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某校2024-2025学年高二下学期3月月考政治政治试题(解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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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份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某校2024-2025学年高二下学期3月月考政治政治试题(解析版),共17页。试卷主要包含了 小丽等内容,欢迎下载使用。
第Ⅰ卷(选择题 共48分)
一.选择题:本卷共24小题,每小题2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要求的。
1. 2024年11月,小区保安王某在巡逻时发现一名女童不慎落水,他毫不犹豫地跳入水中,将女童救起。女童的父母为了感谢王某,制作了一面写有“英勇无畏,救人于危难”的锦旗送到保安室,还送了一些现金和生活用品以表谢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接受现金酬谢违背了见义勇为的道德要求
②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利于弘扬社会正气
③在酬谢过程中,女童父母与王某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④女童父母赠送的锦旗是王某取得名誉权的体现
A. ①②B. ②③C. ①④D. ③④
【答案】B
【解析】①:本题中家长主动以现金酬谢王某是对见义勇为的肯定,王某接受与道德要求并不违背, ①错误。②:女童父母既送了锦旗,又送了现金和生活用品,这种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的方式,有利于弘扬社会正气,②正确。③: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在酬谢过程中,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③正确。④:王某的名誉权是法律赋予的,而不是因为“女童父母赠送的锦旗”而取得,④错误。故本题选B。
2. 2023年10月,李某在某小区购买毛坯现房一套。同年11月,李某与张某签订装修合同,约定装修总价款为40万元,张某包工包料,李某先付一半钱款,验收合格后支付另一半钱款。2024年5月,房屋的装修通过李某聘请的专业机构验收合格,但李某以资金困难为由,要求到春节付款并写下欠条一张。根据材料信息可以判断( )
①本案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李某与张某
②李某与张某的装修合同中的客体是完成装修施工任务
③李某欠张某装修款的客体是20万元
④李某与张某的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是不对等的
A. ①②B. ①③C. ②④D. ③④
【答案】A
【解析】①:本案中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李某与张某,①符合题意。②: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李某与张某的装修合同中的客体是完成装修施工任务,②符合题意。③: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李某欠张某装修款的客体是行为,③说法错误。④:李某与张某的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是对等的,④说法错误。故本题选A。
3. 民法基本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以下行为违反民法基本原则的是( )
①梁某转让明星签名照,收款后拒绝交付照片
②小明骑电动车未带头盔,被交警拦下罚款50元
③古玩店将复制品冒充真品,以真品价格出售
④顾客在特产商店品尝试吃样品后,拒绝购买特产
A. ①②B. ①③C. ②④D. ③④
【答案】B
【解析】①:梁某转让签名照,形成了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收款后拒付照片,违反了诚信原则,①符合题意。②:小明与交警的纠纷不属于平等主体间的民事关系,应由行政法调节,②不符合题意。③:古玩店知假售假,以伪充真,违反了诚信原则,③符合题意。④:顾客品尝特产店推出试吃样品,无需承担购买义务,拒绝购买并不违反法律原则,④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B。
4. 赵某是乡村“小能人”,他把自己小院改成“农家院”,开办饭店,生意红红火火;还从村集体承包一片山地用来种植黄桃,因品种优良,销路越来越好。2023年,他以自己城里的一套楼房作抵押,向银行贷款60万元,用来扩大饭店经营规模,赵某一家的生活越来越美好。下列对材料中所涉物权说法正确的是( )
①自家小院和城里楼房以及果木是赵某的不动产
②城里楼房由于用作银行抵押,赵某拥有抵押权
③赵某承包山地种植黄桃的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
④若赵某无力偿还贷款,银行便拥有抵押楼房所有权
A. ①②B. ①③C. ②④D. ③④
【答案】B
【解析】①: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虽可移动但移动就会损害其价值的物,一般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故自家小院和城里楼房以及果木是赵某的不动产,①正确。②:赵某将城里楼房抵押给银行,银行拥有抵押权,②错误。③:赵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③正确。④:若赵某无力偿还贷款,银行拥有优先受偿权,但不是拥有抵押楼房所有权,④错误。故本题选B。
