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保定市部分高中2024-2025学年高二下学期3月月考政治政治试题(解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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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份河北省保定市部分高中2024-2025学年高二下学期3月月考政治政治试题(解析版),共13页。试卷主要包含了本试卷分选择题和非选择题两部分,答题前,考生务必用直径0,本卷命题范围等内容,欢迎下载使用。
考生注意:
1.本试卷分选择题和非选择题两部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75分钟。
2.答题前,考生务必用直径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将密封线内项目填写清楚。
3.考生作答时,请将答案答在答题卡上。选择题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非选择题请用直径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在答题卡上各题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试题卷、草稿纸上作答无效。
4.本卷命题范围:选择性必修2第一课至第九课。
一、选择题:本大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 2023年10月,李某在某小区购买毛坯现房一套。同年11月,李某与张某签订装修合同,约定装修总价款为40万元,张某包工包料,李某先付一半钱款,验收合格后支付另一半钱款。2024年5月,房屋的装修通过李某聘请的专业机构验收合格,但李某以资金困难为由,要求到春节付款并写下欠条一张。根据材料信息可以判断( )
①本案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李某与张某
②李某与张某的装修合同中的客体是完成装修施工任务
③李某欠张某装修款的客体是20万元
④李某与张某的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是不对等的
A. ①②B. ①③C. ②④D. ③④
【答案】A
【解析】①:本案中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李某与张某,①符合题意。②: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李某与张某的装修合同中的客体是完成装修施工任务,②符合题意。③: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李某欠张某装修款的客体是行为,③说法错误。④:李某与张某的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是对等的,④说法错误。故本题选A。
2. 甲某由亲属陪护到某医院儿科门诊就诊,由主任医师乙某看诊。该医院未经甲某及监护人同意,将甲某看诊过程拍摄并剪辑制作成视频公开发布。视频内容透露了甲某的病情,主要内容经剪辑展现了甲某就诊时的“毛病”及“坏习惯”,点赞量及评论量很高,同时有很多负面评论,对甲某心理造成伤害。据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对甲某造成了心理伤害,侵犯了甲某的生命权
②公开了甲某的个人病情,侵犯了甲某的隐私权
③展现的是甲某真实状态,未侵犯甲某的名誉权
④医院需承担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等侵权责任
A. ①②B. ①③C. ②④D. ③④
【答案】C
【解析】①:该医院的行为对甲某造成了心理伤害,侵犯了甲某的健康权,而非生命权,①说法错误。②④:一般而言,多数患者不愿意将自己的就诊过程和病症情况对外公开,就医内容具有一定的私密性,应属于个人隐私。该医院将甲某看诊过程拍摄并剪辑制作成视频公开发布,侵犯了甲某的隐私权,需承担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等侵权责任,②④符合题意。③:涉案视频主要内容经剪辑展现了甲某就诊时的“毛病”及“坏习惯”,点赞量及评论量很高,同时有很多负面评论,构成对甲某名誉权的侵害,③说法错误。故本题选C。
3. 大泽在存车处捡到一个装有手机和证件的包,第二天准备拿给老师处理。当晚,在朋友圈发现一则寻物启事,失主声明,若有人归还愿出1千元酬谢。大泽所捡可能就是这位失主的,就联系了失主。从民事权利和义务角度看符合要求的是( )
①失主主动提出悬赏,领取失物时应按承诺支付报酬
②“拾金不昧”是法律义务,大泽向失主收取赏金是不合法的
③收取悬赏违背公平原则,社会治理应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统一
④接受酬谢是大泽的权利,这与拾金不昧的道德要求并不矛盾
A. ①②B. ①④C. ②③D. ③④
【答案】B
【解析】①:《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失主主动提出悬赏,若有人归还愿出1千元酬谢,领取失物时应按承诺支付报酬,①正确。②:从法律层面来看,遗失物的拾得人有妥善保管、及时返还或送交的法定义务,也享有请求失主支付必要保管费、允诺的报酬的法定权利,大泽向失主收取赏金是合法的,②错误。③:《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规定明确了悬赏广告这种有条件的拾得人报酬请求权,既尊重了当事人意思自治,也激励了拾得人积极返还。当失主发布了悬赏广告,就构成了民法意义上的单方允诺,归还遗失物的拾得人便享有悬赏广告所允诺的报酬请求权,失主领取遗失物时应按照相应的承诺履行义务。收取悬赏并不违背公平原则,③错误。④:遗失物的拾得人享有请求失主支付必要保管费、允诺的报酬的法定权利,接受酬谢是大泽的权利,这与拾金不昧的道德要求并不矛盾,④正确。故本题选B。
4. 对下图的分析正确的是
①图1属于要约,内容明确,包含合同主要条款
②图1意在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③图2属于要约邀请,虽内容模糊,但受法律约束
④图2是一种意思表示,不因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
A. ①②B. ①④C. ②③D. ③④
【答案】B
【解析】①②:图1中已明确标明了出售标的、价格和数量等主要条款,一般可视为“要约”,只要买受人同意并承诺即成立合同。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图1属于要约,①符合题意,②不符合题意。③: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③说法错误。④:图2“无可奉告”“保持神秘”,其内容含糊,不具备订立合同所需的实质性条款,仅表明“有意出售但尚未确定具体条件”,属于“要约邀请”,并不因对方“承诺”就直接成立合同,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B。
5. 有效合同受法律保护,主体不适格,意思表示不真实,内容违法违德则构成无效合同。以下属于有效合同的是( )
A. 甲制造乙公司假公章,冒充乙公司销售人员,与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
