,或哪几个知识点。在联想相关知识时,除了运用设问中所要求的知识点外,还要从该知识点的知识网络中调动一些能解答该题的相关知识点。或者将该知识点分解为几层意思,并以每层意思作为小论点来展开分析,分析中应结合材料中相关信息(即材料语言)。这种情况在解答“怎样体现”类的试题时经常用到。(2)拟写提纲:通过审题,明确了答题的类别、设问的主体,以及考查的知识范围和题意后,必须在草稿纸上拟写提纲,这个提纲不要求写出每个要点的完整意思,只要求写出提示性的字或词。然后,依据这个提示性的提纲逐条写出答案要点。(3)组织答案要点:整个答案必须是教材语言、材料语言、时政语言的有机结合,但每个答案要点不强求三种语言结合,可以是一种语言,也可以两种语言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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