5. 2024年1月15日,上海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1个月前申报的《一种复合碳源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和《一种自动控制的污水脱氮除磷装置》均通过审查并授予专利权,成功获得一项发明专利和一项实用新型专利。由此可见( )
①这两项专利的保护期均为15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②实用新型专利的创造性要求高于发明专利
③审查与确认专利权有利于激励科技创新
④这些发明创造保护期满后均可免费使用
A. ①②B. ①③C. ②④D. ③④
【答案】D
【解析】①:发明专利保护期限20年,实用新型保护期限10年,①排除。②:发明专利的创造性要求高于实用新型专利,②排除。③④:审查与确认专利权有利于激励科技创新,受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保护期满以后,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③④正确。故本题选D。
6. 甲公司于2024年3月1日申请S智能锁实用新型专利,4月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5月9日,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获得该智能锁专利产品销售权。乙公司在某电商平台的店铺上传该专利证书,并将专利证书中专利权人改为“乙公司”。为此,甲公司将乙公司诉至法院。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乙公司未经许可泄露了甲公司的商业秘密,应承担侵权责任
B. 乙公司的行为属于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违约行为,应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C. 甲与乙两公司民事纠纷的法律关系客体是S智能锁
D. 2034年3月1日前,未经许可他人无权使用该专利
【答案】D
【解析】A:乙公司篡改专利权人的行为属于假冒专利,而非泄露商业秘密。商业秘密通常指未公开的敏感信息,而本案涉及的是已公开的专利权归属问题,A错误。B:乙公司获得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及产品销售权,但其在电商平台将专利权人改为自己的行为属于侵权,但不是违约行为,B错误。C:甲公司与乙公司民事纠纷的法律关系客体是甲公司对S智能锁的专利权,而不是S智能锁本身,C错误。D:根据《专利法》,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为1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因此该专利保护期限应至2034年3月1日,在此之前,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他人无权使用该专利,D正确。故本题选D。
7. 张某和李某于2022年合作创作了一部话剧剧本,后张某于2023年3月5日去世,张某没有继承人也未立遗嘱。李某于2024年5月19日去世。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张某去世前,该剧本的著作权由张某和李某共同享有
②张某去世后,该剧本的表演权由李某享有
③李某去世后,该剧本的修改权可以依法转移
④两人去世后,该剧本署名权的保护期限为李某死后50年
A. ①②B. ②③C. ①④D. ③④
【答案】A
【解析】①:张某和李某合作创作话剧剧本,张某去世前,该剧本的著作权由张某和李某共同享有,①符合题意。②:张某去世后,没有继承人也未立遗嘱,该剧本的表演权仅由李某享有,②符合题意。③:作品的修改权永久受保护,不能依法转移③说法错误。④:作品的署名权无保护期限限制,永久受法律保护,④说法错误。故本题选A。
8. 小宋偶遇某健身馆销售人员推销健身会员卡:会费1500元,一卡通用,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篮球馆、羽毛球馆等的使用。小宋思量后办理了会员卡,到该健身馆消费时被告知,篮球馆、羽毛球馆不能使用会员卡,需另行收费,销售人员的承诺是个人行为,不被健身馆认可。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健身馆销售人员向小宋推销健身会员卡的行为属于要约
②健身馆销售人员向客户作出的承诺对健身馆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健身馆以另收费为由拒为小宋提供约定服务会导致合同无效
④小宋办理健身会员卡的行为是自身真实的意思表示
A. ①②B. ①④C. ②③D. ③④
【答案】B
【解析】①:某健身馆销售人员推销健身会员卡时承诺了会费、服务内容等具体条款,故属于要约,①正确。②:该销售人员系健身馆委托营销的工作人员,其行为产生的后果应由健身馆承担。健身馆销售人员向客户作出的承诺对健身馆具有法律约束力,②排除。③:健身馆以另收费为由拒为小宋提供约定服务会导致违约,但不会导致合同无效,③排除。④:小宋在思量后办理了健身会员卡,这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④正确。故本题选B。
9. 小丽(化名)在2024年春节前后共花费110余万元,在某平台直播间购买了预售金条2300克。订单显示,商家将在3月12日前发货。在此期间,金价一路上涨。然而发货时间已过商家并未发货。小丽和商家沟通,商家以库存不足为由延迟发货,且仅愿赔偿100元。多次协商未果后,小丽将商家告上法庭。于此,本案中( )
①商家违约,应退还小丽钱款,并赔偿黄金差价