B. 甲与李某签约购买李某的二手车后,发现李某的车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故障车辆
C. 甲店与某公司签订了购买A型号小米手机的合同,交货时发现手机被换成了B型号
D. 甲厂采购员小李到乙厂购货时,发现乙厂需要一批电脑,便以甲厂名义签订购销合同
【答案】C
【解析】C:甲店与某公司签订了购买A型号小米手机的合同,交货时发现手机被换成了B型号,合同有效,该公司交货时违约,C符合题意。A: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制造假公章属于违法行为,属于无效合同,A不选。B: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故障车,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是有规定不能销售买卖的,因此违反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合同,B不选。D: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协调一致所达成的具体协议,是签订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题干中合同成立,但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对这份合同的有效性待定。小李是甲厂的采购员,没有厂方的授权无权单独签订合同,甲厂是否承认小李的行为是这份合同效力的关键。D排除。故本题选C。
6. 张某与M商场电话约定由M商场以市场价卖给张某300套某品牌高级化妆品,双方约定定金5万元,违约金7万元。M商场如期向张某交付了300套某品牌高级化妆品,但张某收到化妆品后,通过该品牌化妆品官网识别真假的办法进行查验,认为M商场所发的化妆品为假货,遂诉至当地人民法院,并通过申请进一步鉴定,最终确定为假货。下列对该案件认识正确的是( )
①M商场行为虽不当,但没有背离合同全面履行原则
②M商场的行为属于实际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③张某可要求M商场返还定金5万元并支付违约金7万元
④口头合同因形式简单,法律效力往往不及书面合同
A. ①②B. ①④C. ②③D. ③④
【答案】C
【解析】①:M商场以市场价卖给张某300套某品牌高级化妆品,但最终确定为假货,说明M商场违反了合同履行的诚信原则、全面履行原则,①错误。②③:M商场以市场价卖给张某300套某品牌高级化妆品,但最终确定为假货,M商场的行为属于实际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张某可要求M商场返还定金5万元并支付违约金7万元,②③符合题意。④:张某与M商场电话约定,属于口头合同。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都是合同的形式,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④不选。故本题选C。
7. 赵某育有三个子女,大女儿曾因与赵某发生争吵闹上法庭。此后多年,大女儿再未履行赡养赵某的义务,虽然后来关系有所缓和,但赵某直至去世都住在二女儿家,由二女儿照顾。三儿子患有残疾至今未婚,每月的残疾人补助金不足以保障其正常生活和医疗支出。赵某去世时没有立遗嘱。关于赵某遗产的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可以不分给大女儿,因为她已经丧失继承权
②应平均分给三个子女,因为他们均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二女儿应该多分,因为她对赵某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
④应给三儿子保留必要份额,因其生活困难且无劳动能力
A. ①②B. ①③C. ②④D. ③④
【答案】D
【解析】①:大女儿并不符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中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因此仍具有继承权,①排除。②:法律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因此,本案中不应平均分给三个子女,②排除。③: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因此,二女儿应该多分,因为她对赵某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③正确。④: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因此,应给三儿子保留必要份额,因其生活困难且无劳动能力,④正确。故本题选D。
8. 2023年9月,因购房需要,徐某在其妻林某知情的情况下向张某借款50万元并写下借条约定一年后归还。2024年9月到期后,徐某拒不归还借款,张某将其诉至法院,一审判决徐某向张某偿还借款50万元及利息。但张某在申请执行时却发现徐某和其妻林某在一审判决后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徐某净身出户,债务全部由徐某一人偿还,所有房产及存款归林某所有。在本案中( )
①该借条是合法书面合同,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借款若只有徐某一人的签字,则属于其个人债务
③徐某与林某以离婚形式转移家庭财产,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④林某有义务还,因为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所欠债务都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A. ①③B. ①④C. ②③D. ②④
【答案】A
【解析】①:该借条以书面形式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该借条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借条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因此该借条是合法书面合同,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①正确。② :借条只有一方签字不一定是个人债务,需要根据另一方是否追认或者知情。本案中该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家庭购房需要且林某对此知情,故该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下所负债务,该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②排除。③:法律规定,夫妻之间的财产约定不得对抗债权人。徐某所借债务属于离婚前夫妻共同债务,徐某与林某以离婚形式转移家庭财产,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该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③正确。 ④: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所欠债务并非都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④说法错误。故本题选A。
