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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盐城市七校2024-2025学年高二下学期3月月考政治试题(原卷版+解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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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盐城市七校2024-2025学年高二下学期3月月考政治试题(原卷版+解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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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份江苏省盐城市七校2024-2025学年高二下学期3月月考政治试题(原卷版+解析版),共23页。试卷主要包含了单项选择题,非选择题等内容,欢迎下载使用。
      一、单项选择题:共16题,每题3分,共48分。每题只有一个选项最符合题意。
      1. 伟大的时代催生伟大的法典。民法典自颁布实施以来,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以下内容摘自民法典:
      下列事项中应由民法调整的是( )
      A. 某地税务部门对网络主播偷逃税案件进行严肃处理
      B. 张某、李某与银行签订二手房“带押过户”三方协议书
      C. 驾驶员王某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被交警现场扣分罚款
      D. 甲省与乙省签订第三轮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
      2. 王女士前往某超市购买鲈鱼时,现场未见到工作人员,也没有打捞工具,仅有几个方形塑料漏筐。王女士使用漏筐将鱼装袋时,不慎被鱼刺伤手掌心。当天晚上,王女士发现被鱼刺伤的手掌出现红肿溃烂现象,经医院诊断,王女士的病情是与鱼接触的毒性效应,之后王女士住院治疗84天。王女士遂将超市和工作人员诉至法院。对该案中各方的法律责任分析正确的是( )
      A. 超市侵犯了王女士的生命权,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B. 超市工作人员因履职存在疏忽,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C. 王女士应能预料被鱼刺伤的可能性,需承担部分治疗费用
      D. 超市对王女士损害结果的发生存在过错,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3. 湖北美术学院毕业生陈某网络实名发文,指控黄某侵占自己的雕塑作品,冒名参展,将此作品作为代表作进行网络宣传。面对指控,黄某辩称该作品是在其指导下完成,署名权确实属于陈某,但自己在原作基础上进行了二次创作,跟陈某的不是同一件。案件中的争议焦点在于被告黄某的辩解:“动一刀也是新作品”。对此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A. 动一刀属于二次创作,故黄某未侵犯陈某著作权
      B. 动一刀属于对陈某作品的改编,侵犯其著作人身权
      C. 动一刀属于对陈某作品的修改,侵犯其著作财产权
      D. 黄某不享有修改作品的权利,因此是一种抄袭行为
      4. 江苏苏州一女子租了一套别墅居住,可不曾想,隔壁邻居的大妈不舍得在自家的花园处种菜,却要翻围墙到女子家的花园处种起菜来。女子多次劝说无果后,就将自家花园种的菜全部拨掉。大妈发现后,不仅辱骂女子,还将垃圾扔到女子花园,甚至还拿起扫帚要翻墙过来打人。该案例中( )
      A. 大妈公然辱骂女子,侵犯了女子的荣誉权,应受到相应的处罚
      B. 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C. 大妈在女子的花园处种菜,是违约行为,要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
      D. 女子与房东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拥有使用权,任何其他人不能私自使用这个花园
      5. 在同学使用的《法律与生活》教科书尾页,印着这样一段文字:
      谨向为本书提供图片的单位及人士致谢
      新华通讯社(P1一幅图,P41一幅图,P59一幅图);中国新闻图片网(P17一幅图,P76一幅图,P81一幅图);视觉中国(封面三幅图,P8一幅图,P16一幅图,P51一幅图,P65一幅图,P83一幅图);东方IC(封面一幅图);国家图书馆(封面一幅图);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网站(P20一幅图);……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网站(P20一幅图);……
      教科书使用著作权人图片( )
      A. 属于作品合理使用,无需付费,是法律对著作权进行限制的情形
      B. 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可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但需按规定付费
      C. 属于公共教育的需要,图片的权利人即使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也不可拒绝
      D. 如使用的图片已超出发表权的50年保护期,则不必注明作者的名字
      6. 甲公司在疏通地下管道时,在路中挖一深坑并设置了醒目的路障和警示标志。一日,老朱驾车撞倒了全部路障和警示标志,致老王在骑摩托车路经该地时因紧急避让深坑而驶向人行道,造成小李轻伤。根据下面的“相关资料”,对造成小李损失的责任认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相关资料
      《民法典》第1258条第1款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182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A. 应由老朱承担赔偿责任
      B. 应由甲公司和老朱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C. 应由老朱和老王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D. 应由甲公司、老朱和老王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7. “好意同乘”也称搭便车,是指驾驶人基于善意互助或友情帮助而允许他人无偿搭乘的行为。在一案例中,天降大雨,朱某好意让同事王某搭自己的便车回家,路上由于雨天路滑,操作不当,与路过车辆发生碰撞,两人因此受伤。事后,王某向法院起诉朱某,索赔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等共计10万元。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因为没有做到安全驾驶,朱某应承担违约责任
      ②雨天路滑属于不可抗力,朱某不承担任何责任
      ③该规定有助于在司法裁判中合理确定各方当事人责任
      ④朱某需要承担责任,但应该减轻其赔偿责任
      A. ①②B. ①③C. ②④D. ③④
      8. 吕某于2010年9月购买五年期国债,于2015年8月向某报社投稿并于12月发表。吕某与范某在2015年10月登记结婚,2016年生有一子,因突遇一场意外,吕某身亡,留下妻子范某、儿子小吕两人一起生活。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国债本金和利息是吕某个人财产
      ②儿子小吕享有投稿作品的著作人身权
      ③儿子是国债本金和利息的唯一继承人
      ④夫妻双方对稿酬收益享有平等处理权
      A. ①②B. ①④C. ②③D. ③④