②若双方没有约定定金以及违约金,则商家不用赔偿
③预售黄金的价格属于商家的要约邀请
④金条属于动产,因还没有交付,故所有权仍在商家
A. ①③B. ①④C. ②③D. ②④
【答案】B
【解析】①:商家未按约定时间发货,属于违约行为,既然不能如约交付货物,理应退还小丽钱款,并且由于金价上涨产生了差价损失,应赔偿差价,故①正确。②:即使双方没有约定定金以及违约金,商家违约也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等,并非不用赔偿,故②错误。③:预售黄金标明了具体的商品(金条)及相关发货等情况,这属于要约,而不是要约邀请,故③错误。④:金条属于动产,动产所有权一般是自交付时起转移,本案中还未交付,所以所有权仍在商家,故④正确。故本题选B。
10. 甲乙公司约定乙公司供给甲公司某型号玩偶1000块,单价100元:甲公司交付定金2万元:若一方违约,则支付3万元违约金。合同签订后,甲公司将2万元定金交付乙公司,又与丙公司就同一批货物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每个玩偶单价120元。后乙公司没按期履行合同,导致甲公司向丙公司支付违约金2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甲公司将乙公司诉至法院,至多能得到3万补偿
②丙公司与乙公司所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玩偶
③按定金罚则,乙公司损失2万元:按违约金,乙公司损失3万元
④若乙公司因邻厂失火导致备好的玩偶灭失,则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A. ①③B. ①④C. ②③D. ②④
【答案】A
【解析】①:若甲公司将乙公司诉至法院,根据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此处定金为2万元,双倍返还定金是4万元;同时约定了违约金为3万元,但是违约金和定金条款不能同时并用,甲公司选择主张违约金条款时,可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3万元,①正确。②:丙公司与乙公司所涉及的为债权关系,债权关系的客体为行为,②错误。③:按定金罚则,乙公司需双倍返还定金(4万元),扣除已收的2万元,实际损失2万元;若按违约金条款,乙公司需支付违约金3万元,并退还定金(因为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时,支付定金一方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定金同时支付违约金),乙公司损失3万元,③正确。④:邻厂失火不属于不可抗力,因此,则乙公司仍需承担违约责任,④错误。故本题选A。
11. 2024年7月初,王某在二手房售卖网站上挂出自己所要售卖的房子,赵某看中此房,以98万元的价格与王某签下房屋买卖合同,并缴纳4万元的定金,并约定15天后办理房产过户并缴纳剩余房款。随后,刘某联系房主王某,并以110万元的价格购买并办理不动产登记,赵某声称王某交易在先,要求王某按约定交房。下列说法成立的是( )
①刘某依照法定程序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
②刘某作为不知情的第三者,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③完成过户后,王某与赵某订立合同成为无效合同
④王某未按合同履行义务,应承担侵权责任,双倍返还定金
A. ①②B. ①④C. ②③D. ③④
【答案】A
【解析】①②:王某将二手房卖给刘某,并完成了过户手续。说明刘某通过法定程序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因为刘某买房时并不知道赵某已经支付了定金,所以刘某作为不知情的第三者,无需承担法律责任,①②正确。③:我国法律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返还双倍定金。王某收赵某某的定金,并签订合同,二人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并且内容合法,视为二人之间订立的合同有效,③错误。④:王某未按合同履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双倍返还定金,④错误。故本题选A。
12. 甲中学学生小武与小霖(两人均未成年)于校内嬉闹奔跑时相撞,小武随即倒地,身体严重不适,学校保安询问情况后离开。小武疼痛难耐,被父亲接走送医救治。经医院检查,小武构成创伤性脾破裂,被迫进行全脾切除手术。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小武的生命权被侵害,小霖的监护人需承担侵权责任
②小武的身体权被侵害,甲中学和小霖都属于过错侵权人
③甲中学尽到了管理职责,无需对小武承担侵权责任
④小武对自己受到的人身损害存在过错,需承担相应责任
A. ①②B. ①③C. ②④D. ③④
【答案】C
【解析】①:本案中小武被迫摘除脾脏,其身体权和健康权被侵害,而不是生命权被侵害,①错误。②③:甲中学保安询问情况后却离开了,小武疼痛难忍,由其父亲接走送医,可见甲中学没有充分尽到管理和监护职责,应对小武承担侵权责任,小霖与小武嬉戏打闹,导致小武受伤,也应对小武承担侵权责任,②正确,③错误。④:小武作为中学生,对自身的行为应具有一定的认知能力,应当认识到与人嬉戏打闹的危险性,故小武应对自己受到的人身损害承担责任,④正确。故本题选C。
13. 业主张某将其所有的该小区某一楼房屋租赁给孙某。孙某以涉案房屋作为经营地址加盟某快递驿站。原告王某等23人以涉案房屋改变居住性质影响生活品质为由将孙某诉上法庭。对此,法庭可判决孙某( )
①排除妨碍
②赔礼道歉
③停止经营
④消除影响
A. ①②B. ①③C. ②④D. ③④
【答案】B