9. 胡某和王某婚后育有一女胡甲,胡某父亲已过世,胡某一家和胡某的母亲张某及王某的母亲刘某一起生活。2024年胡某遭遇工伤,获得50万赔偿金。胡甲11岁时,胡某不幸去世,留下夫妻共有的房屋6间和现金40万。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A. 胡某因工伤而获得的50万赔偿金属于胡某的个人财产
B. 王某的母亲刘某有权继承胡某的部分遗产
C. 胡某可以被分割的财产包括90万现金、6间房屋
D. 必须由胡甲、王某、胡某母亲平均分配
【答案】A
【解析】A:夫妻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胡某因工伤而获得的50万赔偿金属于胡某的个人财产,A入选。B:王某的母亲刘某无权继承胡某的遗产,因为岳父母不是女婿的法定继承人,B不选。C:首先6间房屋和40万现金先析产,胡某和王某一人一半,为3间房屋、20万现金,再加上胡某50万赔偿金,胡某的遗产应该是50万赔偿金、3间房屋、20万现金,所以共计70万现金和3间房屋,C不选。D:如果胡某母亲生活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符合法律规定应当予以照顾的情形,可以适当多分,未必是平均分配,D不选。故本题选A。
10. 王某与郭某于2010年登记结婚。2020年,王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结识张某。张某在明知王某与郭某已经结婚的情况下,仍然与王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于2022年共同生育一女。郭某得知后以重婚罪诉诸法院。王某与张某同居的行为( )
①违反了一夫一妻制的原则
②违背了夫妻之间的互相忠实义务
③因未办理结婚登记,不承担法律责任
④已构成婚姻关系,对双方产生约束力
A. ①②B. ①③C. ②④D. ③④
【答案】A
【解析】①②:王某在婚姻存续期间与张某同居,违反了一夫一妻制的原则,违背了夫妻之间的互相忠实义务,①②符合题意。③:王某和张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③不选。④:王某和张某虽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不符合结婚的法定要件,不成立婚姻关系,④不选。故本题选A。
11. 对下列漫画“第一学历歧视何时休?”认识正确的是( )
①招聘单位没有对低学历劳动者进行特殊的劳动保护
②招聘单位侵犯了劳动者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③用人单位侵犯了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④用人单位违背了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平等竞争的原则
A. ①②B. ①③C. ②④D. ③④
【答案】C
【解析】①:特殊的劳动保护是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材料没有体现,①说法错误。②④:用人单位对第一学历的歧视,违背了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平等竞争的原则,侵犯了劳动者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②④符合题意。③:漫画没有体现用人单位侵犯了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③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C。
12. 2023年12月发布的《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保障环卫行业职工合法权益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求增加环卫职工收入。环卫职工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确保其月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30%;一线环卫职工岗位津贴按出勤日计算,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出勤日10至15元。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该意见有利于增加环卫职工的收入、提高其生活水平、提升其社会和法律地位
②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的重要举措
③用人单位按时依规支付工资津贴,可作为其与环卫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证明
④在环卫职工作为民事主体的诸权益中,民法优先保护其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A. ①②B. ②④C. ①③D. ③④
【答案】B
【解析】①:该意见有利于增加环卫职工的收入、提高其生活水平、提升其社会地位,但在我国公民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会因该意见而提高了环卫职工的法律地位,①表述有误。②: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指的是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以集体协商的方式,依法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的书面协议。实行该制度是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的重要举措,②符合题意。③:根据劳动法的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与环卫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时依规支付工资津贴,不能作为其与环卫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证明,但可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③排除。④:人身自由是自然人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因而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B。
13. 小王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在经过几次投简历失败后,终于有一家公司愿意和他签合同。小王为了尽快入职,和该公司签署了一年期劳动合同,并在劳动中签订补充协议:本人愿意服从公司安排免费加班。半年后,小王因不愿意免费加班被公司辞退。以下对该案例分析正确的是( )
①该公司不得安排加班,侵犯员工休息休假权
②小王可以拒绝免费加班,公司辞退小王属于非法解除