      9. 小王在某网络购物平台选购了一部知名品牌的手机,并按照提示提交订单,支付价款3000元,平台显示“订单提交成功”。次日,小王收到商家发来的消息称:“由于该型号手机销售过于火爆,已经售罄,故而取消订单”。小王遂联系商家要求继续发货,否则应该赔偿一部分价款,商家以无货为由坚持取消订单,双方僵持不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商家发布的商品信息属于要约,小王按提示提交订单的行为构成承诺,有法律效力
      ②平台显示订单提交成功时,表明合同已经成立,小王有权要求商家继续按约定发货
      ③若平台规则注明“商家有权取消缺货订单”,则商家行为合法,小王只能接受退款
      ④商家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约,可免除全部责任,但需退还小王支付的3000元价款
      A. ①②B. ①③C. ②④D. ③④
      10. 村民甲将自己宅基地上的房屋以3万元的价格卖给了村民乙,村民乙首付1万元,余下款项约定半年内付清。村民丙与村民丁签订房屋购买合同,合同约定村民丙将自己在城里的一套商品房以50万元的价格卖给村民丁,之后,双方在房产主管部门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根据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村民甲卖出住宅后,无权再次申请宅基地
      ②村民乙需付清3万元后才能取得宅基地的所有权
      ③村民丁办完房产登记手续后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
      ④该房屋购买合同的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是行为
      A. ①③B. ①④C. ②③D. ②④
      11. 某中学初一学生小杰搞恶作剧,趁站立着的同学思思不注意,拿开其凳子,致思思坐下时摔倒,后脑磕到椅子。思思被诊断为颅脑外伤、功能性神经障碍以及视神经挫伤。后思思父母将小杰诉至法院要求赔偿,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小杰的父母赔偿10万余元。法院判决的依据是( )
      A. 小杰撒凳子行为与思思受伤事实存在因果关系,侵犯了思思生命权
      B. 小杰应当具备一定的规则意识和认知能力,撤凳子行为存在主观过错
      C. 遵循了民法典的绿色、诚信等原则,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D. 小杰父母没有在事实上履行对未成年人小杰进行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12. 2024年2月,李某(男)经人介绍结识了王某(女)。因工作原因李某长期在外地务工,平时交往过程中王某行为表现与常人无异。同年8月,二人登记结婚。婚后三个月,王某在行为、表达方面与常人表现出差异。反复询问下,李某才得知王某隐瞒了自己患有精神分裂症的事实。对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隐瞒重大疾病,在登记婚姻过程中违背诚信原则
      ②李某知道撤销事由后,有权在规定时间内请求撤销婚姻
      ③因王某患有严重精神疾病,二人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
      ④夫妻有互相扶养义务,李某必须照顾王某的生活起居
      A. ①②B. ①③C. ②④D. ③④
      13. 李某和妻子韩某有一套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住房,两人生育3子,收养1女。养女有轻微耳疾,未婚,常年和老两口共同居住,并细心照料他们,3个儿子未履行过赡养义务。韩某去世后,李某准备立遗嘱将整套房产留给养女一人。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案涉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去世则另一方可全权处理
      B. 养女尽到主要赡养义务,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房产
      C. 若3个儿子不满,可通过诉讼调解或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
      D. 即使李某立遗嘱将房产赠与养女,养女也只能得到其中的7/10
      14. 张某、陈某夫妻二人婚后共同经营一家超市,2023年九月份因经营需要张某单独向好友王某借款170000余元并出具有本人签名的借条一张。2024年六月份双方因感情不合离婚。之后因张某财务破产无力偿还,王某遂向陈某催债。陈某辩称其离婚协议中约定家庭债务由张某承担,且对该借款不知情,故自己不应该承担还款责任。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A. 因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经营,故陈某也有还款义务
      B. 因离婚协议中有相关约定,故该债务理应由张某一人承担
      C. 因借款时间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故陈某也有还款义务
      D. 因为借条只有张某个人签名,故该债务应该属于张某个人债务
      15. 老人孙某有子女王甲、王乙,孙某一直与王甲共同居住生活,且存折一直由王甲管理,王乙定期看望老人。孙某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王甲、王乙都力争做老人的监护人,申请由法院指定监护人。人民法院综合各种情况,判定王甲担任孙某监护人,令其每月向王乙公示上一月度孙某财产管理及监护情况。对于该案件,以下观点最恰当的是( )
      A. 实施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有利于更好地保障老人孙某的合法权益
      B. 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C. 孙某可以与王甲签订遗赠抚养协议,王甲承担相应义务并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D. 法院确定监护人定期公示的创新模式,让失能老人的监护归于家庭成员共同参与
      16. 甲与乙再婚时,与未满8周岁儿子小甲共同生活,小甲成年后与丁某结婚并育有一女。小甲因车祸去世后,其单位核发给小甲亲属丧葬费2.1万元、工亡补助金53.9万元;此外小甲名下的婚后存款等共计14.4万元。据此判断( )
      A. 小甲的遗产共计73.2万元B. 小甲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共3人
      C. 丁某通过继承可得财产为1.8万元D. 女儿通过继承可得财产为3.6万元
      二、非选择题:共5题,共52分。
      17.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李某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使用AI文字转图像模型(StableDiffusin),通过多次输入提示词的方式生成了图片并发布在小红书平台。刘某在百家号上发布文章,文章配图使用了李某生成的图片,且截去了在小红书平台上所发图片的署名水印。李某认为,刘某未经许可使用该图片使得相关用户误认为刘某为该作品的作者,严重侵权。刘某认为,不确定李某是否享有图片的权利,自己所发布文章的主要内容为原创诗文,而非该图片,而且没有商业用途,不具有侵权故意。李某诉至人民法院,法院判决刘某赔礼道歉并赔偿李某500元。
      结合材料并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阐述人民法院判决的法律依据。
      18. 夕阳无限好,人间重晚晴,老有所养托起幸福“夕阳红”。
      南昌赵某是一位70岁的老人,因子女工作繁忙无暇照料,遂与A公司签订养老服务合同,约定A公司为赵某提供养老服务,赵某预缴三年养老费9万余元。合同签订后,赵某搬至合同约定的位于南昌的养老基地居住生活。第二年,该基地因自身经营不善,暂停经营,擅自将赵某安排至长沙养老基地居住。之后,赵某觉得不适应,返回南昌自己家中,不再接受养老服务。随后,赵某起诉A公司要求退还未消费的养老服务费用并赔偿来回奔波的损失。A公司辩称,长沙养老基地条件好于南昌基地,赵某是自己解除合同,应承担相应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分析赵某的诉求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