【解析】①②③④:孙某以涉案房屋作为经营地址加盟某快递驿站,孙某将原住宅性质的房屋实际用于经营快递驿站。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但孙某作为该快递驿站的负责人,未经过包括原告在内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的一致同意即将住宅用于经营,应停止在住宅经营快递驿站的行为,将该房屋恢复为住宅用途,即法院可判决孙某排除妨碍、停止经营,①③符合题意,②④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B。
14. 某电视台民生新闻栏目组接到群众反映,某小区业主周某将装修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长期堆放在公共过道上,挡住了消防栓,造成了安全隐患。随后该栏目记者赶到现场,拍摄了楼道现状及周围群众对该事件的看法,并对周某进行了拍摄采访。视频如实播出后,周某认为视频播放时未对其本人肖像和声音作特殊处理,给其造成了负面影响。据材料,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周某因长期占用公共过道,侵害了邻居的合法权益
②视频播出给周某造成负面影响,侵害了周某的名誉权
③周某的肖像权被侵害,电视台应停止侵害、消除影响
④电视台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而影响周某名誉,无需承担责任
A. ①③B. ①④C. ②③D. ②④
【答案】B
【解析】①:某小区业主周某将装修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长期堆放在公共过道上,挡住了消防栓,造成了安全隐患,这说明周某因长期占用公共过道,侵害了邻居的合法权益,①符合题意。②:视频播出虽然给周某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但电视台是为了公共利益,且客观公正的播放,并未对视频内容进行丑化、恶搞等加工,也并未捏造、歪曲事实或者使用侮辱贬损性言辞,并未侵犯周某的名誉权,②不符合题意。③:肖像权,是指自然人以在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享有的制作、使用、公开以及许可他人使用自己肖像的具体人格权,材料中的电视台为了公共利益在遵循报道真实、客观、妥当的前提下播出视频,其不可避免地使用原告的肖像、言论等,并未侵害其肖像权,③不符合题意。④:该栏目记者赶到现场,拍摄了楼道现状及周围群众对该事件的看法,并对周某进行了拍摄采访,这是电视台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是客观公正的报道,虽然会给周某带来一定的影响,但无须承担侵权责任,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B。
15. 李某的汽车在居民楼下被砸出深坑,经查看,是王某家的外墙瓷砖脱落所致。李某找到王某索要赔偿,王某提出外墙是整栋楼的外墙,要由物业公司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本案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物业公司无论有无过错,均需承担责任
②本案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物业公司无论有无过错,均需承担责任
③物业公司和王某如果不能证明自己与外墙脱落无关,都要承担责任
④物业公司要证明自己尽到管理责任并且无过错,就不用承担责任
A. ①②B. ①④C. ②③D. ③④
【答案】D
【解析】③④:根据《民法典》规定,建筑物脱落物致损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本案中,物业公司作为外墙的管理人,需举证证明已尽到合理管理义务(如定期检查、维修等),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若物业公司能证明自己尽到管理责任并且无过错,则不用承担责任;汽车因王某家的外墙瓷砖脱落致损,王某负有及时维修外墙瓷砖,在维修完成前采取防护措施等义务,王某如果不能证明自己与外墙脱落无关,要承担责任,③④正确。①:本案适用过错推定原则,而非无过错责任。物业公司仅在不能证明自身无过错时才需担责,①排除。②:过错推定原则允许责任方通过举证无过错免责,而非“无论有无过错均担责”,②排除。故本题选D。
16. 王某和赵某是门挨着门的邻居,赵某将原本向内开的门改成了向外开,严重影响了王某及家人通行,且更换的门框高出王某家一截,王某觉得“邻居门框更高就等于高人一等”,多次找赵某协商更换房门无果,遂将赵某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赵某更换的门框高出王某家一截,违背民法公序良俗原则
②王某有权要求赵某承担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民事责任
③赵某的举动侵犯了王某的不动产所有权,应承担相应责任
④赵某有更换自己家房门的权利,但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合法利益
A. ①②B. ①③C. ②④D. ③④
【答案】C
【解析】②④:王某和赵某属于相邻关系,因此,王某有权要求赵某承担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民事责任,赵某更换自己家房门,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合法利益,②④正确。①:门框更高并不等于高人一等,王某的认识是错误的,赵某更换的门框高出王某家一截,并没有违背民法公序良俗原则,①错误。③:不动产所有权是指以不动产为标的物的所有权,赵某的行为侵犯了王某的相邻权,并没有侵占王某的不动产所有权,③错误。故本题选C。