③小王可在得知公司与其解除合同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劳动仲裁
④小王可与用人单位签订调解协议书,该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A. ①③B. ①④C. ②③D. ②④
【答案】C
【解析】①:“该公司不得安排加班”说法错误,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所需,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安排加班,但必须支付一定的加班费用,①说法错误。②:公司要求员工免费加班侵犯了劳动者的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权,小王可以拒绝免费加班,公司无权因此解除劳动合同,②可选。③:根据劳动仲裁相关规定,小王可在得知公司与其解除合同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劳动仲裁,③可选。④:小王可与用人单位签订调解协议书,该调解书经法院司法确认,才具有强制执行力,④说法太绝对。故本题选C。
14. 2024年3月,陈某被承包人朱某雇佣在S镇一建筑公司工地上做工时,不慎被高压电击伤,公司第一时间将其送医院医治,花去住院医疗费40余万元。双方就陈某住院医疗费、后续治疗费等费用发生纠纷。事后,双方多次协商未果,陈某家属遂向S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以下对人民调解理解正确的是( )
①人民调解要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收取任何费用
②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政府组织,达成的协议具有权威性
③人民调解是解决争议的最有效途径,成为当事人优先选择
④双方当事人一旦达成调解协议书,该协议书具有法律约束力
A. ①③B. ①④C. ②③D. ②④
【答案】B
【解析】①④:人民调解要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收取任何费用,经其调解达成的协议,该协议书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①④说法正确。②: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不是政府组织,②说法错误。③:人民调解不一定是解决争议最有效的途径,③说法错误。故本题选B。
15. 受极端降雨天气影响,邻居刘某家的院墙坍塌,砸坏了闫某家三轮车,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闫某便到河北省涿州市人民法院求助。涿州法院工作人员查看现场后,从法理、情理的角度,耐心与当事人进行沟通,最终达成一致,刘某当场进行了赔偿。据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涿州法院坚持能动司法,体现司法为民的理念
②诉前调解协议需要经司法确认才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我国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④法院开展诉前纠纷化解工作,主动回应群众司法需求
A. ①②B. ①④C. ②③D. ③④
【答案】B
【解析】①④:能动司法是指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时,不应拘泥于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而应以解决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为宗旨,灵活地运用法律。闫某便到河北省涿州市人民法院求助。涿州法院工作人员查看现场后,从法理、情理的角度,耐心与当事人进行沟通,最终达成一致,刘某当场进行了赔偿。体现了涿州法院坚持能动司法,通过上门服务、诉前化解,主动回应群众司法需求,体现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理念,①④符合题意。②:诉讼调解后,人民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协议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②说法错误。③:材料没有体现我国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③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B。
16. 某设备检测公司涉嫌未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该县市场监管局因此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若该公司对此行政处罚不服,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
①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②向县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③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其诉讼
④在诉讼中,县市场监管局负有举证责任
A. ①②B. ①④C. ②③D. ③④
【答案】D
【解析】①: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适用于仲裁,本案中,该县市场监管局对某设备检测公司涉嫌未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而作出行政处罚,属于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因此,由此引发的争议不适用于仲裁,①排除。②:材料中若该公司对此行政处罚不服,应该提起行政诉讼,不是提出上诉,②排除。③:若该公司对此行政处罚不服,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其诉讼,③正确。④:在行政诉讼中,依照“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县市场监管局负有举证责任,④正确。故本题选D。
二、非选择题:共52分。
17.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美某农资(北京)有限公司系“美盛”商标权利人,核定使用商品为肥料等,其“美盛”企业名称及肥料商品包装装潢均具有较高知名度,构成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及包装装潢。河北中某肥业有限公司在其生产销售的肥料商品上突出使用“中港美盛”等标识,标注含有“美盛”文字的企业名称,并使用与美某农资(北京)有限公司肥料商品包装装潢近似的包装装潢。美某农资(北京)有限公司将河北中某肥业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河北中某肥业有限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