      (2)请为赵某解决养老难题提出建议。
      19.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在一次高二体育课上,任课教师赵某对本节课的学习内容做讲解提醒后带领学生进行了准备活动。但学生小李在练习球类项目时不顾课堂要求,练高抛球时摔倒,腿部受伤较重。任课教师立即通知家长、陪同就医、垫付医疗费用3000元。
      校方认为尽到了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不应当承担责任。小李的父亲则认为如果校方不承担责任,就必须证明自己无过错。双方协商未果,小李的父亲遂将学校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共计18000元。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结合材料并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双方的争议作简要点评,并指出法院会做出怎样的判决。
      20.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林某(男)和张某(女)经人介绍相识,于2022年6月28日登记结婚。2023年12月,林某向张某坦白其患有艾滋病多年,并且长期吃药。2024年1月20日,张某被迫人工终止妊娠。2024年4月,张某提起诉讼要求宣告婚姻无效。诉讼中,张某明确若婚姻无效不能成立,则请求判决离婚,对此,林某亦无异议。为减少当事人讼累,人民法院一并予以处理。
      某校学生在法律课堂上围绕本案展开讨论,发表了以下观点: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请分别对甲乙丙三位同学的观点加以评析。
      21.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4年11月15日,经销商甲收到生产商乙发来的电子邮件:“现有某型号空调100台,每台售价2000元。如有意购买,请于11月22日前告知。”甲于11月18日回复:“计划购买80台空调,但希望每台价格为1900元。”乙于11月20日回复,同意甲的要求。交货前夕,乙的货品仓库因电路老化发生火灾,导致预交付的空调尽数烧毁而无法交付,甲要求乙赔偿损失,乙以不可抗力为由拒绝,双方因此发生纠纷。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说明本案中合同订立的过程,并分析甲提出的要求是否合理。
      盐城市2025年春学期高二年级七校联盟第一次联考政治试题
      试卷分值:150分 考试时间:75分钟。
      一、单项选择题:共16题,每题3分,共48分。每题只有一个选项最符合题意。
      1. 伟大的时代催生伟大的法典。民法典自颁布实施以来,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以下内容摘自民法典:
      下列事项中应由民法调整的是( )
      A. 某地税务部门对网络主播偷逃税案件进行严肃处理
      B. 张某、李某与银行签订二手房“带押过户”三方协议书
      C. 驾驶员王某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被交警现场扣分罚款
      D. 甲省与乙省签订第三轮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
      【答案】B
      【解析】
      【详解】A: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税务部门属于政府部门,其对网络主播偷逃税案件进行严肃处理,属于税法调整范畴,A不符合题意。
      B:张某、李某与银行属于平等的民事主体,三方签订二手房“带押过户”三方协议书涉及的是民事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属于民法调整范畴,B符合题意。
      C:驾驶员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交警给予扣分罚款的处分,属于行政法的调整范围,C不符合题意。
      D:甲省与乙省签订第三轮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属于政府间的行政行为,与民法无关,D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2. 王女士前往某超市购买鲈鱼时,现场未见到工作人员,也没有打捞工具,仅有几个方形塑料漏筐。王女士使用漏筐将鱼装袋时,不慎被鱼刺伤手掌心。当天晚上,王女士发现被鱼刺伤的手掌出现红肿溃烂现象,经医院诊断,王女士的病情是与鱼接触的毒性效应,之后王女士住院治疗84天。王女士遂将超市和工作人员诉至法院。对该案中各方的法律责任分析正确的是( )
      A. 超市侵犯了王女士的生命权,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B. 超市工作人员因履职存在疏忽,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C. 王女士应能预料被鱼刺伤的可能性,需承担部分治疗费用
      D. 超市对王女士损害结果的发生存在过错,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答案】C
      【解析】
      【详解】A:王女士在超市购买鱼时受伤,作为消费者其健康权受损害,不是生命权,A不符合题意。
      B:超市工作人员作为超市的雇员,有责任维护超市的利益,因此承担部分责任是合理的。另一方面,超市作为经营者,应该对员工进行培训和监督,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因此不能由超市工作人员承担全部赔偿责任,B不符合题意。
      C:消费者王女士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能够预料捞鱼过程中被鱼刺伤的可能性,其在现场未安排专人捞鱼及未提供专业捕捞工具的情况下,应当积极寻求超市工作人员帮助,即便自行捕捞亦应提高警惕、多加小心,因此也要承担部分责任,C符合题意。
      D:《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超市经营的生鲜区出售各种鱼虾类海鲜,应当为消费者提供专人捕捞服务或者带有标明、说明正确使用方法的专业工具,现场亦须在明显位置作出警示,以防止顾客滑倒、被刺伤或者各类细菌感染等危害的发生。但超市未尽到前述义务,对消费者的损害结果的发生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不是全部的责任,D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3. 湖北美术学院毕业生陈某网络实名发文,指控黄某侵占自己的雕塑作品,冒名参展,将此作品作为代表作进行网络宣传。面对指控,黄某辩称该作品是在其指导下完成,署名权确实属于陈某,但自己在原作基础上进行了二次创作,跟陈某的不是同一件。案件中的争议焦点在于被告黄某的辩解:“动一刀也是新作品”。对此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A. 动一刀属于二次创作,故黄某未侵犯陈某的著作权
      B. 动一刀属于对陈某作品的改编,侵犯其著作人身权
      C. 动一刀属于对陈某作品的修改,侵犯其著作财产权
      D. 黄某不享有修改作品的权利,因此是一种抄袭行为
      【答案】D
      【解析】
      【详解】A:原创作品是指作者自己原创的作品。本案中,陈某对其雕塑作品享有著作权,黄某侵犯了陈某的著作权,A说法错误。
      B:改编权属于著作财产权,B排除。
      C:修改权属于著作人身权,C排除。
      D:作为著作权人,陈某拥有“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等。黄某不享有修改作品的权利,没有经过陈某的允许,对原有雕塑进行修改或“篡改”,属于抄袭行为,D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4. 江苏苏州一女子租了一套别墅居住,可不曾想,隔壁邻居的大妈不舍得在自家的花园处种菜,却要翻围墙到女子家的花园处种起菜来。女子多次劝说无果后,就将自家花园种的菜全部拨掉。大妈发现后,不仅辱骂女子,还将垃圾扔到女子花园,甚至还拿起扫帚要翻墙过来打人。该案例中( )