17. 孙某有三个子女(甲乙丙)。丈夫去世后,孙某独居,甲全天候照顾。孙某委托村委会主任黄某代写了一份遗嘱(村委会副主任在旁见证,并共同署名、注明日期),指明将全部财产留给甲继承。后孙某去世。因遗产分配纠纷,乙、丙将甲告上属地法院。对此案的认识,合乎法理的是( )
①法院应当判决孙某三个子女共同继承其全部财产
②甲可以依据代书遗嘱继承孙某的全部个人遗产
③遗产继承重意愿,乙、丙失去孙某遗产的继承份额
④无论孙某是否订立遗嘱,甲因对母亲尽了更多赡养义务,都应适当多分遗产
A. ①②B. ①④C. ②③D. ③④
【答案】C
【解析】①:孙某遗嘱有效,法院应支持甲依遗嘱继承全部遗产,而非判决三人均分,①错误。②:孙某委托村委会主任代写的遗嘱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并有共同署名和日期该遗嘱有效,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因此遗产继承应尊重被继承人的意愿,甲依据代书遗嘱继承孙某的全部个人遗产,乙、丙失去孙某遗产的继承份额,②正确。③:按照遗嘱继承优先原则,乙、丙会失去孙某遗产的继承份额,③正确。④:《民法典》规定,继承人尽主要赡养义务的,可多分遗产,但该规则仅适用于法定继承。本案存在有效遗嘱,遗产分配应优先按遗嘱执行,甲无法因此主张多分,④错误。故本题选C。
18. 2020年,潘某霞父亲因意外去世,留有遗产15万元和72万元巨额债务,家中还有母亲和未成年的妹妹。刚上班2年的潘某霞毅然决定替父亲偿还债务。潘某霞辛苦打拼4年,终于在2024年8月前将最后一笔债务全数还清。对此案例,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潘某霞及其母亲和未成年的妹妹都有清偿债务的义务
②如果潘某霞选择放弃继承遗产,则无需偿还债务
③潘某霞之所以替父还债,是因为她继承了父亲遗产
④潘某霞坚守诚信,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典范
A. ①③B. ①④C. ②③D. ②④
【答案】D
【解析】①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本案例中,如果潘某霞及其母亲和未成年的妹妹放弃继承15万元遗产,就可以不用清偿潘某霞父亲欠下的72万元债务,①说法错误,②说法正确。③④:如果潘某霞及其母亲和妹妹继承了15万元遗产,应承担相应的15万元的债务,剩余的债务可以不予偿还,因此,潘某霞之所以替其父亲将债务全部还清,并不是因为其继承了父亲的遗产,更重要的是因为她坚守诚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③说法错误,④说法正确。故本题选D。
19. 老王离婚后一直受好友老梅一家照料,共同居住二十余年,后老王与程老太登记结婚。老王去世前留有一份自书遗嘱,载明由老梅养老安葬,老王的合法权益和所得全部归老梅所有。老梅照料老王晚年直到去世安葬,后因遗产问题与程老太产生纠纷。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老王的自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才能有效
②老梅履行了遗嘱约定的义务应当成为法定继承人
③老王通过遗嘱作出遗产处置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
④尽管留有遗赠,程老太仍能获得老王的部分遗产
A. ①②B. ②③C. ①④D. ③④
【答案】D
【解析】①:《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自书遗嘱在法律上是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①说法错误。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老梅不属于法定继承人,②说法错误。③:《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嘱继承,最后是法定继承。本案中老王去世前留有一份自书遗嘱,载明由老梅养老安葬,老王的合法权益和所得全部归老梅所有,这属于遗赠,该遗赠合法有效,其效力优于法定继承,③符合题意。④:老王的合法权益和所得全部,可能存在夫妻共同财产,程老太可先分割共同财产中属于自己的部分; 若老王遗嘱未为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程老太可能主张该部分权益,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D。
20. 李某和马某婚后十年,马某不幸身亡,无任何财产留下,两人有一女儿小李。三年后,李某和高某相识并同居,共同经营一家小卖部,但一直没有办理婚姻登记。2024年6月,李某不幸在车祸中死亡,留下经营所得10万元,死亡赔偿金6万元。小李和高某因李某留下的财产发生争执,诉至法院。法院可能作出的判决是( )
①本案中小李应得11万元,高某应得5万元
②告之高某可以补办结婚登记,继承李某的遗产
③10万元财产按照共有财产处理,李某和高某各得一半
④宣告李某和高某的婚姻无效,小李和高某各得8万元遗产
A. ①④B. ①③C. ②③D. ②④
【答案】B
【解析】①③:李某与高某虽未办理结婚登记,属于同居关系,但经营所得10万元属于他们的共有财产,应当各得5万元,李某的5万元由其女儿小李继承,而死亡赔偿金6万元属于李某个人财产,也由小李继承,因而本案中小李应得11万元,高某应得5万元,①③正确。②:结婚登记须双方亲自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李某已死亡,不可能再补办结婚登记,②错误。④:李某和高某只是同居关系,不存在宣告婚姻无效的问题,各得8万元说法也错误,④排除。故本题选B。
21. 合法的婚姻是受法律保护的。下列情形中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尹某和万某志同道合,登记结婚,符合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基本原则