结合材料,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知识,说明法院应不应该支持美某农资(北京)有限公司的诉求,并说明理由。
【答案】应该支持。理由: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构成商标权侵权。美某农资(北京)有限公司系“美盛”商标权利人,享有商标专用权,核定使用商品为肥料。河北中某肥业有限公司在其肥料商品上使用“中港美盛”商标,属于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侵害了美某农资(北京)有限公司的商标权,应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
1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62岁的王奶奶前往某菜市场买菜,因脚下踩到异物打滑摔倒。王奶奶于当日被送至医院治疗,经鉴定,王奶奶因摔倒造成右桡骨远端骨折、牙齿损伤,右腕关节功能障碍,被评定为十级伤残。为此,她将某菜市场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其人身损害损失20.3万余元。
经法院审查认定,民警拍摄现场照片显示的半透明白色糊状不规则垃圾与洋葱皮相符。监控视频显示,王奶奶在摔倒前脚下打滑,故该污渍高度疑似为其踩了烂洋葱皮后脚下打滑摔倒。
据此,有人认为:“由于工作失误,某菜市场应对王奶奶的人身损害承担全部责任”。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此观点进行评析。
【答案】①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监控视频,事发地面的垃圾并未被清理,某菜市场对市场内的清洁管理明显存在较大瑕疵,造成王奶奶摔倒,应当承担侵权责任。②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王奶奶作为一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自身安全承担责任,其在行走过程中没有注意观察路面情况,其过错行为导致自身受伤,对此应自行承担部分责任。综上所述,该观点是错误的。
19.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以下为某人民法院发布的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之一。
【案情简介】赵某与丈夫周某(已殁)生育四个子女,赵某现已78岁高龄,在农村独居,长女与其生活在同村。赵某年事已高,独居风险大,安全隐患多,故向法院提起赡养之诉。长子认为其已负责父亲的赡养和送终,母亲赵某应归次子赡养。长女认为赵某应由四名子女共同赡养。次子表示愿意赡养,但其长期在外务工无法贴身照顾,同意出钱由其他兄弟姐妹代为照顾。小女认为其作为出嫁的女儿没有分得家产,没有赡养的义务。
【裁判结果】法院审理认为,因子女关系不和导致对赡养方式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决,由四子女轮流各照顾赵某三个月,负责赵某的饮食起居,未履行照顾义务的,按每月2000元标准支付赵某雇请保姆的费用。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谈谈你对该案的认识。
(2)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发布这一典型案例的社会意义。
【答案】(1)成年子女对于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有要求成年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的权利。本案中四名成年子女均应当承担赡养义务。不能因对一方履行赡养义务而不对另一方履行赡养义务,更不能以自己的性别区分赡养义务的承担。
(2)有利于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推动成年子女赡养父母,促进家风文明建设,营造和谐宽容、敬老爱老的舆论氛围和社会风尚;有利于保障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使老年人能够安享晚年,度过幸福的晚年生活;有利于传播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0.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Chat GPT是美国人工智能研究实验室Open AI新推出的一种人工智能技术驱动的自然语言处理工具,能像真人一样与人类交流,一经推出便迅速在社交媒体上走红。上海熵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当事人)于2022年12月5日至2023年2月6日开发运营名称为“Chat GPT在线”的微信公众号,使用高度类似美国人工智能研究实验室Open AI公司官方图像的图案作为微信公众号头像,并在公众号介绍是“Chat GPT中文版”。该公众号含有AI对话功能,按次收费。事实上,当事人是通过技术手段调用Chat GPT产品背后基础模型为其公众号注册会员提供类似“Chat GPT”的服务,而非“Chat GPT”产品本身。经统计,涉案微信公众号累计注册付费用户4231人,充值会员费165153元,后产生退费39767.56元,经营额共计125385.44元。相关部门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作出罚款62692.7元的行政处罚。
结合材料,运用“自主创业公平竞争”的知识,说明对上海熵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作出以上处罚的依据。
【答案】①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手段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这种混淆行为就是典型的“搭便车”。这种行为既损害他人商业信誉,也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属于不正当竞争。②上海熵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发运营的名称为“Chat GPT在线”的微信公众号,使用高度类似美国人工智能研究实验室Open AI公司官方图像的图案作为微信公众号头像,并在公众号介绍是“Chat GPT中文版”,属于“搭便车”行为,损害了美国人工智能研究实验室Open AI的商业信誉,同时也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属于不正当竞争。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故该行为违法,应受到相关法律惩罚。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
第三百一十七条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 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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