      A. 大妈公然辱骂女子,侵犯了女子的荣誉权,应受到相应的处罚
      B. 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C. 大妈在女子的花园处种菜,是违约行为,要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
      D. 女子与房东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拥有使用权,任何其他人不能私自使用这个花园
      【答案】D
      【解析】
      【详解】A:荣誉权是民事主体对其所获得的荣誉及其利益所享有的保持、支配的人格权,而材料中邻居大妈公然辱骂女子,侵犯了该女子的名誉权,故A不选。
      B:材料中指出邻居大妈未经邻居家租房主人同意,私自在对方家花园种菜,多次沟通无果后居然公然辱骂女子,这体现的是邻居大妈侵犯了该女子的合法权益,而不是强调相邻关系一方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故B不选。
      C:材料强调的是邻居大妈辱骂该女子,侵犯了该女子的名誉权,是侵权行为,而不是违约行为,故C不选。
      D:材料中指出江苏苏州一女子租了一套别墅居住,女子与房东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拥有使用权,任何其他人不能私自使用这个花园,故D正确。
      故本题选D。
      5. 在同学使用的《法律与生活》教科书尾页,印着这样一段文字:
      谨向为本书提供图片的单位及人士致谢
      新华通讯社(P1一幅图,P41一幅图,P59一幅图);中国新闻图片网(P17一幅图,P76一幅图,P81一幅图);视觉中国(封面三幅图,P8一幅图,P16一幅图,P51一幅图,P65一幅图,P83一幅图);东方IC(封面一幅图);国家图书馆(封面一幅图);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网站(P20一幅图);……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网站(P20一幅图);……
      教科书使用著作权人的图片( )
      A. 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无需付费,是法律对著作权进行限制的情形
      B. 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可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但需按规定付费
      C. 属于公共教育的需要,图片的权利人即使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也不可拒绝
      D. 如使用的图片已超出发表权的50年保护期,则不必注明作者的名字
      【答案】B
      【解析】
      【详解】A:作品的合理使用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不必征得权利人的许可,也不必向其支付报酬的合法行为。教科书使用著作权人的图片不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而是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A排除。
      B:法定许可使用是著作权法规定的一种制度,它允许使用者在利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时,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但必须向其支付报酬并尊重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教科书使用著作权人的图片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可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但需按规定付费,B正确。
      C:图片的权利人如果事先声明不许使用,那未经允许使用就可能侵权,C排除。
      D:署名权是永久受到法律保护的,如使用的图片已超出发表权的50年保护期,则也要注明作者的名字,D排除。
      故本题选B。
      6. 甲公司在疏通地下管道时,在路中挖一深坑并设置了醒目的路障和警示标志。一日,老朱驾车撞倒了全部路障和警示标志,致老王在骑摩托车路经该地时因紧急避让深坑而驶向人行道,造成小李轻伤。根据下面的“相关资料”,对造成小李损失的责任认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相关资料
      《民法典》第1258条第1款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182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A. 应由老朱承担赔偿责任
      B. 应由甲公司和老朱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C. 应由老朱和老王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D. 应由甲公司、老朱和老王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A
      【解析】
      【详解】ABCD:老朱驾车撞倒了全部路障和警示标志,而没有恢复,致老王在骑摩托车路经该地时因紧急避让深坑而驶向人行道,造成小李轻伤。这种伤害与老朱的过错有因果关系。根据《民法典》第182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因此,应由老朱承担赔偿责任,甲公司已经设置了醒目的路障和警示标志;老王并没有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二者无需承担赔偿责任,A正确,BCD错误。
      故本题选A。
      7. “好意同乘”也称搭便车,是指驾驶人基于善意互助或友情帮助而允许他人无偿搭乘的行为。在一案例中,天降大雨,朱某好意让同事王某搭自己的便车回家,路上由于雨天路滑,操作不当,与路过车辆发生碰撞,两人因此受伤。事后,王某向法院起诉朱某,索赔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等共计10万元。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因为没有做到安全驾驶,朱某应承担违约责任
      ②雨天路滑属于不可抗力,朱某不承担任何责任
      ③该规定有助于在司法裁判中合理确定各方当事人责任
      ④朱某需要承担责任,但应该减轻其赔偿责任
      A. ①②B. ①③C. ②④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②:天降大雨,朱某搭载王某回家,雨天路滑是可以预见的,不属于不可抗力,朱某由于雨天路滑,操作不当等导致双方受伤,但这是“好意同乘”行为,朱某应该承担侵权责任,而不是违约责任,①②不选。
      ③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有助于在司法裁判中合理确定各方当事人责任,在该案例中,朱某好意搭乘王某,符合该条的法律规定,朱某需要承担责任,但应该减轻其赔偿责任,③④入选。
      故本题选D。
      8. 吕某于2010年9月购买五年期国债,于2015年8月向某报社投稿并于12月发表。吕某与范某在2015年10月登记结婚,2016年生有一子,因突遇一场意外,吕某身亡,留下妻子范某、儿子小吕两人一起生活。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国债本金和利息是吕某个人财产
      ②儿子小吕享有投稿作品的著作人身权
      ③儿子是国债本金和利息的唯一继承人
      ④夫妻双方对稿酬收益享有平等处理权