②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自动解除夫妻关系
③林某的母亲和贾某的父亲是表兄妹,林某与贾某不可以按照法律程序登记结婚
④小罗隐瞒自身重大疾病与女友小英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其婚姻可撤销
A. ①③B. ①④C. ②③D. ②④
【答案】B
【解析】①: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是结婚的基本原则之一,尹某和万某登记结婚符合该原则,①正确。②:夫妻双方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需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非自动解除夫妻关系,②错误。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林某的母亲和贾某的父亲是表兄妹,林某与贾某已超出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范围,是可以按照法律程序登记结婚的,③不选。④: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小罗隐瞒自身重大疾病与女友小英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其婚姻可撤销,④正确。故本题选B。
22. 2023年9月,因购房需要,徐某在其妻林某知情的情况下向张某借款50万元并写下借条约定一年后归还。2024年9月到期后,徐某拒不归还借款,张某将其诉至法院,一审判决徐某向张某偿还借款50万元及利息。但张某在申请执行时却发现徐某和其妻林某在一审判决后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徐某净身出户,债务全部由徐某一人偿还,所有房产及存款归林某所有。在本案中( )
①该借条是合法书面合同,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借款若只有徐某一人的签字,则属于其个人债务
③徐某与林某以离婚形式转移家庭财产,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④林某有义务还,因为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所欠债务都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A. ①③B. ①④C. ②③D. ②④
【答案】A
【解析】①:该借条以书面形式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该借条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借条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因此该借条是合法书面合同,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①正确。②:借条只有一方签字不一定是个人债务,需要根据另一方是否追认或者知情。本案中该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家庭购房需要且林某对此知情,故该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下所负债务,该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②排除。③:法律规定,夫妻之间的财产约定不得对抗债权人。徐某所借债务属于离婚前夫妻共同债务,徐某与林某以离婚形式转移家庭财产,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该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③正确。④: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所欠债务并非都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④说法错误。故本题选A。
23. 河南省郑州市刘某伪造北京大学博士学历,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信以为真,与其协商签订了劳动合同,并按照博士生待遇给了刘某4万元安家费与住房一套,后经核查发现刘某学历造假,遂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将其诉至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劳动合同签订后应依法履行,不得随意变更
②刘某因伪造应聘资料应承担法律的赔偿责任
③该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签订,具有法律效力
④劳动合同可采取书面形式也可采取口头形式
A. ①②B. ①③C. ②④D. ③④
【答案】A
【解析】①:劳动合同一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即对双方形成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不得随意变更,①正确。②:刘某在与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学位造假,违背了诚信原则,所以刘某因伪造应聘资料应承担法律的赔偿责任,②正确。③:刘某与该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同时存在欺诈行为,该合同属于无效劳动合同,没有法律效力,③错误。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④错误。故本题选A。
24. 2024年12月,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北京某食品厂与某公司进行了战略性业务合并。在合并过程中,食品厂将部分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进行了相应的调整,该食品厂检验员王某以离家远为由拒绝接受调整工作地点。对此,食品厂以王某不服从公司安排,视其为严重违纪,做出了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王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
②王某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③食品厂违背了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
④王某拒绝接受调整工作地点,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A ①③B. ①④C. ②③D. ②④
【答案】A
【解析】①③:材料中,食品厂的做法违背了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王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①③正确。②: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②排除。④:调整工作地点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需要双方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说法错误,④排除。故本题选A。
第II卷(非选择题 共52分)
25.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直播平台机构与12周岁网红博主小橙签订《独家直播合作协议》,约定小橙每周直播两次,使用其已颇具知名度的艺名“橙子酱”及虚拟形象进行游戏推广,收益分成30%。该机构随即安排小橙进行直播。小橙父母发现后,拒绝追认协议。后该机构擅自将小橙直播片段剪辑成“增高药”广告,在短视频平台发布,并标注“橙子酱因发育迟缓自卑退学”。粉丝误信这一传言,导致小橙遭受网络暴力。另外,该机构还将小橙的直播账号密码及实名信息出售给第三方。
小橙父母以协议无效以及小橙人格权被侵害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小橙父母的起诉理由,该机构辩称:协议基于双方自愿协商签订,合法有效;小橙未成年,其民事行为能力受限,还不享有人格权;此外“橙子酱”及虚拟形象并非小橙真实姓名和本人照片,不构成对人身权利的侵害。
该机构的各项说法是否成立?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阐明你的观点。
【答案】①小橙已满8周岁不满18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该机构与小橙签订的合作协议,因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而无效。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至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因此小橙依法享有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各项人格权利,不受其年龄或民事行为能力限制。③依据我国法律,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艺名、网名、虚拟形象等,分别参照姓名权、肖像权加以保护。该机构擅自使用小橙的艺名“橙子酱”和虚拟形象进行商业推广,剪辑直播片段制作虚假广告,侵犯了小橙的姓名权和肖像权。④该机构虚构“因发育迟缓自卑退学”的情节,构成以诽谤方式侵害小橙的名誉权。直播账号密码及实名信息等个人信息属于个人隐私。该机构擅自出售的行为侵害了小橙的个人信息权益。
26. 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S电影制片有限公司享有《葫芦兄弟》《葫芦小金刚》动画电影作品著作权,以及“葫芦娃”“葫芦小金刚”等角色造型美术作品相关著作权。S电影制片有限公司经调查发现,C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授权,擅自以动画片《葫芦兄弟》《葫芦小金刚》中七个葫芦娃和葫芦小金刚等人物故事片段为基础,在不改变原著作品视频数据情况下,将原著作品人物音频数据承载的普通话替换为川渝方言,且方言充斥着粗俗、消极、晦暗的言词,更改原著作品人物对话内容,制作形成多个《葫芦娃方言版》短视频,并上传至多家网站及公众号发布传播,给S电影制片有限公司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S电影制片有限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C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删除涉案视频;在省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支付侵权赔偿款、合理维权费用。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判断S公司诉C公司侵权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答案】成立。