      A. ①②B. ①④C. ②③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吕某于2010年9月购买五年期国债,于2015年8月向某报社投稿并于12月发表,而吕某与范某在2015年10月登记结婚,因此,国债本金和利息属于吕某的个人财产,①符合题意。
      ②:投稿作品的著作权仍旧属于吕某,著作权并不能继承,②说法错误。
      ③: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因此儿子小吕并不是国债收益的唯一继承人,③说法错误。
      ④:“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是双方平等处理的”,稿酬收益属于共同财免费赢产,因此夫妻双方对稿酬收益享有平等处理权,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9. 小王在某网络购物平台选购了一部知名品牌的手机,并按照提示提交订单,支付价款3000元,平台显示“订单提交成功”。次日,小王收到商家发来的消息称:“由于该型号手机销售过于火爆,已经售罄,故而取消订单”。小王遂联系商家要求继续发货,否则应该赔偿一部分价款,商家以无货为由坚持取消订单,双方僵持不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商家发布的商品信息属于要约,小王按提示提交订单的行为构成承诺,有法律效力
      ②平台显示订单提交成功时,表明合同已经成立,小王有权要求商家继续按约定发货
      ③若平台规则注明“商家有权取消缺货订单”,则商家行为合法,小王只能接受退款
      ④商家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约,可免除全部责任,但需退还小王支付的3000元价款
      A. ①②B. ①③C. ②④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商家在网络购物平台展示商品信息,符合要约构成要件;小王按提示提交订单构成承诺,承诺有法律效力,①正确。
      ②:平台显示“订单提交成功”时合同成立,商家应按约发货,小王有权要求商家继续发货,②正确。
      ③:平台“商家有权取消缺货订单”的规则可能因不合理免除商家责任而无效,小王并非只能接受退款,③错误。
      ④:手机售罄不属于不可抗力,商家不能因此免除全部责任,④错误。
      故本题选A。
      10. 村民甲将自己宅基地上的房屋以3万元的价格卖给了村民乙,村民乙首付1万元,余下款项约定半年内付清。村民丙与村民丁签订房屋购买合同,合同约定村民丙将自己在城里的一套商品房以50万元的价格卖给村民丁,之后,双方在房产主管部门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根据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村民甲卖出住宅后,无权再次申请宅基地
      ②村民乙需付清3万元后才能取得宅基地的所有权
      ③村民丁办完房产登记手续后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
      ④该房屋购买合同的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是行为
      A. ①③B. ①④C. ②③D. ②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村民将自己宅基地上的房屋卖出去后,无权再次申请宅基地,①正确。
      ②: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②错误。
      ③: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故村民丁办完房产登记手续后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③正确。
      ④:购房合同是债权,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而不是内容是行为,④排除。
      故本题选A。
      11. 某中学初一学生小杰搞恶作剧,趁站立着的同学思思不注意,拿开其凳子,致思思坐下时摔倒,后脑磕到椅子。思思被诊断为颅脑外伤、功能性神经障碍以及视神经挫伤。后思思父母将小杰诉至法院要求赔偿,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小杰的父母赔偿10万余元。法院判决的依据是( )
      A. 小杰撒凳子行为与思思受伤事实存在因果关系,侵犯了思思的生命权
      B. 小杰应当具备一定规则意识和认知能力,撤凳子行为存在主观过错
      C. 遵循了民法典的绿色、诚信等原则,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D. 小杰父母没有在事实上履行对未成年人小杰进行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答案】B
      【解析】
      【详解】A:小杰搞恶作剧,趁站立着同学思思不注意,拿开其凳子,致思思坐下时摔倒,后脑磕到椅子,思思被诊断为颅脑外伤、功能性神经障碍以及视神经挫伤,小杰撒凳子行为与思思受伤事实存在因果关系,侵犯了思思的健康权而不是生命权,A错误。
      B:小杰是初一学生,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有一定的规则意识和认知能力。小杰拉开思思的凳子,他其实能够预见别人可能会坐空摔倒,撤凳子行为存在主观过错,可以作为法院判决的依据,B符合题意。
      C:材料未涉及民法典的绿色和诚信原则。本选项中民法典的绿色、诚信等原则不是法院判决的依据,C不符合题意。
      D:案例不体现小杰父母是否履行了对未成年人小杰进行家庭教育的责任,因此不能作为法院判决的依据,D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12. 2024年2月,李某(男)经人介绍结识了王某(女)。因工作原因李某长期在外地务工,平时交往过程中王某行为表现与常人无异。同年8月,二人登记结婚。婚后三个月,王某在行为、表达方面与常人表现出差异。反复询问下,李某才得知王某隐瞒了自己患有精神分裂症的事实。对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隐瞒重大疾病,在登记婚姻过程中违背诚信原则
      ②李某知道撤销事由后,有权在规定时间内请求撤销婚姻
      ③因王某患有严重精神疾病,二人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
      ④夫妻有互相扶养义务,李某必须照顾王某的生活起居
      A. ①②B. ①③C. ②④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诚信原则强调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信,恪守承诺,可见,王某隐瞒重大疾病,没有如实告知李某,在登记婚姻过程中违背了诚信原则,①正确。
      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因此,李某知道撤销事由后,有权在规定时间内请求撤销婚姻,②正确。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可见,二人的婚姻不属于无效婚姻,③排除。
      ④:王某隐瞒重大疾病,在登记婚姻过程中违背诚信原则,李某知道撤销事由后,有权在规定时间内请求撤销婚姻,因此,如果该婚姻被撤销,那么,李某就不用照顾王某的生活起居,④排除。
      故本题选A。
      13. 李某和妻子韩某有一套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住房,两人生育3子,收养1女。养女有轻微耳疾,未婚,常年和老两口共同居住,并细心照料他们,3个儿子未履行过赡养义务。韩某去世后,李某准备立遗嘱将整套房产留给养女一人。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案涉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去世则另一方可全权处理
      B. 养女尽到主要赡养义务,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房产
      C. 若3个儿子不满,可通过诉讼调解或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
      D. 即使李某立遗嘱将房产赠与养女,养女也只能得到其中的7/10
      【答案】D
      【解析】
      【详解】AD:李某和妻子韩某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住房是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法律规定,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李某无权处理韩某所有的1/2房产。因为韩某并没有订立遗嘱,所以韩某死后,其所有的1/2房产需平均分为5份,每份为1/10房产(李某和4个子女均分)。加上自己所有的1/2房产,李某共拥有6/10房产。李某订立遗嘱将房产赠与养女后,养女可以得到李某拥有的6/10房产,再加上自己继承韩某的1/10房产,养女共可得到7/10房产,A错误,D正确。
      B:我国法律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女本来就是第一顺序继承人,B错误。
      C:继承纠纷不能通过仲裁方式解决,C错误。
      故本题选D。
      14. 张某、陈某夫妻二人婚后共同经营一家超市,2023年九月份因经营需要张某单独向好友王某借款170000余元并出具有本人签名的借条一张。2024年六月份双方因感情不合离婚。之后因张某财务破产无力偿还,王某遂向陈某催债。陈某辩称其离婚协议中约定家庭债务由张某承担,且对该借款不知情,故自己不应该承担还款责任。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A. 因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经营,故陈某也有还款义务
      B. 因离婚协议中有相关约定,故该债务理应由张某一人承担
      C. 因借款时间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故陈某也有还款义务
      D. 因为借条只有张某个人签名,故该债务应该属于张某个人债务
      【答案】A
      【解析】
      【详解】A:张某的借款是经营超市的需要,因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经营,故陈某也有还款义务,A正确。
      B:离婚协议中约定家庭债务由陈某承担,该协议属于张某与陈某的内部约定,陈某履行还款义务后可依据离婚协议向张某追偿,但陈某在此之前也有还款义务,B错误。
      C:陈某有还款义务是因为张某的借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经营,借款时间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是其原因,C错误。
      D:借条只有张某个人签名,但钱是用于夫妻共同经营,故该债务应该属于张某、陈某的共同债务,D错误。
      故本题选A。
      15. 老人孙某有子女王甲、王乙,孙某一直与王甲共同居住生活,且存折一直由王甲管理,王乙定期看望老人。孙某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王甲、王乙都力争做老人监护人,申请由法院指定监护人。人民法院综合各种情况,判定王甲担任孙某监护人,令其每月向王乙公示上一月度孙某财产管理及监护情况。对于该案件,以下观点最恰当的是( )
      A. 实施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有利于更好地保障老人孙某的合法权益
      B. 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C. 孙某可以与王甲签订遗赠抚养协议,王甲承担相应义务并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D. 法院确定监护人定期公示的创新模式,让失能老人的监护归于家庭成员共同参与
      【答案】D
      【解析】
      【详解】A: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才能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老人孙某已经无民事行为能力,不适合成年意定监护制度,A说法错误。
      B: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而非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B说法错误。
      C:遗赠抚养协议是在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之间签订,王甲是孙某的法定继承人,双方不能签订遗赠抚养协议,也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C说法错误。
      D:人民法院判令王甲每月向王乙公示上一月度孙某财产管理及监护情况,这能够让家庭成员共同参与失能老人的监护工作,更好维护被监护人的权益,D说法正确。
      故本题选D。
      16. 甲与乙再婚时,与未满8周岁儿子小甲共同生活,小甲成年后与丁某结婚并育有一女。小甲因车祸去世后,其单位核发给小甲亲属丧葬费2.1万元、工亡补助金53.9万元;此外小甲名下的婚后存款等共计14.4万元。据此判断( )
      A. 小甲的遗产共计73.2万元B. 小甲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共3人
      C. 丁某通过继承可得财产为1.8万元D. 女儿通过继承可得财产为3.6万元
      【答案】C
      【解析】
      【详解】A:而丧葬费是死者近亲属处理丧葬事务时产生的相关费用,如运尸费、火化费、告别仪式费等,它并非死者遗留的财产,而是对死者亲属处理丧葬事务的经济帮助。因此,丧葬费不属于遗产。工亡补助金是职工因工死亡后对其近亲属的经济补偿,该补助金不属于死者遗产,因此,小甲的遗产不是73.2万元;小甲名下的婚后存款等共计14.4万元,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通过析产可知,属于小甲的个人财产(也即是遗产)为7.2万元,A错误。
      B: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其中,“子女”包括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小甲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有4人。也即是甲、乙、丁某以及小甲的女儿,B错误。
      CD:根据前面分析可知,题中2.1万元和53.9万元都不是小甲的遗产。小甲名下的婚后存款等共计14.4万元,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通过析产可知,属于小甲的个人财产(也即是遗产)为7.2万元,而小甲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有4人,也即是甲、乙、丁某以及自己的女儿。因此,丁某和女儿通过继承可得财产都为7.2÷4=1.8万元,C正确,D排除。
      故本题选C。
      二、非选择题:共5题,共52分。
      17.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李某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使用AI文字转图像模型(StableDiffusin),通过多次输入提示词的方式生成了图片并发布在小红书平台。刘某在百家号上发布文章,文章配图使用了李某生成的图片,且截去了在小红书平台上所发图片的署名水印。李某认为,刘某未经许可使用该图片使得相关用户误认为刘某为该作品的作者,严重侵权。刘某认为,不确定李某是否享有图片的权利,自己所发布文章的主要内容为原创诗文,而非该图片,而且没有商业用途,不具有侵权故意。李某诉至人民法院,法院判决刘某赔礼道歉并赔偿李某500元。
      结合材料并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阐述人民法院判决的法律依据。