①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S公司对该动画电影依法享有著作权,C公司未经许可擅自改编,并在网络广泛传播,侵害了S公司对原著作品的修改权,改编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停止侵权,删除涉案视频。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被告未经许可对他人作品进行改编,存在主观过错;使用不文明语言污损原著作品人物形象,给原告和社会造成负面影响,存在因果关系;被告行为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应承担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
27.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孙某和李某的田地接壤。2024年9月,李某在没有告知孙某且没有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委托本村村委所属的A农业合作社用无人机给自己的玉米地施药驱虫。A农业合作社派出合作社无人机操作员陈某进行喷药,由于当天风速太大,药液飘至孙某已经成熟待采摘的无花果林,导致孙某的无花果出现病变、脱落,不能按时交付给订货商贾某。孙某认为李某及A农业合作社侵害其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要求他们承担侵权责任,赔偿损失。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该案件中A农业合作社、李某是否应承担责任?请分别说明理由。
【答案】①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李某委托A农业合作社用无人机给自己的玉米地施药驱虫,合同成立并有效。A农业合作社作为承揽人,对其派出的无人机操作员操作不当导致孙某因果实受损不能按时交货,需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②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关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李某和孙某因为田地相邻形成相邻关系,而李某在A农业合作社对自己的玉米地施药前,违背相邻关系原则,没有告知孙某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其行为与孙某的损失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李某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05年,张小甲(时年52岁)与其父亲张某、母亲韩某签订了一份“断绝”关系协议,协议将家庭财产进行分割并明确表示张某与韩某的生养死葬与张小甲无关。
自那之后,张小甲离家独自生活,对张某与韩某夫妇的照顾甚少。张某与韩某生病时三女儿张小乙照顾较多。2017年8月,张某与韩某自愿将其所有的房屋赠与三女儿张小乙,张小乙表示愿意接受,双方签订了《房屋赠与合同》并进行了公证。2021年11月,张小乙与张某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将涉案房屋登记在张小乙个人名下。
2021 年12月韩某去世,张某也在2023 年离开了人世。2024 年6月,张小甲及其妻子刘某以父母于2018年10月通过自书遗嘱将该房屋赠与其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判决房屋由张小甲、刘某继承。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该案例中,“断绝”关系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请说明理由。
(2)假如你是法官,会如何判决该案,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1)“断绝”关系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理由: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基于血缘形成的自然血亲关系,这种关系是无法通过协议解除的。在我国法律中,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些义务是法定的,不能因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而免除。张小甲与父母签订的“断绝”关系协议,试图免除其对父母生养死葬的义务,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所以该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2)判决:驳回张小甲、刘某的诉讼请求,涉案房屋归张小乙所有。 理由:①张某与韩某在2017年8月自愿将房屋赠与张小乙,双方签订了《房屋赠与合同》并进行了公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不能撤销赠与。②2021年11月,张小乙与张某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将涉案房屋登记在张小乙个人名下,此时房屋的所有权已合法转移给张小乙。虽然张小甲及其妻子刘某称父母于2018年10月通过自书遗嘱将该房屋赠与其,但该遗嘱形成时间晚于赠与合同,且赠与合同已公证并完成产权转移,所以应认定房屋归张小乙所有。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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