      【答案】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可能构成侵权。图片是李某的独创性智力成果,李某对其享有著作权。刘某未经李某许可将涉案图片作为配图发布在网上,并对图片进行去除署名水印处理,存在主观过错,侵犯了李某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和作品署名权,其行为不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应承担侵权责任。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著作权侵权案件
      考点考查:著作权、侵权行为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阐述人民法院判决的法律依据,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要调用著作权、侵权行为等有关知识,结合材料案件信息进行具体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李某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使用AI文字转图像模型(StableDiffusin),通过多次输入提示词的方式生成了图片并发布在小红书平台;刘某在百家号上发布文章,文章配图使用了李某生成的图片,且截去了在小红书平台上所发图片的署名水印→可联系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可能构成侵权;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使用情形。以此说明李某对图片享有著作权,刘某行为不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存在过错,侵犯了李某的著作权,应承担侵权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教材信息与材料信息相结合。
      18. 夕阳无限好,人间重晚晴,老有所养托起幸福“夕阳红”。
      南昌赵某是一位70岁的老人,因子女工作繁忙无暇照料,遂与A公司签订养老服务合同,约定A公司为赵某提供养老服务,赵某预缴三年养老费9万余元。合同签订后,赵某搬至合同约定的位于南昌的养老基地居住生活。第二年,该基地因自身经营不善,暂停经营,擅自将赵某安排至长沙养老基地居住。之后,赵某觉得不适应,返回南昌自己家中,不再接受养老服务。随后,赵某起诉A公司要求退还未消费的养老服务费用并赔偿来回奔波的损失。A公司辩称,长沙养老基地条件好于南昌基地,赵某是自己解除合同,应承担相应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分析赵某的诉求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
      (2)请为赵某解决养老难题提出建议。
      【答案】(1)赵某与A公司形成的服务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应依约履行。A公司变更提供养老服务的地点,给赵某带来不便,违反了合同约定,赵某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剩余的养老服务费用。
      (原卷无答案,此答案仅供参考)
      (2)赵某可以采取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该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也可以采取遗赠扶养协议的方式,由签订协议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赵某生养死葬的义务。
      (原卷无答案,此答案仅供参考)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养老服务纠纷
      考点考查:合同履行的有关知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和遗赠扶养协议等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小问1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要求分析赵某的诉求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需要调用合同履行的有关知识,结合案例信息,分析其法理依据。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赵某的诉求是否合理一可联系材料说明赵某的诉求合理。
      关键词②:赵某与A公司签署养老机构服务合同,约定A公司为赵某提供养老服务一可联系该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应依约履行进行说明。
      关键词③:第二年,该基地因自身经营不善,暂停经营,擅自将赵某安排至长沙养老基地居住。之后,赵某觉得不适应,返回南昌自己家中,不再接受养老服务一可联系该公司未经协商,变更合同,违反了合同约定,赵某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剩余的养老服务费用进行说明。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小问2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要求分为赵某解决养老难题提出建议。需要调用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有关知识,结合案例信息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南昌赵某是一位70岁的老人,因子女工作繁忙无暇照料一可联系采取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方式。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19.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在一次高二体育课上,任课教师赵某对本节课的学习内容做讲解提醒后带领学生进行了准备活动。但学生小李在练习球类项目时不顾课堂要求,练高抛球时摔倒,腿部受伤较重。任课教师立即通知家长、陪同就医、垫付医疗费用3000元。
      校方认为尽到了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不应当承担责任。小李的父亲则认为如果校方不承担责任,就必须证明自己无过错。双方协商未果,小李的父亲遂将学校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共计18000元。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结合材料并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双方的争议作简要点评,并指出法院会做出怎样的判决。
      【答案】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是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但学校尽到了对未成年人人身安全的教育和保护义务,小李的受伤与学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故不承担责任。
      小李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人身损害案件中,学校承担的是过错责任,而不是过错推定责任。因此,小李父亲要求学校“必须证明自己无过错”不合法。 法院会驳回小李父亲的诉讼请求。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学生体育课受伤案例
      考点考查: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等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说明类类主观题,考查的范围为《法律与生活》侵权责任的知识,要求对双方的争议作简要点评,并指出法院会做出怎样的判决,考生要坚持理论与材料相结合。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高二学生小李在体育课摔伤,校方认为尽到了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不应当承担责任→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学校尽到了对未成年人人身安全的教育和保护义务,小李的受伤与学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故不承担责任。
      关键词②:小李的父亲则认为如果校方不承担责任,就必须证明自己无过错→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规定,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人身损害案件中,学校承担的是过错责任,而不是过错推定责任。本案中小李父亲要求学校“必须证明自己无过错”不合法,故法院会驳回小李父亲的诉讼请求。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0.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林某(男)和张某(女)经人介绍相识,于2022年6月28日登记结婚。2023年12月,林某向张某坦白其患有艾滋病多年,并且长期吃药。2024年1月20日,张某被迫人工终止妊娠。2024年4月,张某提起诉讼要求宣告婚姻无效。诉讼中,张某明确若婚姻无效不能成立,则请求判决离婚,对此,林某亦无异议。为减少当事人讼累,人民法院一并予以处理。
      某校学生在法律课堂上围绕本案展开讨论,发表了以下观点: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请分别对甲乙丙三位同学的观点加以评析。
      【答案】①缔结婚姻双方应当诚信、平等,明确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甲同学认为林某患有重大疾病,但未在结婚登记前告知张某,违背诚信原则,婚姻无效,所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甲同学的分析是正确的。
      ②民法典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乙同学认为“张某被迫人工终止妊娠后未满6个月,自己无权提出离婚”根据法律规定,女方有权提出离婚,所以乙的分析是错误的。
      ③调解是诉讼离婚的必经程序,调解是法院受理离婚案件的前置程序,但是张某在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前需要进行调解,但不一定必须先接受调解。所以丙同学的分析是错误的。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离婚案件
      考点考查:无效婚姻、离婚的限制、裁判(诉讼)离婚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评析类主观题,知识限定不明确,考生可结合材料联系教材无效婚姻、离婚的限制、裁判(诉讼)离婚相关知识组织答案。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林某婚前未告知张某其有重大疾病→可联系无效婚姻的情况;
      关键词②:张某被迫人工终止妊娠后未满6个月,无权提出离婚→可联系离婚的限制;
      关键词③:张某在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前必须先接受调解→可联系诉讼离婚的程序;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1.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4年11月15日,经销商甲收到生产商乙发来的电子邮件:“现有某型号空调100台,每台售价2000元。如有意购买,请于11月22日前告知。”甲于11月18日回复:“计划购买80台空调,但希望每台价格为1900元。”乙于11月20日回复,同意甲的要求。交货前夕,乙的货品仓库因电路老化发生火灾,导致预交付的空调尽数烧毁而无法交付,甲要求乙赔偿损失,乙以不可抗力为由拒绝,双方因此发生纠纷。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说明本案中合同订立的过程,并分析甲提出的要求是否合理。
      【答案】①合同订立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本案中生产商乙向经销商甲发出电子邮件的行为是要约;甲回复“计划购买80台空调,但希望每台价格为1900元”的行为是新要约;之后乙回复,同意甲的要求是承诺。至此,合同订立。
      ②甲的要求合理。甲乙之间合同订立且生效,乙未按合同约定正确履行合同义务,违反了全面履行原则,且因线路老化发生的火灾不属于不可抗力,因此,乙需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买卖合同纠纷案
      考点考查:要约承诺订合同、有约必守违约有责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要求说明本案中合同订立的过程,并分析甲提出的要求是否合理。需要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要约承诺订合同、有约必守违约有责的相关知识,从法理依据角度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2024年11月15日,经销商甲收到生产商乙发来的电子邮件:“现有某型号空调100台,每台售价2000元。如有意购买,请于11月22日前告知。”甲于11月18日回复:“计划购买80台空调,但希望每台价格为1900元。”乙于11月20日回复,同意甲的要求。→可联系合同订立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的知识,说明本案中生产商乙向经销商甲发出电子邮件的行为是要约;甲回复“计划购买80台空调,但希望每台价格为1900元”的行为是新要约;之后乙回复,同意甲的要求是承诺。至此,合同订立。
      关键词②:交货前夕,乙的货品仓库因电路老化发生火灾,导致预交付的空调尽数烧毁而无法交付,甲要求乙赔偿损失,乙以不可抗力为由拒绝,双方因此发生纠纷。→可联系有效合同,违约责任、违约行为的免责情形等知识,说明甲乙之间合同订立且生效,乙未按合同约定正确履行合同义务,违反了全面履行原则,且因线路老化发生的火灾不属于不可抗力,因此,乙需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第二条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第三条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四条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 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主体



      观点
      林某患有重大疾病,但未在结婚登记前告知张某,违背诚信原则,婚姻无效
      张某被迫人工终止妊娠后未满6个月,自己无权提出离婚
      调解是法院受理离婚案件的前置程序,张某在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前必须先接受调解
      第二条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第三条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四条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 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主体



      观点
      林某患有重大疾病,但未在结婚登记前告知张某,违背诚信原则,婚姻无效
      张某被迫人工终止妊娠后未满6个月,自己无权提出离婚
      调解是法院受理离婚案件的前置程序,张某在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前必须先接受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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